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终审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离婚,属于夫妻双方因各种原因实在无法共同生活下去了之后的最佳选择。离婚有多种方式,一种是双方和平协议离婚,这种离婚影响最小;另外一种就是,双方分歧比较大,只能通过诉讼进行离婚,有可能会经过多轮诉讼才离成。终审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下面我们就给您分析下。
  
  一、关于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如果没有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第一次起诉离婚只要对方不同意,法院一般都不会判决离婚,于是当事人寄期望于6个月后的第二次起诉。但起诉几次法院会判决离婚,这个问题没有确定答案。有可能一次,也有可能需要二次,甚至三次、四次……因为法律对此问题并没有明确规定,没有明确规定就意味着法官具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法官可以认为二次起诉即证明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判决离婚,也可以认为二次起诉并不能视为夫妻感情破裂,从而判决不准离婚。总之,这两种判决都是对的,都不违反法律。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首先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同时《婚姻法》还进一步规定了以下6种情形,只要符合这6中情形之一的,经调解无效,法院就必须判决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6、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对于夫妻离婚时候财产的分割,规定是婚后共有财产可以协议分割分配,登记在各自名下婚前取得财产归登记人个人所有。夫妻俩只能分割属于两人合法拥有的共有财产,不能分割分配他人合法拥有的财产。
  
  二、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主要依据
  
  不管是一审、二审、还是再审,离婚财产的分割主要依据以下条款,如果双方签署有离婚协议的,按照协议履行,没有的则通过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对二审不服的离婚案件
  
  对于判决准予离婚的部分不能申请再审,只能服从判决。对于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不服可以申请再审。
  
  可以看出,不管是一审、终审,所引用的法律依据基本一致,财产的具体分割,还是要看双方的证据,依据各项责任的判定来确定的。另外离婚是一审终审,但是对于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是可以申请再审的。
  
  


·离婚协议不履行诉讼怎么提起
      一、离婚协议不履行诉讼怎么提起 离婚协议书在登记备案以后有法律效力,但是不具备强制执行力,因此,当事人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提起诉讼的程序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 离...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所有的情形是什么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所有有什么情形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女方生活:(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


·夫妻一般多久没有性生活可以离婚
      夫妻一般多久没有性生活可以离婚根据我国的法律,我们可以了解到,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夫妻结婚后一定要有性生活,除非夫妻双方有一个是拥有生理上的缺陷而不能拥有夫妻生活,这样的情况下是可以提出离婚的。若夫妻双方没有夫妻生活达两年及以上,并且两人处于分居状态,夫妻中的一人可依法提出离婚诉...


·起诉子女抚养权程序有哪些?
      现今是离婚率十分高的时代,虽然子女的抚养权在离婚时就已经做好判定,但由于之后各种情况的改变,婚姻双方中的另一方若对拥有抚养权的一方有任何不满意或者觉得有对子女不妥的地方,都会希望起诉子女抚养权。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关于起诉子女抚养权程序的内容。 一、起诉抚养权满足的条件 如果离婚后...


·淮安市淮阴区抚养费是多少?
      现在离婚已经成为了社会上的普通事,淮安市淮阴区法院每天都会收到离婚诉讼请求。在离婚案件中,关于孩子抚养费的问题是双方引发争议的地方。抚养费支付标准是有一定原则遵循的,每个地方具体规定不同。那么淮安市淮阴区抚养费是多少?下面我们结合相关资料为您做个介绍。 一、淮阴区抚养费是多少? ...


·离婚后再去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一)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离过婚的请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二)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三)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


·夫妻假离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在我国法律上并不存在假离婚的情况,只要夫妻按照规定办理了离婚手续的,即使当事人本意并不是要真正的离婚,但从法律层面上来看也是真离婚。那实践中要是夫妻假离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夫妻假离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对于假离婚,通常是指夫...


·预先订立的离婚协议有效吗?
      预先订立的离婚协议有效吗? 一、预先订立的离婚协议有效吗? 有效的,只要是双方都认可的公平的就有效。据《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 离婚协议书则是...


·新婚姻法彩礼规定是多少?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结婚时每一个人都会经历的事情,也是很多人都很期待的意见大事,但是近几年让很多人都很惧怕结婚特别是男性,因为在结婚的时候都会进行支付一定的彩礼,这笔彩礼的金额有的地方金额十分的巨大,给结婚的人给与很大的压力,那《...


·父母离婚协议财产归孩子可以吗?
      父母离婚协议财产归孩子可以吗?可以将部分赠与给子女。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一)夫妻双方或一方工资、奖金、津贴及其...


·起诉变更孩子抚养权需要什么条件
      起诉变更孩子抚养权需要什么条件 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后由于工作或生活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而提起变更权诉讼的案件。归纳起来,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原抚养方因经济困难、失业或患病,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据统计,在离婚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存续时间在8年以下,离婚时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