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刑法对虚开发票规定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新刑法对虚开发票规定是怎样的?虚开发票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罪名,我国《刑法》规定了虚开普通发票的定罪与量刑,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以外的其他发票是指除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以外的普通发票。其次,根据最高检公安部《立案追诉标准(二)的补充规定》第二条规定“虚开刑法205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虚开发票100份以上或者虚开金额累计在40万元以上的;(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5年内因虚开发票行为收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虚开发票的;(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虚开发票罪包括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等行为。虚开发票罪的设立是为了保护我国的发票管理制度,不以行为人牟利为目的,可以是为了手续费,也可以通过虚开发票少报收入,偷税、骗税,甚至是用于非法经营、贪污贿赂、侵占等违法行为。因此任何虚开发票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追究,犯罪行为人也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二、虚开发票的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和发票管理规定、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虚开普通发票,是指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和发票管理规定、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普通发票用于企业虚列成本,造成利润减少,少缴企业所得税。在上文中为您介绍了新刑法对虚开发票规定,您可以了解一下。虚开发票罪是新《刑法》中新增的罪名,设立虚开发票罪有效的抵制了哪些存有侥幸心理人们,从而也保护了我国的发票制度。在实践中,您应守法不要为了当前的利益而做违法的事情,否则后悔莫及,一切都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财产解冻刑诉法的条文是怎么规定的
      只有我国人民法院才有权利对我国公民的财产进行冻结,当然,冻结财产的肯定都是和案件有关的人员,比如说某些特定的经济犯罪案件当中,就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财产进行保全,或者是对涉案的财产进行冻结,既然有冻结,那么肯定也有解冻。所以有不少人员其实也十分关心,财产解冻刑诉法的条文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拘留多少天应该报批捕
      一、刑事拘留多少天应该报批捕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3.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


·老师打了学生怎么判刑?
      教师的职业要求是育人树德,体罚学生却从古延续下来。近年来,更有教师通过对学生的体罚宣泄自己的情绪。人身伤害是违法行为,被伤害的学生家长更关心老师打了学生怎么判刑的问题。人身伤害案件,处罚与量刑要根据具体伤害程度进行判定。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老师打了学生怎么判刑?一、我国法...


·最新犯罪中止的定义是什么?
      最新犯罪中止的定义是什么?刑法第24条第一款 规定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


·犯罪后请律师就能减刑吗
      关于律师在司法审判过程当中的重要性,想必在这里不需要我们多说。但是一般情况下,聘请律师的话会付出相应的费用,正是因为如此生活当中很多人会存在这样一种幻想,自己涉及的案件当中的以后不想聘用律师,节省一部分的律师费用,其实这样想也是不对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犯罪后请律师就能减刑...


·涉嫌寻衅滋事罪判多长时间
      一、犯寻衅滋事罪判多长时间 (一)《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


·相关法律上什么叫无罪辩护辩护书
      一,相关法律上什么叫无罪辩护辩护书无罪辩护,是指被告人认为自己无罪自己或者请律师辩护的制度。二,无罪辩护的条件(一)被告不具有犯罪主观要件。 犯罪或由故意构成,或由过错构成。以故意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因被告不具有主观故意而不构成该故意犯罪。以过失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因被告不具有...


·盗窃罪的认定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1、盗窃罪的犯罪对象一般限于公共财物或他人财物。盗窃自己家里的财物或近亲属的财物,一般不按犯罪处理。对确...


·受贿20万判多少年 怎么处罚受贿罪
      受贿与贪污一样,只能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而要是国家机关有受贿行为的话,此时也不能定罪为受贿罪,而应该为单位受贿罪,这是两个不同的罪名。在对受贿犯罪进行处罚的时候,需要结合具体的犯罪数额,那一般受贿20万判多少年?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受贿20万判多少年 怎么处罚受贿罪刑法修...


·枉法仲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法律相关处理的工作中,常常涉及到仲裁人的权利行使,其对整个事件起到重要的作用。若是相关仲裁人违犯法律构成枉法仲裁罪。那么,您知道枉法仲裁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按照相关规定,构成枉法仲裁罪的一般会有三年以下的徒刑,情形严重的会增加量刑。 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对罪犯的假释由哪个部门决定
      一、对罪犯的假释由哪个部门决定?(一)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二)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