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过错赔偿的问题怎么计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医疗过错赔偿的问题怎么计算医疗过错如果医疗行为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结论存在医疗过错的,则适用《民法通则》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之规定计算赔偿数额,具体如下:
  其赔偿计算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四)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六)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七)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八)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九)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十)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十一)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十二)精神损害抚慰金: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在医疗纠纷案件中,医疗患者相对于医疗机构来说是弱势全体,因此,医疗患者在面对医疗过错时不能妥协、自认倒霉,而应该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权益不被侵犯,在医疗过错赔偿的问题上也不能过度让步,应该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计算。
  
  
  


·医疗事故法院把赔偿款判给原告还是法定监护人?
      法院把医疗事故赔偿款赔偿给监护人么?医疗事故赔偿金,如果受伤者还存活那么是转入受伤者账户上的。如果当事人死亡,那么需要第一顺位继承人协商一致后转入一个账户,协商不一致可交由法院分配。如果医疗事故当中的受害者是未成年人,那么医疗赔偿金肯定是直接打到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账户上的,但这是...


·医疗纠纷诉讼有时间限制吗
      医疗纠纷诉讼有时间限制吗如今的医疗技术越来越发达,但是随之而来的医疗纠纷并没有减少。在医疗纠纷诉讼问题上,很多的患者或者患者家属并不是非常了解这方面的知识。其中最常见的问题就是医疗纠纷诉讼到底有没有时间的限制?那么具体的时间限制到底是多久呢?有时间限制。在医疗纠纷诉讼中,患者在起...


·医疗事故侵权的赔偿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侵权的赔偿是怎样的如果医疗行为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结论存在医疗过错的,则适用《民法通则》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之规定计算赔偿数额,其赔偿计算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


·如何避免医院医患纠纷案件的再次发生?
      如何避免医院医患纠纷案件的再次发生?一、如何避免医患纠纷的发生 1、加强医疗管理,提高医疗质量 首先要加强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增强工作责任心,规范服务语言,积极提倡礼貌用语。在诊疗过程中通过加强对病人疾病知识的健康教育、解释沟通、心理护理等,建立融洽的医患关系,努力提高对病人...


·医患纠纷处理合同应该怎么写
      医患纠纷处理合同应该怎么写 一、医疗纠纷处理合同 医疗纠纷处理合同是合同双方就双方产生的医疗纠纷达成的合同。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还有最狭...


·惠州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的填表说明是怎样的
      惠州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的填表说明是怎样的? 惠州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的填表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 填 表 说 明 一、封面的填写 (一)此表为医疗机构向登记机关申请医疗机构校验时专用。 (二)申请单位,即医疗机构第一名称。 (三)登记号:即《医...


·怎么进行医疗事故尸检?
      怎么进行医疗事故尸检? 一、怎么进行医疗事故尸检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


·发生医疗纠纷后的处理程序有哪些
      发生医疗纠纷后的处理程序有哪些 一、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之调解 首先发生医疗纠纷双方先进行调解,调解的方式有三种,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或者一种调解不成功再用其他方式进行调解。调解方式如下: 1、医患沟通: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有尊重患方知情权的义务,应当就患者病情及诊断治疗经过做出专业...


·司法鉴定医疗过错赔偿都有什么
      司法鉴定医疗过错赔偿都有什么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二)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


·整容失败到哪做医疗事故鉴定
      整容失败到哪做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鉴定的场所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全文》中有着详尽的规定,区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首次顾名思义是由当事人亦或者医疗机构一方首次提出的鉴定要求;再次鉴定则是由当事人不服鉴定结果或者其他原因导致需要再次对医疗事故结果进行鉴定,二者场所分别在设区...


·北京医疗官司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一、北京医疗官司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500-6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依照争议标的在规定的比例幅度内分段累计收费: 争议标的收费标准 1万元以下 500-1500元/件 1-10万元(含10万元) 4-5%; 10-5...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