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购房民事诉讼时效是多久?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购房民事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什么是购房民事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
  诉讼时效的特征:
  (1) 诉讼时效不受当事人的意志控制并能发生权利消灭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
  (2) 诉讼时效具有强行性由法律规定的不得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规定
  (3) 诉讼时效的效果是期间与事实的结合
  (4) 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但并非所有的请求权如物上请求权
  (5) 法官无权主动释明并适用该时效的规定需要当事人提出适用该制度诉讼时效的起算,也即诉讼时效期间的开始,它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即从权利人能行使请求权之日开始算起。
   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怎么规定的
  房屋买卖合同的撤销时效是一年,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申请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一)延期交付房屋。
  (二)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
  (三)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
  (四)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
  (五)房屋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影响使用。
  (六)房子产权不清楚,如存在抵押、联建或其他经济纠纷。
  (七)迟延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八)按揭合同办理不下来。
  (九)在建工程转让。
  根据《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为2年,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房屋买卖合同中要求给付逾期交楼或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诉讼时效亦为两年.其诉讼时效是从预售商品房合同约定的交楼时间的次日开始计算的,即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三、房产纠纷诉讼时效(要求)
  房地产胶葛的诉讼时效规则,适用民法和行政法的有关时效规则,有以下几种:
  1、通常时效:是指其他法令有格外规则除外的诉讼时效,通常适用《民法通则》第 135 条规则的诉讼时效为二年,从权力人晓得或应当晓得权力被损害之日起计,超越二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格外时效:是指《民法通则》第 136 条第三项的规则“延付或许拒付房钱”的状况,诉讼时效为一年,超越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最长时效:指《民法通则》第 137 条的规则“从权力被损害之日起超越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换言之,即权力人不晓得或许不应该晓得自个的权力被损害,恳求人民法院维护也应在二十年时效以内提出,超越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维护。
  4、通过行政复议的行政房地产胶葛案件,其诉讼时效为十五日,自收到复议决议之日起核算,没有通过行政复议的房地产胶葛案件,时效为三个月,从晓得作出详细行政复议之日起核算。
  5、对行政处分不服的诉讼时效为三十天。如《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则:对行政处分不服的,能够在收到处分决议三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可是因为作出详细行政处分的行政机关没有奉告当事人的诉讼权或许申述期限的,致当事人逾期向人民法院申述的,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对于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疑问的意见》 ( 试行 )第三十五条的规则,其诉讼期限从当事人实际晓得诉讼权或申述期限时核算,时效为一年,超越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四、房产纠纷诉讼时效(时间)
  房产胶葛诉讼通常时效为两年,延付、迟付、拒付房钱诉讼时效为 一年,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如在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的确不是因为原告的差错,而 是因为不可抗力或许其他妨碍不能行使恳求权的诉讼时效应当中止计 算,从妨碍缘由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持续核算。开发商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的90 天内,有必要帮忙业主办理好房产证,不然,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详细的房产纠纷诉讼时效 分为三种状况:
  (一)房产胶葛通常诉讼时效:2年
  通常时效通常适用《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则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权力人晓得或应当晓得权力被损害之日起计,超越两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房产胶葛格外诉讼时效:1年
  格外时效适用《民法通则》第136条第三项的规则“延付或许拒付房钱”的状况,诉讼时效为一年,超越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房产胶葛最长诉讼时效:20年
  最长时效适用《民法通则》第137条的规则“从权力被损害之日起超越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换言之,即权力人不晓得或许不应该晓得自个的权力被损害,恳求人民法院维护也应在二十年时效以内提出,超越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维护。
  综上所述,购房民事诉讼时效最久是20年,也有一年或者两年的状况,各种情况是不一样的,还是要具体事情具体分析。而且诉讼时效是具有强行性的,诉讼时效是由法律规定的,当事人不能自己进行规定。另外,诉讼的最长时效则是从您权力被损害的那一天开始计算的。
  
  
  


·二手房购销合同可以贷款么?
      我们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会和房产中介签署购销合同,来确定达成买卖关系。房产购销合同是重要的凭证,那么二手房购销合同可以贷款吗?有哪些方式呢?我们就这些常见的问题,整理了相关资料,让我们一起通过下文做一个了解。 二手房买卖合同能贷款的,有下列贷款方式: 一、商业贷款 商业房贷是...


·房屋中介费收取标准是怎样的?
      现实中,不管是租赁房屋还是买卖房屋,其实很多人都是通过房产中介机构进行的。而中介提供了相应的服务后,一般也会收取一定的费用。那您知道房屋中介费收取标准是怎样的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房屋中介费收取标准是怎样的? 首先,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


·购买二手房避税是否合法
      在二手房交易时,购房者采用“黑白合同”、“假赠与”与“房屋典当”等规则空白进行避税的现象时有发生。其实这里隐藏着重重风险,会给购买者带来不必要的麻烦。那么购买二手房避税的行为是否合法呢?我们马上为做详细解答。 一、购买二手房避税是否合法 (一)先租后卖。此种方法不缴全额营业税...


·杭州公租房申请条件有什么
      杭州公租房申请的条件包括:如果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须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5年(含)以上;2.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7691元;3.申请家庭在市区无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


·大产权房拆迁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大产权房拆迁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46.75元。《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上述法律规...


·一、二手房屋过户需要多少钱?
      一、二手房屋过户需要多少钱? 这具体要看房屋的面积才能计算需要多少钱; (一)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契税:房款的1.5% (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印花税:房款的0.05%交易费:3元/平方米测绘费:1.36元/平方米...


·买房子全额付款的流程是怎样的
      买房子全额付款的流程是怎样的 1.准备并支付定金,在售楼处销售接待办理签订《楼宇认购书》2.支付房款及换领收据3.与售楼处签《商品房屋买卖合同》,确保合同没有错误后签字所需资料:身份证明、交款收据的原件、《楼宇认购书》的原件。4.拿到《商品房屋买卖合同》、购房的、付清楼款证明所需...


·二手房过户多久能拿到房产证一般二手房在过完户之后
      二手房过户多久能拿到房产证一般二手房在过完户之后,房管局会给你一个取件单,上面有具体的领取二手房房产证的时间,有的地方是7到10个工作日,长的也不过15个工作日,有的是服务当天过户当天就可以拿到了。下来的新证是双证合一的,也就是权证和土地证都在一个证上。领产权证一定要房主自己领的...


·买房要签补充协议吗?
      买房要签补充协议吗 通常来说,补充协议并不是一定要签的,因为大多数购房者之所以会签补充协议,都是因为要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购房者所签订的补充协议条款与之前在合同里面签订的不一致,那么这个时候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但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


·一、离婚有小孩房子怎么分财产?
      一、离婚有小孩房子怎么分财产? 《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买房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买房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实践中,不管你是购买新商品房还是二手房,此时作为购房者都是有一些问题需要注意。那到底买房时要注意哪些问题呢?对于很多人来讲,其实对此都不是很了解的,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介绍吧。 1、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 “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