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永嘉县房屋拆迁补偿的内容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永嘉县房屋拆迁补偿的内容是什么?
  
  由于全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大,市场经济的波动和政府的宏观调控都在影响着我们的生活,包括房屋拆迁的补偿。征收人与被征收人之间如能就补偿数额协商一致,就能避免补偿纠纷的发生。下面以永嘉县为例,我们根据永嘉县房屋拆迁补偿的条例为您分析。
  
  永嘉县房屋拆迁补偿内容需要根据片区来划分,下面为永嘉县三江片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内容:
  
  (一)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按下列标准进行补偿:
  
  1、依法征收本片区集体土地按照永嘉县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一类片区综合地价标准给予补偿。
  
  2、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不纳入征地补偿费范围(具体标准参照县政府有关规定及附件)。因工程施工等需要,经批准临时占用耕地的,统一按每年每亩2500元的标准给予补偿。
  
  (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按下列方式办理:
  
  1、土地征收批准后,按照征收耕地面积和人均耕地面积标准,确定应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人数。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对象为征地当年度年满16周岁(含16周岁)的农村户籍被征地农民。
  
  2、参加基本生活保障所需资金由政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共同出资筹集。政府承担部分不少于30%,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40%,剩余部分由个人承担。
  
  (三)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采用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或者货币补偿与产权调换相结合的方式,被拆迁人有权选择具体补偿方式。
  
  1、货币补偿
  
  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被拆迁房屋按照当年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予以补偿,拆迁人在其腾空搬迁后,一次性支付被拆迁人4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在拆除房屋后10日内一次性支付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
  
  2、产权调换
  
  (1)选择产权调换的,实行A、B两种补偿安置模式,被拆迁人可以自由选择。
  
  A.被拆迁房屋为单间通天式住宅,房屋结构为一层的,给予建筑基底面积2.2倍的安置面积;房屋结构为二层的,给予建筑面积1.5倍的安置面积;房屋结构为三层的,给予建筑面积1.3倍的安置面积;房屋结构为四层的,给予建筑面积1.1倍的安置面积;房屋结构为五层或五层以上的,按原建筑面积给予安置。
  
  B.被拆迁房屋为单间通天式住宅,房屋结构为一层的,给予建筑基底面积3倍的安置面积;房屋结构为二层的,给予建筑面积1.6倍的安置面积;房屋结构为三层的,给予建筑面积1.2倍的安置面积;房屋结构为四层或四层以上的,按原建筑面积给予安置。考虑高层建筑的众用分摊面积较多等因素,被拆迁房屋为四层以下(含四层)可增购安置面积的30%,被拆迁房屋为五层或五层以上的可增购安置面积的20%。
  
  (2)认购安置用房套型总面积控制在与被拆迁房屋总面积(包括合法倍数和合法增购比例)最相近的一档。因安置用房设计原因,被拆迁人认购安置用房面积未超出10平方米的,按安置用房造价进行结算,超出10平方米的按安置用房当年市场评估价购买。
  
  (3)被拆迁人认购安置用房面积少于拆迁房屋总建筑面积的,相差部分以认购安置用房当年市场评估价进行一次性货币补偿。
  
  (4)被拆迁人选择补偿安置模式A的,被拆迁房屋与安置用房互不结算差价。被拆迁人选择补偿安置方式B的,由同一家房地产评估机构采用相同的方法、标准按照市场评估价结算被拆迁房屋和安置用房同等面积的差价;超出原建筑面积的安置用房按造价的35%计算;增购面积房价按安置用房造价的80%计算。
  
  (5)拆迁房屋的道坦、宅基地有合法手续的,在征地补偿地价上再按300元/㎡补偿。
  
  (四)临时安置按下列标准进行补助:
  
  1、搬家补助费标准:
  
  (1)房屋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00㎡的每户一次性补助800元;
  
  (2)房屋建筑面积大于100㎡,小于等于300㎡的每户一次性补助900元;
  
  (3)房屋建筑面积大于300㎡,小于等于500㎡的每户一次性补助1000元;
  
