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老赖欠债不还怎么办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老赖欠债不还怎么办对付老赖的办法:1、对付老赖之不厌其烦法。本身老赖就是不想还钱,就算你提示他可能也会无动于衷,因此,你需要打持久战、打烦扰战,不断催促还钱,不断到家造访,造成对方不厌其烦,甚至正在睡觉的时候突然一个电话,让对方无处遁形,最终实在很烦恼而还钱。2、对付老赖之以物抵债法。如果老赖真的想赖账,你又不需要考虑颜面,或者说你与对方根本没什么太大的交情可言,那么你可以直接告知对方,以物抵债,把对方的物品用作抵债。当然这种需要和老赖商议,对方迫于压力,有可能会同意,或者还钱。3、对付老赖之舆论压力法。凡是你们共同熟悉的人群,或者他的亲戚朋友,你可以让他们替你劝说,甚至他们会因为对方的不还钱而远离老赖,自然老赖也会感到颜面无关,可能会以还钱换回自己的尊严。4、对付老赖之抓取现形法。老赖一般会找出各种各样的理由来说明自己不还钱的理由,比如没钱,比如不发工资,等等,你可以寻找机会抓个现行,当然这个需要投入精力与时间。找到他花钱大手大脚并且有钱的时候,抓个现行。5、对付老赖之付诸法律。如果实在不行了,你还可以寻找法律帮助。当然这个人与你的关系决定者你是否这么做。慎重考虑吧。二、起诉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上面介绍的多种老赖欠债不还怎么办?的办法,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一一实践一下,如果遇到软硬皆施还是不行的,就只有到法院起诉,法院宣判之后还是不执行的,就只有申请强制执行了,总之要想尽一切办法对付老赖,要回属于自己的钱,实在要不回,也要让老赖受一下牢狱之灾。
  
  
  


·借高利贷的人死了他的家人需还款吗?
      借高利贷的人死了他的家人需还款吗?借高利贷的人死了,也是需要由家人还款的,但过高的利息是不受法律保护,借高利贷的人死后,由其妻作为共同债务人偿还,也可以由继承人在遗产限额内偿还。所以说,如果借高利贷的人死后,他的家人还是会进行还款的,只是还款金额有限,最高不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


·如何才能够解决欠款纠纷
      如何才能够解决欠款纠纷欠款纠纷的解决途径主要分两大类,即正常途径和特殊途径。特殊途径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判决。正常途径是债务人依据约定履行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如企业到期足额以现金或银行存款还银行贷款、支付供货厂商的应付货款;用合质合量的产品或劳务偿付预收货款等。特殊途径是由于...


·债的转移和消灭的原因有哪些?
      债的转移和消灭的原因有哪些? 债权债务关系,在社会生活中,是较为常见的一种关系,债权关系建立之后,会约束两方责任主体,但是并非只要债权建立之后,就意味着债的转移和消灭不会发生,根据民事法律规范的规定,债的转移和消灭的原因,或者是情形有哪些? 一、债的转移和消灭的原因有哪些? ...


·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相似点是什么
      一、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区别是什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信贷管理法律、法规,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单位和个人。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


·开发商跑路的,贷款怎么办?
      现在大部分开发商都是以期房的形式进行商品房预售,购房者和开发商签了合同后,往往还要等待一段时间才能拿到房子。因为这里有个时间差,就导致购房者有遇到房子烂尾的风险,当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后,跑路的概率就大大增加了。那么开发商跑路的,贷款怎么办?这是一个令购房者十分头疼的问题,下面就来看...


·内蒙古违法发放贷款罪司法解释规定违法放贷怎么处罚?
       一、内蒙古违法发放贷款罪司法解释规定违法放贷怎么处罚? 内蒙古违法发放贷款罪司法解释规定违法放贷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规定(二)》第42条对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立案追诉标准作出了规定: 1、违法发放贷款在100万以...


·借贷合同公证有什么作用
      借贷合同公证有什么作用1、避免合同遗失损毁通过借款合同公证,我们可以避免有意无意中的借款合同损毁、遗失等情况发生,这对我们的债权安全是非常有利的,也能够极大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2、避免合同内容纠纷为避免合同被篡改,避免对方就合同的内容发生不同的纠纷,避免对方故意扭曲和改变对方合同...


·起诉欠款人不还款会怎么样
      起诉欠款人不还款会怎么样法院受理了后,会以公告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若是公告期时间到了,债务人没有应诉,法院会对债务人借贷关系明确的案件审理后作缺席判决。而在判决缺席后,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或财产进行清偿。法院判决生效后,判决书要在网上公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原告...


·债务纠纷结案后借条在法院吗
      债务纠纷结案后借条在法院吗?债务纠纷结案后借条都是留在法院的,一般来讲,法院会把所有证据都留存下来放入卷宗中。事人提交的证据当庭质证,核对之后,被法院认定为证明案件事实依据的都列在法院作出的判决书里面。法院给当事人的的判决书就已经对争议事项做出了处理。从一事不再理,和司法最终原则...


·公司法改制债权问题如何处理?
      公司法改制债权问题如何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企业是可以进行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改造的,这种行为简称为公司改制。那么,公司法改制债权问题应该如何处理?公司里又有哪些债权人呢?接下来就随我们来好好的了解一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公司可能存在哪些债权人,...


·诉讼时效中断债务人同意履行是法定情形吗
      诉讼时效中断债务人同意履行是法定情形吗?债务人同意履行是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情形,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包括: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