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对夫妻感情破裂认定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主要依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那么具体来说该怎么对夫妻感情破裂认定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怎么对夫妻感情破裂认定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最高法院2001年12月24日公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界定为: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住。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要正确处理好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一方面不以不准离婚惩罚有过错一方,同时应通过调解、判决等审判活动,加强道德教育,对错误思想和行为予以道德上的谴责。对第三者可建议有关组织对第三者予以适当的行政处分。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对这一类案件,首先应教育帮助有此恶习的一方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改正自己的行为,多关心家庭、承担家务、照料子女。其次要动员另一方给予关心和帮助,促使双方和好。对少数夫妻积怨太深,被告恶习屡教不改,双方关系极为恶劣,确实不堪共同生活的,应准予离婚。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夫妻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双方没有共同的生活,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使得夫妻关系实际上名存实亡,因此夫妻分居2年标志着夫妻关系破裂。所谓分居,是指夫妻人为中断相互之间的共同经济生活、性生活和互相扶助、精神抚慰。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是什么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相关规定,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审判实践中,经常有一方以对方有家暴倾向等等为由起诉离婚,但是开庭时不能提供书面证据。该种情形下法官看不到证明对方有家暴的证据,因此法院最后很难支持原告的诉请。所以如果想要起诉离婚,最好还是先收集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离婚财产判了不给该如何处理?
      离婚频繁发生在我们的生活之中,近几年我国的离婚率在不断的增长,而且离婚过程中最主要的一个问题就是关于财产分割问题,也是最难以解决的一个问题。因此,在婚姻法中有关于财产分割的详细规定,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那离婚财产判了不给该如何处理?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离婚财产判了不给该如何处...


·离婚法院会调查证据么?
      离婚法院会调查证据么? 一、离婚案件需要什么证据? 1、提供结婚登记证书。一方下落不明,对方要求离婚的,应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时间、亲友不知其下落的证明材料。未办理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提出离婚,应提供同居时的年龄、未登记的原因的证明材料。 2、提供婚姻基础状况的证人...


·诉讼离婚时间一般是多久
      诉讼离婚其实也就是打离婚官司,与协议离婚相比,诉讼离婚的条件不同、程序不一样,而实际花费的时间自然也是比协议离婚多的。那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到底诉讼离婚时间一般是多久呢?若你不是很了解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看看吧。 一、诉讼离婚时间一般是多久 法院审理期限: 适用普通程...


·夫妻起诉离婚时要什么证件材料
      现实中不少离婚夫妻都会首先选择协议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但有的情况下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而此时也要求当事人按照诉讼离婚的相关规定来办理离婚,在实际要求提供的证件材料上面,自然与协议离婚不同。那究竟夫妻起诉离婚时要什么证件材料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


·一、协议离婚不给抚养费判几年?
      一、协议离婚不给抚养费判几年? 1、这是民事纠纷,不会判刑,建议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抚养费;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如果他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


·哺乳期离婚孩子怎么判 子女的抚养权归谁
      一、哺乳期离婚孩子怎么判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由于《子女抚养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父母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方生活:母方患有久治不愈...


·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怎么做?
      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怎么做?   在一段婚姻关系当中,离婚需要认定双方感情破裂,难以共同生活下去。如果在婚姻当中有一方存在婚外情并严重伤害婚姻关系的情况,受害方不接受婚姻里的背叛,不希望继续保持这种混乱的婚姻关系,会考虑单方面提出离婚。但是很多时候离婚是不容易的,想要离婚的一方提...


·未与第三者打结婚证能定重婚吗?
      未与第三者打结婚证能定重婚吗?未与第三者打结婚证能定重,因为我们国家所规定的重婚罪并没有要求一定和对方领了结婚证,1、本人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的;2、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3、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即便没有结婚证,依然构成重婚罪。二、对方重婚...


·没有结婚证有怀孕离婚彩礼用退还么
      一、没有结婚证有怀孕离婚彩礼用退还么? 如果已经怀孕的话彩礼一般是无法要回的。 最高人民法院在《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结婚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


·离婚了前夫要孩子抚养权怎么办
      离婚了前夫要孩子抚养权怎么办?可以拒绝,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法院也不会支持变更抚养权。《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


·当两个人的婚姻走向终结的时候
      当两个人的婚姻走向终结的时候,很多人都选择离婚,这是给自己新生的机会,让自己重新来过一遍。离婚也需要进行财产分割,当离婚房产有贷款怎么过户这就成了一个问题,首先要协议离婚,然后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办理免征契税申请,办理析产登记手续,最后取证。 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 根据我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