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务免除的法律效果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债务免除的法律效果是怎样的 一、债务免除的法律效果是怎样的
   免除行为产生以下法律效果:
  1、免除使债务消灭。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的,债务部分消灭;免除全部债务的,债务全部消灭。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比如,债务人乙欠债权人甲100万元货款,甲通知乙只要偿还80万元,免除了20万元债务。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的,免除的部分不必再履行,但尚未兔除的部分仍要履行。债权人免除全部债务比如,服装加工部向服装定作人表明不收取服装加工费。免除全部债务的,全部债务不必再履行,合同的权利义务因此终止。在债务被全部免除的情况下,有债权证书的,债务人可以请求返还。
  2、免除消灭债权和债权的从权利。免除了对方债务,也等于放弃了自己的债权,债权消灭,从属于债权的担保权利、利息权利、违约金请求权等也随之消灭。比如甲免除了乙的债务,为乙提供履行担保的丙的保证责任没有了存在基础,必然一同消灭。
  债务的免除不得损害第三人利益。比如,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也即买受人)兔除出卖人的交付义务,承租人的利益将受到损害,因此,不得免除出卖人的义务。
   二、债务免除的条件是什么
  1、免除是处分债权的行为,作出免除意思表示的债权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免除行为除非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否则不生法律效力。
  2、免除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附生效条件的免除比如,债权人表示只要债务人在合同履行期归还本金,可以免除利息。附解除条件的免除比如,赠与人表示赠与合同成立后,如果赠与人经济状况恶化,赠与合同不再履行。附生效期限的免除比如,出租人通知承租人下月1号开始不必再支付房租。附终止期限的合同比如,出卖人通知买受人,其售予买受人商品的八折优惠月底终止。
  3、免除应当通知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法律效力。免除为放弃债权的行为,向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表示后,即产生债务消灭的法律后果,因此,债权人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
  以上就是对债务免除的法律效果介绍,其中不仅会让主债务消灭,同时还会免除掉相应的从权利。当然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进行债务免除的,此时是一定不能损害其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的。要是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公司债券每年付息两次可以么?
      公司债券每年付息两次可以么?债券发行人在债券有效期间内向持券人计付利息的方式。证券市场上债券利息支付方式一般可分为两大类,即一次性付息和分次付息。这两类中具体又包括若干具体的支付方式。其中一次性付息具体包括三种方式:1、以单利计付利息。这种方式亦称利随本清,在债券到期还本时,一次...


·网络借贷有什么法律风险
      网络借贷有什么法律风险 一、网络借贷有何法律风险 (一)投资人的法律风险。 1、资金的来源缺少监管。 2、违约责任追究困难。 即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本付息的风险。在P2P网络借贷过程中,平台仅仅是在借款人和投资人之间扮演了中介的角色,为借贷双方提供融资信息配对服务,协助双方顺利...


·个人债务与夫妻共同债务的区别是什么?
      个人债务与夫妻共同债务的区别是什么?个人债务与夫妻共同债务的区别是偿还的主体是不一样的,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为满足个人需要所借的债务,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个人债务包括:1、男女各自婚前所负的债务,即结婚之前一方或双方对外所欠的债务。离婚时一般仍视为个人债务,由个人负责偿还。2...


·债务人欠钱不还是否构成犯罪
      欠钱不还是否构成犯罪欠钱不还一般情况下属于民事纠纷,不构成犯罪,报警的话,公安也只会建议到法院起诉,只有在特定情形下才构成犯罪。首先,可能构成诈骗罪,如果在借钱时主观方面就抱着不想归还的心理,客观上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使他人产生错误认识而借钱,数额较大就构成诈骗罪,在认...


·私募基金不托管条款怎么办?
      私募基金不托管条款怎么办?一、私募基金不托管条款怎么办? 市场上说的监管、保管、存管,基本都是托管的范畴。私募产品的托管要求比公募基金宽松,托管合同可能并无资金监管功能。而即使确有资金监管条款,由于银行仅负有“形式有效性”的审查义务(银行对托管账户的划款指令是进行‘形式有效性审核...


·签完订货合同付完尾款退货定金退吗
      签完订货合同付完尾款退货定金退吗?付完尾款退货是否能退定金要根据退货的原因分析,因为质量不合格才退货的,对方需要退回定金,且需要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


·好意施惠之债产生纠纷的诉讼流程是怎么样的?
      1、 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 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


·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该怎么办
      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该怎么办不仅金融机构的合法借贷行为受法律保护,与之相对应的合法的民间借贷行为也受法律保护。而很多时候,民间借贷都是有偿的,也就是有利息,那么民间借贷的利息怎么确定呢?而要是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又该怎么办呢? 一、民间借贷的利息怎么确定 1、当事人对利息和利率有...


·没打借条借钱可立诈骗吗
      没打借条借钱可立诈骗吗?没打借条借钱也不算诈骗,即便是借钱不还也不是诈骗。借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不能将其定义为诈骗,诈骗是指非法占有,运用不正当手段骗取大量公私财产的行为。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


·罚没款的收支规章制度规定的缴纳期限是多久?
      罚没款的收支规章制度规定的缴纳期限是多久 一、罚没款的收支规章制度规定的缴纳期限是多久? 行政处罚执法人员罚款上交期限为十五日。主要依据如下: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


·公司债券最小面值是多少
      公司债券最小面值是多少现代社会里面,人们的生活渐渐变好了,也有了多余的钱进行投资管理,大多数人会选择债券,股票以及基金进行投资。在债券中数公司债券的收益较大,一般在发行债券时会确定债券的面值。下面为您介绍公司债券最小面值的相关内容。 一、公司债券最小面值 目前,我国发行的债券,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