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事诉讼中的反诉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民事诉讼中的反诉条款是怎么规定的民事诉讼中的反诉条款是怎么规定的(一)反诉首先必须符合民诉法起诉的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反诉自身条件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2、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3、反诉与本诉必须是适用同种诉讼程序;4、反诉不能是其他法院专属管辖;5、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法律上有牵连;6、提起的期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三)提出反诉实质条件提出反诉实质条件是指反诉的成立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即对上面其他条件(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法律上有牵连。)的详细解释。
  提起反诉的实质条件,是反诉与本诉的牵连性。只有具备了这种牵连性,反诉才能成立,因而反诉实质条件就是决定被告提出的反请求是否属于反诉范畴的条件。所谓反诉与本诉牵连性,是指反请求与本诉请求有同一事实上或法律上的联系或基于诉讼标的的同一或主观权益上的联系。由于这种联系,反请求与本诉就可以相互排斥、抵消、吞并,这种牵连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反驳与本诉基于同一法律关系。反诉与本诉所依据和所体现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性质相同。例如,原告请求给付赡养费,被告请求解除收养关系。原告、被告的请求依据和体现的权利义务关系均基于同一收养法律关系。2.反诉与本诉基于同一法律事实。反诉的诉讼请求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在事实上有某种牵连。例如,甲乙两船相撞,甲请求乙赔偿因为撞船而给其造成的船载货物的损失;乙反诉请求甲赔偿因撞船而给其造成的船身破损、人身伤亡的损失。本诉与反诉基于撞船这同一法律事实。
  再例如,原告起诉离婚,被告提出反诉,请求法院确认婚姻关系本来就是无效;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按买卖合同交货,被告提起反诉,说合同本身无效,要求依法撤销。3.反诉与本诉不是出自于同一法律关系或同一法律事实,而是基于诉讼标的的同一或主观权益上的联系,基于抵消目的而发生的诉的理由上的联系。
  提出的请求也应纳入反诉的范围。之所以把关系也界定为牵连性,其意义是有利于在诉讼中借反诉抵消本诉而免去不必要的重复清偿活动,并且使被告免遭原告一方无清偿能力的后果。例如,甲将房屋出租给乙,供乙经营商店,乙没按期交付房租。甲碍于情面也没向其追索,于是甲向乙赊购一批商品抵租金。后来,甲乙闹纠纷,乙起诉甲要求反还商品价款,甲反诉,要求乙偿还所欠租金。甲乙间请求即非同一法律关系又非同一法律事实。乙起诉请求给付价款,甲反诉请求给付租金,双方的诉讼标的都是货币。如果被告请求数额大于原告请求数额,反诉即可以吞并本诉;如果被告请求数额小于原告请求数额,反诉即可抵消一部分本诉请求,使本诉请求部分失去意义。这完全符合反诉的抵消、吞并本诉请求的目的。
  但是,如果两种事实没有牵连,如原告起诉,请求法院确认被告居住的房屋所有权是他的,被告又要求原告,必须偿还欠款。这两问题没有联系,被告提出还债问题就不是反诉。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民事诉讼中的反诉条款,反诉首先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起诉条件,包括原被告、诉讼请求、诉讼理由、管辖法院等,其次,反诉有特殊的实质要件和程序要件,只有符合其要件的被告提起的反诉请求,法院才会受理。
  
  
  


·借多少钱属于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一种利用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非法获取大量资金的一种犯罪行为。通常非法集资的涉案金额巨大,对于受害人的经济和财产造成严重损害。许多人担心自己向周围亲友借钱是否属于非法集资,借多少钱属于非法集资,其实非法集资是有很明确的界限的,与一般借款行为不同。下面就听听我们的介绍吧。 ...


·贪污和挪用公款的区别有哪些?
      贪污和挪用公款的区别有哪些?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虽然是两个不同的罪名,但在实践中,两种罪名在某些方面有其相似之处,互有交叉,两者就很容易混淆。因此把握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之间的法律界限就尤为重要。那究竟贪污和挪用公款的区别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贪污和挪用公款的区别有...


·一方借款夫妻共同债务吗
      一方借款夫妻共同债务吗 一、一方借款夫妻共同债务吗 我国婚姻法第19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购销合同条款违约金与罚息怎么计算?
       一、购销合同条款违约金与罚息怎么计算? 根据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规定,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


·发生欠款纠纷如何处理,怎么解决欠款纠纷
      发生欠款纠纷如何处理,怎么解决欠款纠纷债权人要借钱给债务人很容易,但是要想收回欠款则不简单。债权人在向债务人讨债时,因债务人拒绝还款而发生欠款纠纷怎么解决?如果双方因此而打了官司,为了能胜诉,欠款纠纷债权人需提供哪些证据呢?本文马上为你一一解答这些问题。 一、发生欠款纠纷如何处理...


·法人可以作为担保人向股东借款吗
       一、法人可以作为担保人向股东借款吗? 可以向法人或股东借款,收据可以作为原始凭证作帐,分录为:借:现金,贷:其他应付款(或长期应付款)不能作为长期借款,长期借款是面对银行的. 股东与公司之间“合法的”借贷关系才会受到法律保护。“合法”是指借款程序、借款内容、借款用途、债...


·信用卡逾期还款会怎样?
      信用卡逾期还款会怎样?一、信用卡逾期还款会怎样? 1、不再享受免息还款待遇。 当欠款金额较小且逾期时间较短的情况下,发卡银行会从发生消费的当天,以消费金额为本金按日计算利息,日息万分之五,按月计收复利;对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还会按月收取5%滞纳金。 2、收到催缴通知。 当...


·离婚如何共同承担共同债务
      离婚如何共同承担共同债务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


·应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情形有哪些?
      应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情形有哪些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婚前或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应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应该有以下几种情形:1、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如上所述,这种债务一般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无义务为其偿还,但债权人能...


·上海民间借贷有哪些
      上海民间借贷有哪些纠纷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手中的钱也越来越多,资金投资、资金借贷等情况越来越频繁。但是,在民间借贷活跃的背后,存在着许多纠纷。那么,上海民间借贷纠纷具体都有哪些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上海民间借贷有哪些纠纷? 1、因诚信缺失而...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自然人犯非法吸收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二、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