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代位权诉讼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代位权诉讼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吗?一、代位权
  1、含义:我国《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2、特点:
  (1)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主张权利,体现了债的对外效力。
  (2)代位权是一种法定债权的权能。无论第三人是否约定,债权人都享有此种权能。
  (3)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4)代位权在内容上并不是对于债务人和第三人的请求权。在内容上,代位权是债权人为了保全债权,而代替债务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而且不能就收取的债务人的财产优先受偿。
  3、成立要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债务人对于第三人的权利,为债权人代位权的标的。债权人的代位权属于涉及第三人之权的权利,若债务人享有的权利与第三人无涉,自不得成为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对象。
  二、诉讼费
  1、含义: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2、计算: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以上,就是我们对代位权诉讼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吗这个问题的整理。由上述可知,的确,债务人理应承担债权人为行使代位权而支出的必要费用,但双方若因此而产生分歧,如:这款项是否为必要费用?那么,法院可以酌情处理。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关于诉讼权的问题,可以咨询网站的律师,我们有专门的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民间借贷公司法的最新司法解释
      民间借贷公司法的最新司法解释近两年,越来越多的民间借贷公司出现,由于市场管理的不规范,这其中也是鱼龙混杂,导致出现了一系列新的诈骗手段,很多人变骗之后还投诉无门,这都是源于大部分人对于相关司法解释不够了解,下面就民间借贷公司法的最新司法解释,我们为您做详细解释。 一、民间借贷公司...


·能免除债务的要求有哪些
      能免除债务的要求有哪些1、债权人免除债务是处分债权的行为,作出免除意思表示的债权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免除行为除非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否则不生法律效力。2、债务免除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附生效条件的免除比如,债权人表示只...


·债权方怎样对客户催收欠款
      债权方怎样对客户催收欠款 一、债权方怎样对客户催收欠款 对于支付货款不干脆的客户,如果只是在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前往,一般情况下收不到货款,必须在事前就催收。 事前上门催收时要确认对方所欠金额,并告诉他下次收款日一定准时前来,请他事先准备好这些款项。这样做,一定比收款日当天来催讨...


·给别人担保影响自己公积金贷款吗?
      给别人担保影响自己公积金贷款吗 一、给别人担保影响自己公积金贷款吗? 还款人没有按时还款一般是会有影响的。 二、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 1、与本案无牵连; 2、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3、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4、有能力履行担...


·借款的抵押担保规定有哪些
      借款的抵押担保规定有哪些? 一、关于抵押物的法律规定 可作担保物指已作为抵押担保的财产。按我国<担保法>第34条规定,下列财产可作担保物: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


·能否免除连带责任人债务?
      能否免除连带责任人债务?具有法律规定的法定情形可以免除连带责任人的担保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


·合同解除后违约金计算条款效力是否还在
      一,合同解除后违约金计算条款效力是否还在《合同法》第98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因此合同违约金条款并不因为合同无效而无效。当合同无效或是被撤销后,其违约金条款即属于结算清理条款,还仍然保持其效力,约束双方当事人。1、在《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债权人撤销权除斥期间有多久
      债权人撤销权除斥期间有多久 一、债权人撤销权除斥期间有多久 我 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541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 灭。”该条规定了两个期限:一是关于“...


·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承诺履行的债务还需要偿还吗?
      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承诺履行的债务还需要偿还吗? 一、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承诺履行的债务还需要偿还吗? 是需要偿还的; 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该规定,一般情况...


·如何防范以退款为由网络诈骗?
      如何防范以退款为由网络诈骗?由于网络购物的发展,许多人都会在网络上购买商品,因此也给了许多网络诈骗人员实施诈骗的机会。许多人在网购之后会接到自称是商家客服的来电,以系统出现问题为由要退款给消费者,要求消费者提供验证码等信息,从而将消费者支付宝或银行卡中的余额转走从而导致消费者的损...


·投资公司借款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一、投资公司借款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投资公司借款合同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1、借款期限为 日。 2、借款用途为 3、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 元。 4、借款利息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