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买卖合同如何成立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在实践中,买房是要签订买卖合同的,而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可不是简单的签上字或者是盖了章就可以了,毕竟按照法律的要求,只有在法律条件都具备的情况下,它才能成立。那么,房屋买卖合同如何成立呢?下面是做的详细解答。
  
  一、房屋买卖合同如何成立
  
  合同的效力又称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约束当事人的强制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在法律上产生既定力和约束力,无效合同不产生法律效力。
  
  房屋买卖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交付房屋并移转房屋所有权于他方,他方受领房屋并支付价金的合同。其中负转移房屋所有权义务的一方当事人称为房屋出卖人,负给付价金义务的他方当事人称为房屋买受人。房屋买卖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不仅要遵守《民法通则》、《合同法》等的规定,还应当受《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等的规范和管理。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第六十条第三款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此处的“应当”应理解为强制性规范,说明房地产物权的变动以登记为成立要件。
  
  二、怎样才能成立购房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这是《民法通则》规定的有效合同标准。判断一个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应主要依据上述《民法通则》所规定的条件,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同时具备上述条件,便确认合同有效。
  
  在买房时,我们除了要确保房屋买卖合同能够成立,还要注意它的效力问题,因为只有有效的合同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以上就是对房屋买卖合同如何成立的解答,实践中,购房者所遇到的情况不同,但无论如何判断合同是否成立,都是要根据法律中的规定进行的。
  
  


·小产权房屋买卖协议有效吗?
      小产权房屋买卖协议有效吗合法的小产权房,指拥有宅基地使用权证,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证,并办理了房屋产权证的村民自住房。需要注意的是,上面两起案件中涉及的小产权房,都属于合法的小产权房。1、这类小产权房,具备合法的产权证明,法律规定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转让。2、对于向本集...


·北京房屋过户流程包括哪些环节?
      对于在北京生活的很多年轻人来说,在高房价的压力下更倾向于购买价格相对较低的二手房。二手房交易就涉及到过户手续,那么北京房屋过户流程都有哪些环节,房屋买卖过户需要提交什么资料。下面我们就这些在房屋买卖中比较常见的问题,通过下文给您做个讲解。 一、北京房屋买卖过户需要提交的材料 ...


·房屋产权的原始取得方式有哪些?
      房屋产权的原始取得方式有哪些?原始取得是指房屋所有权第一次产生或者不依靠原房屋所有人的权利而取得的所有权。房屋产权的原始取得方式有:1、依法新建房屋。2、依法没收房屋,这里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强制收归国有的房屋。3、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无主房屋是指没有所有人或所有人不明的房屋。如无人...


·买商品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买商品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买商品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买房一定要签好购房合同,把违约责任写清楚,最好买现房,要有律师的陪同。 商品房是百姓生活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维护消费者在购房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减少商品房销售过程中的消费纠纷,消费者在购置商品房时要注意以下7个方面的问题: ...


·丈夫欠债怎么样能让法院不执行妻子的房产
      一、丈夫欠债怎么样能让法院不执行妻子的房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只有在极特别的情况下除外。另外,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另一方的债务有责任承担,双方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简单点说,只要是在你们还没有离婚时丈夫所借的钱你都要承担连...


·租房合同没到期限能够终止吗
      租房合同没到期限能够终止吗 一、租房合同没到期限能够终止吗 《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这就是说,对于有效成立的合同,当事人必须要履行到底。那么对于租房合同来说,租房者一般需要按照合同...


·按揭房加名银行会办理吗
      按揭房加名银行会办理吗按揭房在还完按揭之后才可以办理加明。1.需要先去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变更;2.所需要的费用:除了前面说的110元手续费外,如果贷款是公积金的,需要另外加100元,如果是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 商业贷款),需要加200元费用;3.其他的步骤和前面无贷款的流程一样。二...


·房屋出租托管合同是怎样的
      房屋出租托管合同是怎样的? 现在很多人有空闲的房屋,都会将其出租获取租金收益。如果本人没有时间打理的话,可以将房屋托管给他人,由他人协助进行出租。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防止房屋托管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得签署一份托管合同。那么,房屋出租托管合同是怎样的?下面我们通过这篇范文了...


·无证房拆迁有补偿吗
      看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其一、无证房如果被认定为合法建筑的,该无证房被拆除之后,应当给予补偿;其二、无证房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的,则被拆除后不给予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


·2023年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及法律依据是什么
      2023年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及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及法律依据是什么 城市的房子,有两种补偿方式: 1.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最低拆多少补多少;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


·公证法定继承房产的手续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公证法定继承房产的手续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一、公证法定继承房产的手续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