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算借款利息要注意什么问题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算借款利息要注意什么问题 一、算借款利息要注意什么问题
  在计算个人借款利息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如果双方在借款合同或借条中约定了利息利率的,在计算利息时即按双方约定写明的利率计息。
  约定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法律对上限进行了限制,超过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4倍的部分无效。另外,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如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不予保护。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出借款数计息。
  (二)双方在借款合同或借条中没有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若干意见》第8条规定,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在实际案例中,到底是否支付利息,法院有自由裁量权,判决支付利息或不支付都是有法律依据的。
  (三)个人借款中,当事人双方可以明确约定无息借款。如果约定了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利息计算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进行。
   二、算借款利息要注意哪些问题
  利息的支付必须符合支付要求,具体有两项条件:
  (一)支付期限要求。
  包括两项内容:首先是利息清偿的时间,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利息清偿以债务人清偿本金时一并清偿。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二)利息多少的计算时间。
  利息计算的标准应当以双方约定的借款期间为准。一般情况下,为借款合同履行期间。但是,在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情况下例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71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在借款活动中,除了借款利息的偿还问题以外,有时还会出现借款人到期不还款的情况。面对这些情况,出借人一般都束手无策,然而事实上,面对这种情况,我们是可以想办法解决的,包括调解、仲裁、诉讼在内的方法,债权人都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采用的。
  
  
  


·根据法律规定借款协议书有效期多久?
      现在社会虽然普通老百姓关于法律方面的知识懂的是越来越多了,但是有些比较细节方面的问题还是不是特别的清楚,比如说现实中最容易出现的就是借款协议的问题,很多人借款协议,放置了很长时间,他们都比较担心是否有效,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借款协议书有效期多久?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借款协...


·男方赌博怎么起诉离婚 赌博借的钱离婚怎么办
      有的人在恋爱阶段其实各方面都表现的很好,但是一旦结婚本性就暴露出来了,而也有那种婚后沾染上恶习的情况,比如吸毒、赌博。那其中要是男方婚后有赌博行为,并且因此对家庭、妻子不管不顾的话,此时女方可以要求离婚,不过男方赌博怎么起诉离婚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男方赌博怎么起诉离...


·公司债券发行比例是多少
      公司债券发行比例是多少?我们知道,为了募集资金,很多公司就会向投资者发放债券。债权很多时候是一个高回报的投资,但是就算公司对于资金的需要有多大,它也不可以无限制的发行债券,国家法律对于债券的发行比例是有法律要求的。那么,公司债券发行比例是多少?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了解下吧。 1、...


·别人欠钱不还人死了怎么办?
      别人欠钱不还人死了怎么办?对于欠钱的人死亡后,该人的债务怎么清偿的问题,应首先确定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如果夫妻一方死亡,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若是没有配偶,或者是债务人的财产已经按照遗嘱或者是法...


·什么是挪用公款罪 哪些行为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在现实生活中,也有一些其他的违法行为和挪用公款的行为有相似之处,例如金融机构中发生的违法发放贷款的行为,这两类行为都可表现为采用违法手段将公款借给他人使用。因此一定要正确认定挪用公款罪。而要正确认定挪用公款罪,首先就要了解什么是挪用公款罪。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什么是挪...


·个人贷款诈骗罪该怎么处罚 刑法对它有哪些规定
      个人贷款诈骗罪该怎么处罚 刑法对它有哪些规定我国相关法律中明确规定了贷款诈骗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但单位是不可以作为此罪的犯罪主体。同时要求,构成此罪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是出于故意,如果是过失那不能认定构成此罪。具体个人贷款诈骗罪该怎么处罚,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个...


·哪些属于公司债务
      哪些属于公司债务 一、哪些属于公司债务 公司债务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包括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件等等。公司债务包括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其转让受合同法的限制,它具有不同的偿还方式和期限,且形式是多样性的。 二、公司债务发生纠纷该怎么解决 公司债...


·发行公司债券的用途是什么?
      现在不少投资者比较青睐于债券投资,这种方式风险低,收益相对稳定。债券是基本的理财产品之一,从发行主体看,有政府债券及公司债券等。在我国,政府债券基本都是国债,而一些大型公司也可以发行自己的债券。那么,发行公司债券的用途是什么?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 一、发行公司债券的用途...


·续写借条的法律效力是怎么样的?
      续写借条的法律效力是怎么样的?续写借条的法律效力通常情况下是合法有效的。主要是内容是真实有效的而且双方当事人是在之自主意愿之下所签订的都是属于合法有效等借条是借他人财物时写给对方的条子,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如果没有借条,别人就能赖账。而欠条产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


·借条没有规定时间还款可以起诉吗
      借条没有规定时间还款可以起诉吗?1、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可以起诉对方。起诉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2、借条没有约定...


·合同条款及格式的内容是什么?
      合同条款及格式的内容是什么? 一、合同条款及格式的内容是什么?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合同编号: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根据 年 月 日 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 采购所做的投标文件,乙方必须完全按成交通知书中项目履行义务。甲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