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事诉讼申诉条款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民事诉讼申诉条款的主要内容有哪些?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一百七十七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第一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一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第一百八十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第一百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第一百八十二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第一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第一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二年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第一百八十五条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裁定由院长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第一百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以上便是民事诉讼申诉条款的主要内容有哪些的具体内容,不少人会对如此多的条款产生厌恶,但是又想抓住这个机会,对于申诉条款来说不想看或者看不懂是主要的问题。对于这些生涩难懂的条款,当事人如果可以自己看懂那就尽量自己看,如果看不懂那可以向有经验的律师进行咨询。
  
  
  


·2023新婚姻法 共同债务 伪造怎么处理?
      新婚姻法 共同债务 伪造怎么处理?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夫妻在离婚时可以就共同生活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平分,同时,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也应由双方共同承担。实践中会出现夫妻中的一方伪造共同债务,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情形。那新婚姻法 共同债务 伪造怎么处理?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一起来...


·最新民间借贷纠纷的法律规定
      最新民间借贷纠纷的法律规定 关于民间借贷最新的法律规定,这就要说到最高法制定的相关司法解释了,即《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对民间借贷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了解一下。 最新民间借贷纠纷的法律规定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


·借款合同能否采取口头形式
      借款合同能否采取口头形式 一、借款合同能否采取口头形式 根据《合同法》规定,自然人之间借款可以是口头协议方式。口头协议的最大弊端是发生纠纷时无法举证,除非对方承认借贷事实或者您有其他证据证明,否则难以确认双方借贷关系的存在。 民间借贷最好还是签订书面形式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指...


·欠网贷钱无力偿还可能会面临什么后果?
       随着网络的不断普及,我们在日常生活当中使用网络的频率也是越来越高了,很多工作和学习上的一些东西都是需要在网络上来进行实现的,同样的,比如说也存在着网络贷款,很多人都想要清楚了解一下,欠网贷钱无力偿还可能会面临什么后果? 一、欠网贷钱无力偿还可能会面临什么后果? 承担高额逾期...


·正规借条的标准格式是怎样的
      正规借条的标准格式是怎样的 在一些正规的债务债权关系当中,为了确保双方的利益不会遭受损失,一般来说,债权方会要求债务方写一个借款借条。借条对于双方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与此同时,借条也是在日常生活当中比较常用的,其实借条如果格式不正规的话,是不具备法律效益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


·一、简单的农村财产分割协议包括哪些条款?
      一、简单的农村财产分割协议包括哪些条款?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4、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5、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


·借款无偿使用合同范本包括哪些条款?
       一、借款无偿使用合同范本包括哪些条款? 借款无偿使用合同 出借人(甲方)身份证号 借款人(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是在平等、自愿、友好地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了以下协议: 1、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 元整。 2、借款期限为 _____年,从____...


·夫妻共同债务免除债务人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夫妻共同债务免除债务人责任的情形有哪些?夫妻共同债务免除债务人责任的情形主要有:(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


·外国人签借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借条上有双方的亲笔签名,护照号码抄上,这已经有法律效力了。刑法中的保护原则以保护本国利益为标准,凡侵害本国国家或者公民利益的,不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也不论犯罪地在本国领域内还是在本国领域外,都适用本国刑法。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


·企业倒闭欠社保怎么办
      企业倒闭欠社保怎么办如果原来所在企业倒闭了,而且已经好几个月的社保没有交了,这个时候作为劳动者的我们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呢?那么企业倒闭,欠社保怎么办?下面我们为你带来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你。一、企业倒闭欠社保怎么办 ?公司在倒闭清算前需要到当地社保局按规定办理停缴手续...


·货到付款拒收要赔款吗?
      货到付款拒收要赔款吗?随着我国的法律不断的完善,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在逐渐的增强,以前的先付款后发货已经逐渐的被废除,这样的环境下网络的购物也在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经常遇到的就是回到付款的货物到货之后不满意想退就可以依法进行退货,那货到付款拒收要赔款吗?我们下面就详细介绍。一、货到付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