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刑法别人指证贩卖毒品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吸毒贩毒行为对社会和家庭的危害很大,我国司法机关对此类犯罪活动一直保持高压状态。通常在一起贩毒案件中有多位犯罪嫌疑人,如果经证人指证,犯罪嫌疑人对犯罪活动供认不讳,那么就要按照刑法进行严肃处理。新刑法别人指证贩卖毒品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总结的这篇文章。
  
  
  
  
  一、贩卖毒品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二、贩卖毒品的方式有哪些?
  
  贩卖毒品的行为多种多样。下列行为应属于贩卖毒品的行为:
  
  (1) 将毒品买入后又转手卖出,从中牟利的;
  
  (2) 将家中祖传下来的毒品卖出牟利的;
  
  (3) 制造毒品后销售的;
  
  (4) 以毒品为流通手段交换商品和其他货物的;
  
  (5) 以毒品支付劳务费或者偿还债务的;
  
  (6) 赊销毒品的;
  
  (7) 介绍毒贩,从中牟利的;
  
  (8) 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单位和人员,违反国家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提供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三、贩卖毒品罪的客观要件是什么?
  
  贩卖毒品是指有偿转让毒品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购毒品。有偿转让毒品,即行为人将毒品交付给对方,并从对方获取物质利益。贩卖方式既可以是公开的,也要能是秘密的;既可以是行为人请求对方购买,也可能是对方请求行为人转让;既可能是直接交付给对方,也可能是间接交付给对方。在间接交付的场合,如果中间人认识到是毒品而帮助转交给买方的,则该中间人的行为也是贩卖毒品;如果中间人没有认识到是毒品,则不构成贩卖毒品罪。贩卖是有偿转让,但行为人交付毒品既可能是获取金钱,也可能是获取其他物质利益;既可能在交付毒品的同时获取物质利益,也可能先交付毒品后获取利益或先获取物质利益而后交付毒品。
  
  如果是无偿转让毒品,如赠与等,则不属于贩卖毒品。毒品的来源既可能是自己制造的毒品,也可能是自己购买的毒品,还可能是通过其他方法取得的毒品。贩卖的对方没有限制,即不问对方是否达到法定年龄、是否具有辨认控制能力、是否与贩卖人具有某种关系。出于贩卖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也应认定为贩卖毒品。
  
  综上所述,在我国贩卖毒品是重罪,不管数量多少,犯罪嫌疑人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新刑法别人指证贩卖毒品的量刑标准从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到死刑不等,并且要没收违法所得,处以一定的罚金。贩卖毒品的方式很多,即便是拿自家祖传的毒品进行买卖,也构成贩卖毒品罪。
  
  


·怎么算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行为?
      怎么算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行为?1.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的方式,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亦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前者如拳打脚踢、刀砍枪击、棒打石砸、火烧水烫等;后者则如负有保护幼儿责任的保姆不负责任,见幼儿拿刀往身上乱戳仍然不管,结果幼儿将自己眼睛刺瞎的行为,就...


·刑事调解书是什么样子?
      刑事调解书(一审自诉案件用)刑事调解书(一审自诉案件用)是调解书,一审自诉案件用。形式调解书范本法院诉讼文书样式 ××××人民法院   刑事调解书    (××××)×刑初字第××号  自诉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 职务、住址等)。  被告...


·犯罪嫌疑人行贿是职务犯罪吗
      一、犯罪嫌疑人行贿是职务犯罪吗? 行贿是职务犯罪,职务犯罪包括: 1、贪污罪 2、挪用公款罪 3、受贿罪 4、单位受贿罪 5、行贿罪 6、对单位行贿罪 7、介绍贿赂罪 8、单位行贿罪 9、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10、隐瞒境外存款罪 11、私分国有资产罪 1...


·抢劫罪的犯罪类型是怎样的
      现在刑事犯罪领域,多数引发刑事犯罪的原因和实施刑事犯罪的手段都是比较复杂的,像这种公然抢劫的情形已经比较少。因为我们也可以将抢劫的这些犯罪嫌疑人称之为暴徒,抢劫是属于一种最原始、最荒蛮的犯罪手段。我国全体公民对抢劫罪的犯罪类型都应该是心中有数的吧。 一、抢劫罪的犯罪类型是...


·治安拘留24小时后如何处理?
      治安拘留24小时后如何处理?治安拘留是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刑事拘留是羁押在看守所,派出所是不能执行拘留的。对于在派出所待24小时应为继续盘问或传唤。24小时后,没有证据证明其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应当让其离开,反之公安机关会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或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对被盘问人...


·有期徒刑量刑区间有哪些
      有期徒刑的量刑,需要按照刑法的规定来操作。刑法中的有期徒刑有很多量刑的区间,那有期徒刑量刑区间有哪些?除了有期徒刑外,拘役也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进行劳动教育的刑罚,那有期徒刑与拘役有何区别?本文将对上述两个问题分别进行阐述,具体内容请看下文。 一、有期徒刑量刑区间有哪些 有期徒...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客体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客体是什么在我国法律法规当中,任何物品或者东西都有它的所有权,其他人是不能利用自己职务之便对这些东西的所有权进行占有的。在生活中,如果有人利用职务之便,对这些东西的所有权进行侵占的话,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客体是什么? 一...


·缓刑期满后发现考验期内新罪是否可以撤销缓刑?
      缓刑期满后发现考验期内新罪是否可以撤销缓刑?是可以撤销缓刑的;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发现缓刑考验期内犯有新罪,应当撤销缓刑,前罪和后罪一起处罚,且不可再处以缓刑。根据《刑法》第76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77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


·犯罪者信息公开知情权是怎样的
      犯罪者信息公开知情权是怎样的一、什么是知情权 知情权是指知悉、获取信息的自由与权利,包括从官方或非官方知悉、获取相关信息。狭义知情权仅指知悉、获取官方信息的自由与权利。随着知情权外延的不断扩展,知情权既有公法权利的属性,也有民事权利的属性,特别是对个人信息的知情权,是公民作为民事...


·犯罪既遂形态类型是怎样的
      犯罪既遂形态类型是怎样的犯罪既遂即故意犯罪的完成形态,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具备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犯罪既遂的类型包括四种,即行为犯、举动犯、结果犯和危险犯。1、行为犯,指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


·法律上父母遗弃孩子是什么罪?
      一、法律上父母遗弃孩子是什么罪? 法律规定,父母又抚养孩子长大的义务(抚养到18岁)。因此如果父母遗弃孩子,这是有罪的。父母遗弃孩子犯了遗弃罪,如果孩子因为父母的遗弃而死亡或伤情严重的,父母还会涉及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 二、什么是遗弃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261条的相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