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超期羁押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超期羁押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一、超期羁押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捕的时候可以延长至一个月搜索,也就是说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长是三十七天。
  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区、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等可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对于可能判十年以下刑罚的嫌疑人,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
  也就是说,在公安阶段的时间一般是二个半月到三个月左右,最长是八个月。
  然后,案件由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写出起诉意见书及案卷、证据移送到检察院,即审查起诉阶段。这个阶段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可延长半个月。
  检察院审查后认可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以两次为限。补充侦查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的期限。
  检察院的公诉科审查完成后,写出公诉书,向对应的法院提起公诉。
  即:一般是一个月至一个半月,最长会达到五个月。
  最后是到法院。审理是二审终审制,一审是在法院受理后一个月内开庭审判并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如果是边远地区案件 、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如果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上诉;如果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的,也可向上一级法院提出抗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
  二审的审判时限跟一审的审限是一样的,也是一个月,不超过一个半月,如果是边远地区案件 、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上诉、抗诉,一般是一个月至一个半月,最长是二个半月
  如果有二审,一般是二至三个月,最长五个月。
  如果有法院认为证据不足退回检察院的情况,时间还会延长。
  综上所述,一个刑事案件,如果不复杂,案情简单,会在五至六个月审理结束,如果复杂,又多次退回,那审限最长会在二年左右。
  在实践中,超期羁押的现象是很多很普遍的,如果碰到有超期羁押的种情况,应当及时聘请律师代为申诉,申请取保候审等,维护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
  在法院宣判后,用被判刑期减去已经在看守所内被羁期的时间,
  如果少于一年,那剩下的刑期要在看守所中服刑,在看守所中一般是不会减刑的。如果高于一年,就会在一段时间后按剩余刑期的长短被送到不同的监狱去服刑。
  在监狱内服刑,符合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条件的可以申请减刑、假释、保外就医。
   二、什么是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客观地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最应当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的行为即为代为取保候审。
  关于超期羁押取保候审,我们要注意,在进行取保候审的时候,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刑事拘留是十天左右,最长是三十七天。另外,如果是刑事案件,审理的时间期限一般是不超过两年的时间。而且,在进行取保候审的时候,犯罪嫌疑人是需要出具保证书的。
  
  
  


·累犯取保候审可以吗,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我们知道,当犯罪分子在满足一定的条件时,犯罪分子的家属是可以申请对其进行取保候审的,对此很多人就有一个疑问,是不是所有的犯罪分子都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了,累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 一、累犯可以取保候审吗 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38条规定:...


·批捕后的取保候审应该满足什么条件
      一、批捕后的取保候审应该满足什么条件?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已经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司法机关可以将逮捕予以变更或解除: 1、患有严重疾病的。 2、正在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办结的。 二、取保候审...


·聚众斗殴逮捕后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民事主体之间,若在发生纠纷之后,不能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就极易导致聚众斗殴事件的发生,此时,若造成了人身损害案件,或者是导致了社会财产受到损害,是有可能会被逮捕的,聚众斗殴逮捕后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呢? 一、 什么是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取保候审期限算刑期吗?
      取保候审期限算刑期吗? 一、取保候审期限算刑期吗? 取保候审期间不算刑期,只有刑事拘留、逮捕在看守所羁押或者监视居住算刑期,可以折抵刑期。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几个月?
       在实际的案件当中,由于案件的特殊性或者当事人自身的要求等等,有时会出现取保候审的情况。但是取保候审的情况也是需要各类条件满足才能够申请的。并且取保候审的期限也有所限制。那么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几个月?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 ? 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几个月? ...


·取保候审期限是多久,时间有多长?
      取保候审期限是多久,时间有多长?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犯罪嫌疑人被逮捕或者逮捕后,为了防止其逃避刑事责任,让其提交保证金,就允许暂时不予羁押。那么这种刑事强制措施的最长期限是多久呢?下面让我们为你介绍。 一、首先要看,该案件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公安机关对具有...


·退休人员取保候审期间的养老金待遇还有吗?
      一、退休人员取保候审期间的养老金待遇还有吗离退休人员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停发或暂时停发其基本养老金:1、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提供本人居住地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2、下落不明超过6个月,其属或利害关系人员申报失踪或户口登记机关暂时注销其户口的;3、未达到退休年龄...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专门针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执行问题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但是,1999年《规定》没有对具体执行的公安机关作出规定,导致相关工作衔接受到影响。针对这一问题,为进一步畅通文书送交、执行交付程序,《规定》明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将取保候审决定书、取保...


·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一、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监视居住的情形。监视居住的情形,与取保候审基本相同,但它们都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只能择一使用,不能同时并用。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可能判处有期...


·批捕后向公安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一、批捕后向公安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逮捕后,应当向公安局申请取保候审,符合条件就可以办理。《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取保候审是谁决定的,如何执行?
      取保候审是谁决定的,如何执行?对于被采取拘留、逮捕等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来讲,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而是否获得取保候审批准,则还需要由相关机关决定。那么取保候审是谁决定的呢?请阅读下文进行详细了解。 一、取保候审是谁决定的 根据法律规定,公、检、法机关都有权采用取保候审。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