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不能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夫妻不能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这样规定是很有必要的,很多女性在此期间,往往是没有工作或主动辞去工作的,如果男方这时提出离婚,一方面肯定会给女性带来较大的精神打击,影响女性的身心健康及子女的发育,同时也会让女方面临严重的经济危机,这会加大女性的压力。因此,法律做如上规定是一种较人性化的处理,是对妇女及儿童的一种特殊保护。但是,在此期间,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或者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在此限。
   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有些夫妻是在一时冲动下提出的,所以经过法院审查后发现双方感情并未破裂,双方经过一个冷静期,再慎重思考婚姻问题,规定六个月之内不能再起诉实际上就是要给双方这个考虑的时间,所以这期间不能提出离婚是很自然的事情。
   三、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我国法律在考虑到军队担负的特殊任务和军人职业特点,对军人婚姻做了一些特殊的法律保护。此处所指的军人主要指现役军人,如果军人本人同意或犯了重大的过错,那么另一方还是可以要求离婚的。
   四、夫妻感情未破裂
  两个人从相识、相知、相恋再到生儿育女,非常不容易,这些都是通过双方的努力才得来的家庭,所以如果夫妻感情还能修复,还存在和好可能,法院一般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以上是夫妻不能离婚的四种情况。建立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如果夫妻之间还有感情,建议双方不要轻易的选择离婚,如果感情的确不在,婚姻也已名存实亡,可以放手重新追求自己的幸福。
  
  
  


·协议离婚财产给子女是否可以撤销?
      近年来,我国离婚案件频发,在离婚案件中,债权债务问题,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直是一个难题。有些家长为了避免纠纷,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把其中一些财产赠与给自己的孩子,这也是处于对孩子利益的考量。协议离婚财产给子女是否可以撤销? 一、离婚时可以分割的财产有哪些? 赠与子女的财产,离婚是不分割...


·做试管婴儿离婚给赔偿金吗
      做试管婴儿离婚给赔偿金吗?理论上不需要支付补偿金,《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


·其实子女们之间的感情生活有的时候最牵动老人们的心
      其实子女们之间的感情生活有的时候最牵动老人们的心,尤其是作为父母最不愿意见到的就是孩子在不幸福的婚姻当中苦苦挣扎,因此离婚官司当中双方的家人其实都是希望可以参与到其中的。所以有很多起诉离婚的男女双方都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是在我国起诉离婚家人可以去吗? 在我国起诉离婚家人可以去吗? ...


·一方起诉抚养权程序是怎样的?
      对于有孩子的家庭离婚的,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问题。一般来说,双方应该协商决定孩子的归属,如果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这类诉讼属于普遍的民事诉讼,那么,一方起诉抚养权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的说法。 一、起诉抚养权程序是怎样的? 夫...


·夫妻是否可以约定财产分别所有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
      夫妻是否可以约定财产分别所有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和婚前财产归一方所有,这种通过双方协...


·离婚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哪些
      ? 我国《婚姻法》中规定的,夫妻可以采取的离婚方式分为了两种,即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不同离婚方式下,具体要办理的手续不一样,与此同时需要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也是有所差异的。那么现实中夫妻离婚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如何协议离婚,需要准备什么...


·离婚女人怎样能要的孩子的抚养权第
      离婚女人怎样能要的孩子的抚养权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从而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第二、十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


·首先明确,《民法典》施行后,《婚姻法》同时废止。
      首先明确,《民法典》施行后,《婚姻法》同时废止。一、婚前买房(夫妻二人名)①、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方,付清全部房款,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如能证明出资情况,则双方对房屋按份共有;②、资购房,付清全部房款,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根据登记情况认定需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③、婚前双方共同出资...


·非婚子女的抚养权如何划分
      非婚子女的抚养权如何划分 一、非婚子女的抚养权如何划分 双方协议解决 对于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建议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一致,双方可以签订书面协议书,就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抚养费的给付以及探视权等问题进行约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情况下,双方也可协...


·婚姻关系终止原因是什么
      婚姻关系终止原因是什么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三:一是配偶一方死亡。二是离婚。三是宣告婚姻被撤销。其中死亡分为: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1、因配偶自然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2、因配偶一方宣告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我国以宣告死亡之日起婚姻关系即行终止);3、配偶一方被宣告失踪只能经判决离婚而终...


·婚姻法中对子女抚养费的规定有哪些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从来都是离婚父母不变的话题。其中的抚养费问题,通常都是父母争议的焦点。对此我国《民法典》中做出了相关规定,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费规定的内容吧。1、抚养费的内容。“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