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农村社区房屋买卖手续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现在很多地方都在搞新农村建设,把农村改造成统一的社区房。如果村民因出门打工而对房子没有需求的时候,是可以卖给本村村民的。农村房屋买卖不同于商品房交易,有其自身的特点,也对买卖双方有一定条件限制。那么新农村社区房屋买卖流程是怎样的?我们通过下面这篇文章具体了解下。
   一、农村社区房屋买卖有效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1、购房者主体资格合法。农村房屋所依存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成员所有,因此购房人必须是该村民集体成员。城市居民不具备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资格。
  2、售房者的主体资格合格。卖房人必须对自己所有的财产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对于共同共有的人员来说,其中的共有人一方若单方面处分房屋的,并不能使房屋买卖有效。
  3、购房者应当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已有宅基地的村民不得再申请宅基地。如果买房人不符合上述条件,以买卖形式变相的占有更多的宅基地,这样的买卖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
  4、买卖经过村民委员会同意。这是必经程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对这种物权作出实质性处分。
   二、农村社区房屋买卖的流程是怎样的?
  1、房屋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2、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3、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4、应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担保、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
  5、应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并办理审批、过户等手续。房屋买卖合同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并办理“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更名手续;还应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更名手续。
   三、买卖农村房屋应注意哪些事项?
  目前,关于农村的房屋买卖尚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由于农村村民所建的房屋占用的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不得买卖不得继承,但根据地随房屋规定,只要购买了房屋的所有权,地基地使用权也就归你使用,但你应办理手续。
  为减少不必要的麻烦,你应事先征得当地集体组织的同意为好。买卖房屋和转让地基时要弄清楚卖方所建造的房屋是否拥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的产权,最好请人公正以避免发生纠纷,当然房屋的质量、周边环境等因素也要考虑,因为农村和城市不一样,产生纠纷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解决争议就比较麻烦。
  综上所述,针对新农村的社区房,只有本村的村民具备购买主体资格。新农村社区房屋买卖的手续还是比较简单的,经村委会同意,双方签署合同后,就可以到乡镇国土局办理过户手续,然后到税务局缴纳相关税费。为了确保买卖过程顺利进行,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双方应该签署一份内容完整的买卖合同。
  
  
  


·一、儿子出资给父母买房的房子归谁?
      一、儿子出资给父母买房的房子归谁?房产权属,原则上,以登记为准。登记为父母的,即为父母的房产。子女的出资,在法律上视为借款或赠与。父母与子女,在法律上,完全是独立的民事主体;房产登记在父母的名下,该房产在法律上就是父母的房产;而子女的出资,如果有证据可以证明的,在法律上可以认定为...


·网签备案过的房子可以更名吗
      网签备案过的房子可以更名吗 一、网签备案过的房子可以更名吗? 1、网签的房子能更名的,具体流程是首先要撤网签,然后去房管局要从新签的材料,然后才能从新备案签新的合同。 2、已经登记过,这就麻烦些了,如果该商品房未竣工验收,则可以更名,但要到市有关单位开具未竣工检查报告,并由...


·关于房屋买卖违约金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售房人与受让人
      关于房屋买卖违约金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售房人与受让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中应约定违约责任,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当依法赔偿。违约金的数额,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确定违约金:1、因房地产转让人的过错,...


·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怎么办?
      现在很多人选择去别的城市发展,但是因为各大城市房价太高,自身支付不起。他们通常会选择租房,然后在当地工作。那么在租房的时候就需要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且合同上的各项条例都是双方商议好的条件。其中就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违约金。那么我国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是怎么规定的?下面我...


·房产抵押登记续期有哪些相关内容
      房产抵押登记续期有哪些相关内容 一、房产抵押登记 房地产抵押登记是抵押双方当事人为使抵押成立而在房地产登记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履行的法定行为。 二、简介 抵押登记的作用是为了交易安全。设立抵押权的本身是为了保障主债权的安全,经过登记这一法定程序,能起到对抵押物是否有瑕疵的把关作...


·北京房产税如何征收?房产税计算方法是什么?
      房产税如何征收?这可能是打算在北京买房人都会思考的一个问题。但您知道具体北京房产税如何征收、北京房产税征收标准吗?下面,我们就为您具体介绍北京在房产税这方面的详细内容。 房产税,它的征税对象是房屋,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也属于...


·购买的期房什么情况下可以退
      众所周知,购买期房有很多优势,但同时它也存在着很大的弊端,较容易出现一房二卖、面积误差、质量瑕疵等问题,对于买受人而言,一旦涉及到这些,首先考虑的就是如何退房的问题。那么具体购买的期房什么情况下可以退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购买的期房什么情况下可以退 (一)商品房...


·房产有贷款可以过户吗
      对于不动产的所有权,我国的法律规定的是登记生效主义,因此房屋的交易需要经过过户手续,那么房产有贷款可以过户吗?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帮助您解决这方面的问题。 一、房产有贷款可以过户吗 我国的法律规定了实现债权时,享有抵押权的担保债权优先于其他未设定抵押权的普通债权。房产有贷...


·有的人因为急需用钱,于是会将自己的房屋进行抵押,但是在尚未解
      有的人因为急需用钱,于是会将自己的房屋进行抵押,但是在尚未解押之前,可能又想要将房屋卖出。那么一般来说抵押后的房屋是否可以买卖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抵押后的房屋是否可以买卖 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


·在生活中,很多人都知道在收房时,会发生纠纷,但他们不知道一般
      在生活中,很多人都知道在收房时,会发生纠纷,但他们不知道一般会发生哪些,更不知道验房时如何处理纠纷。验房时发生的纠纷主要是与房屋的质量有关的纠纷,不过,也会有房屋面积方面的纠纷。至于如何处理验房时遇到的纠纷,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验房时如何处理纠纷 通常验房发现...


·现房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现房是与期房相对的,通常要是开发商在商品房修建完毕,并且已经由施工方交付给开发商之后,再进行销售的房产,就称之为现房。而并不是说开发商认为这是现房就一定是现房,它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那到底现房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现房是什么? 现房是指消费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