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防范交房的法律风险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不管是在买房的时候,还是日后交房,这些过程中都有一些需要当事人注意的地方,而要是粗心大意的话,则就容易让自身利益收到损害,同时所要承担的风险也是比较大的。那现实中,该怎么防范交房的法律风险呢?如果你有这方面的疑惑,那就看下面我们为您做的介绍吧。
   1、项目开发过程中对开发商应尽的提示责任。精心的规划设计和优良的施工质量是顺利交房的前提,在当前的交房形势下,面对如此挑剔的购房业主,精心的规划设计和优良的施工质量虽也不能绝对保证交房的顺利进行,但无疑能大大减少出现纠纷的可能性,相反,一个设计粗糙、质量低劣的楼盘在目前的形势下交房一定会遇到很大的挑战,因此精心的规划设计和优良的施工质量是顺利交房的前提。
   2、把关房屋销售合同是顺利交房的保证。目前,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都有适用于该地区的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示范文本,名为示范文本,随着网上签约的推行,实际上必须强制使用。因此,您可以合理利用合同补充条款的功能,在补充条款中,相关的细节都要考虑充分。
  另外,对于如何合理设置合同违约条款,以防止出现小业主因价格下跌要求无理由退房,也是我们在起草合同补充条款中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3、预留充足交房期限能避免被动。根据笔者的经验,房屋销售时把交付期限设定得宽松一点,并不会影响绝大多数购房人的购房决定,提前交房在操作中也完全可行。但是如果合同签订后延误交房时间,不仅要承担违约责任,还容易形成比较大的纠纷。所以,笔者建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设定交房期限时,一定要预留足够的时间,考虑到种种复杂因素,一般建议在正常能完成全部工作的预定时间后面再加至少六个月。
   4、小区规划报批前考虑完善,批准后尽量避免调整和变更。小区规划景观变更可能是目前引起群体性交房纠纷的最主要原因之一。笔者建议小区规划和景观在报批前一定要考虑完善,一旦批准后尽最大可能不再作任何调整和变动。有的开发企业是出于让小区更美观、档次更高的好意,在设计深化和施工时作一些调整,调整后的方案可能造价更高、效果也更好。但是不是所有的购房业主都没有异议,有的情况是,虽然调整总体上有利于小区,但却给部分居民造成负面影响,有的情况是业主本身想退房,不管调整后是更好还是更差,都以规划变更作为退房的理由。
   5、发现纠纷苗头及时处理。很多群体性纠纷的起源都是由一些小的投诉引发,由少数积极维权购房人推动的。业主中的这些积极人士在组织群体性维权前,往往都和开发商进行过单独协商。在这样的单独协商中,很多开发商都会担心:如果这几户进行了补偿,消息泄露出去,那整个小区全部业主都要补偿怎么办?基于这样的担心,往往协商不能成功,并最终导致事态扩大。
  根据笔者处理的大量纠纷的经验,虽然不能排除对个别业主的这种补偿信息扩散出去的可能性,但实际情况来看,大多数案例中,如果操作得当,这些业主合理要求得到满足后,并没有将结果扩散,事态也没有扩大。因此笔者建议,对于可能酿成群体性纠纷的问题,要争取在个别业主投诉的初期阶段,通过积极协商的方式,解决这些积极维权业主的合理要求,这样能降低事态扩大的风险。
   6、合理安排交房流程。目前管理完善的成熟开发企业都已经制订和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交房操作流程和规范。为了避免交房现场可能出现的纠纷,笔者建议尚未建立类似规范中小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借鉴成熟企业在这方面的经验,已有相关规范的企业要注意执行中的落实问题:
  (1)注意交房通知的规范寄发和邮寄凭据的保管,避免事后无法证明已履行交房义务的情况;
  (2)合理安排交房批次,尽量采用同一楼道安排在不同时间交房的“平行交房”,避免共性问题产生现场群体性纠纷;
  (3)现场交房流程合理安排,收钱、验房和签署文件等工序的细节设计要推敲,并制订应对业主对流程安排疑问和不满的答复预案,纠纷客户应安排资深人员单独处理,避免因个别客户的不满引起其它业主的意见;
  (4)交房前已对房屋和小区自行排查,对业主对房屋质量、设计和小区规划等方面可能提出的问题和投诉制订答复预案,并对全体交房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7、交房前后关注网络媒体和传统媒体。交房前后电视台和当地报社等传统主流媒体对项目的负面报道也会大大增加项目的交房风险,开发企业也应对此给予足够的重视,提前与相关媒体做好沟通的协调工作,降低新闻媒体负面报道风险,保证交房的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和社会背景下出现的大量交房纠纷不仅有可能基于项目本身存在的问题,同时与开发企业的管理工作和流程设计密切相关,有时甚至与特定的社会心理环境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您应当对此设置严谨的风险防御体系,从而避免相关各方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以及对社会稳定的损害。
  
  
  


·交通致伤违反了哪条法律责任
      交通致伤违反了哪条法律责任 一、交通致伤违反了哪条法律责任? 交通致伤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


·一、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应该如何赔偿?
      一、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应该如何赔偿?机动车肇事逃逸的,由交强险赔偿,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逃逸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交通事故认定的时间需要多久
      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那交警交通事故认定的时间需要多久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认定的时间需要多久 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一、根据法律规定职工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一、根据法律规定职工交通事故怎么处理?根据法律规定职工交通事故应当积极的配合交警部门人员的工作,毕竟对于员工来说的话,在上下班途中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那么是属于工伤的赔偿范围,所以肯定是需要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完了之后才能够决定是否由用人单位进行赔偿。二、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如何处理...


·特大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当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会有人员的伤害和财产的损失,这时需要做出及时的处理。对此,国务院做出了相应的法律法规。那么对于特大交通事故如何处理,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关于特大交通事故的处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正确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


·地下车库买卖合同的范本
      地下车库买卖合同的范本一、地下车库买卖合同的范本 地下车库买卖合同 甲方(出卖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受人) 身份证号码 经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车库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自愿将其名下位于 小区 楼 号车库(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售给乙方。 2、...


·交通事故如何申请司法鉴定?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去进行司法鉴定是我们索赔的一个重要环节,那么发生交通事故如何申请司法鉴定呢?我们只有事先了解这些事项,才能节约我们的时间,正确有效的保护我们自己的利益,今天我们就为您讲解如何申请鉴定。 一、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申请司法鉴定应遵循以下程序: 1、委托: (1)司...


·免费坐他人车出车祸谁负责
      免费坐他人车出车祸谁负责在好意搭乘的情况下,一般驾驶者是不会收取乘车人的费用的,换言之也就是免费作他人车。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要是不小心出了车祸的话,究竟应该由谁来负责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免费坐他人车出车祸谁负责。一、免费坐他人车出车祸谁负责无偿同乘情形下如果发...


·对方剐蹭肇事车自己报警算不算逃逸?
      对方剐蹭肇事车自己报警算不算逃逸?对方剐蹭肇事车自己报警对方是算逃逸的。这种情况属于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情况或者是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的情况,是属于认定为肇...


·车主不是驾驶人是否需要担责
      车主不是驾驶人是否需要担责 一、车主不是驾驶人是否需要担责 (一)车主与驾驶员为雇佣关系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二)驾驶员为职务行为...


·交通事故误工费不赔偿怎么办
      交通事故误工费不赔偿怎么办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交通事故赔偿一般包括以下项目:受害人受伤未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