  (4)房屋建筑面积大于500㎡的每户一次性补助1200元。
  
  2、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
  
  征收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为每月12元/㎡;但最低每户每月不低于800元。
  
  3、搬家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每年调整公布一次。
  
  以上就是永嘉县房屋拆迁补偿的条例,土地征收双方可以通过以上条例了解相关的法律。由于不同类型用地的补偿标准不同,具体细节还应交给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做评估。无论发生什么事,为了保障您的利益,土地征收双方都应该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行事。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问题,可以咨询网站的律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二手房买卖可以避税吗
      如今不管购买什么东西,基本上都是涉及到纳税问题,尤其是在买卖一些价值较大的物品,如二手房。但是此时对于当事人来讲,二手房买卖可以避税吗?我们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二手房买卖可以避税吗 当事人在买卖二手房时需要交纳印花税(包括交易印花税、房产证印花税)、契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


·农村房屋买卖中买家反悔咋办
      在我们进行买卖农村的房屋的时候,是有很多的限制条件的,很容易造成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现象。那么,农村房屋买卖中买家反悔咋办呢?农村房屋买卖什么情况下有效呢?接下来,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农村房屋买卖什么情况下有效? (1)购房者主体资格合法 农村房屋所依存...


·不管是租赁房屋还是进行房屋买卖,其实很多人都会选择通过房屋中
      不管是租赁房屋还是进行房屋买卖,其实很多人都会选择通过房屋中介进行的,毕竟房屋中介手里的房源比较多,同时也起了一个居间人的作用。但通过房屋中介买卖房屋也是有风险的,那具体可能会产生怎样的风险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通过房屋中介买卖房屋有什么风险 陷阱一:二手...


·法律规定房子可以公证不过户吗
      法律规定房子可以公证不过户吗 一、法律规定房子可以公证不过户吗? 不可以,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的产权是以登记为准的,房屋交易虽然办理了公证,但还应该以过户登记为准,如果不进行产权登记的,可能造成自己利益受侵害。 《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


·婚后买房的产权属于哪一方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供夫妻双方家庭生活的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往往出现不动产尤其是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归属的纠纷,那么婚后买房的产权属于哪一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婚后买房的产权归属于哪一方呢?根据不同情况无非是以下四种情况:第一种是夫妻一方所有...


·房屋作为一种不动产,它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一般情况下,我们印象
      房屋作为一种不动产,它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一般情况下,我们印象中的房屋买卖方式就是中介看房买房,但其实,房地产交易的方式并不是就此一种。如果在平时您能多了解一些房地产交易的相关知识,也会在以后有相关的需要时不至于太被动。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整理了房地产交易的方式以及交易原则,希望可以...


·结婚前买房归谁?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结婚前买房归谁成了离婚时您关心争议的问题,许多小情侣对两人的爱情态度太过乐观,在婚前并没有进行财产公证,导致离婚时财产出现争议。结婚前买房也有好多种情况,就结婚前买房归谁的问题列出了以下其中情况,希望对您有参考价值。 一、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


·公租房拆迁中,户口在内的人都能得到补偿吗?
      一、公租房拆迁中,户口在内的人都能得到补偿吗?  根据有限的资料,拆迁补偿款是按照各自的居住面积而不是按人头(平均)进行分割的。  根据《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对公房承租人的补偿可以选择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1、公房承租人按照房改政策购买承租房屋,以被拆迁人身份获得补偿;...


·最新的杭州二套房政策是怎样的?
      自去年以来,全国很多一二线城市的房价都有了很大涨幅,杭州也不例外。杭州市也结合自身房地产发展情况出台了限购政策,对于准备在杭州购房的人们来说,有必要对这些政策进行及时了解,以免钱准备好了,却买不到房。那么杭州二套房政策是怎样的?下面我们跟随我们的这篇文章具体了解下吧。 一、杭州...


·天津买房政策是什么
      每个地方的都有自己独特的买卖房子政策,但是却都很多人并不了解这些政策,当然在天津,也会有天津地区自己的买房政策,不太了解或者不关注这些政策的朋友们,如果将要买房,或者马上就要买房,我们在下面为您整理了一份天津买房政策,希望能够帮到您。 一、实施区域性住房限购 在本市拥有1套及...


·新婚姻法房子归属权的规定
      在中国过去的社会中对于婚姻夫妻财产的规定不是特别完善,如今实现男女平等,保障夫妻双方的权益,对于婚后夫妻的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作出了相关规定,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新婚姻法房子归属权的规定有哪些,希望以下资料对有需要的人有所帮助。 一、新婚姻法房子归属权的规定 2021年1月1日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