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债券期限分类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公司债券期限分类一、公司债券期限分类
  债券可分为长期债券、短期债券和中期债券。
  1、偿还期限在10年以上的为长期债券;
  2、偿还期限在1年以下的为短期债券;
  3、期限在1年或1年以上、10年以下(包括10年)的为中期债券。
  我国国债的期限划分与上述标准相同。但找国企业债券的期限划分与上述标准有所不同。我国短期企业债券的偿还期限在1年以内,偿还期限在1年以上5年以下的为中期企业债券,偿还期限在5年以上的为长期企业债券。
  短期债券的发行者主要是工商企业和政府,金融机构中的银行因为以吸收存款作为自己的主要资金来源,并且很大一部分存款的期限是1年以下,所以较少发行短期债券。
    《证券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适用本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证券衍生品种发行、交易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本法的原则规定。
  二、债券期限的收益
  债券的期限越长,则债券持有者资金周转越慢,在银行利率上升时有可能使投资收益受到影响。债券的期限越长,债券的投资风险也越高,因此要求有较高的收益作为补偿,而收益率高的债券价格也高。所以,为了获取与所遭受的风险相对称的收益,债券的持有人当然对期限长的债券要求较高的收益率,因而长期债券价格一般要高于短期债券的价格。
  三、债券期限的选择
  债券发行期限的选择一般考虑两个因素:一是债券筹资的用途,其基本要求是还本期限不能短语投资项目的建设周期;二是发债公司所能负担的利率水平,因为期限长短是和利率水平的高低成正比的。特别是第一个因素尤为重要。如果债券规定的期限太短,再投资尚未到期的情况下即已到还本期,那么为了偿还已到期的债券,只有靠发行新债来兑换旧债。这种办法不但不能环节发债公司对资金的需求,而且还会大大增加债券还本付息的工作量,并人为提高了发债公司的筹资成本,增加了公司的利息负担。
  综上所述,公司债券期限分类主要有三种,即短期、中期和长期债券,它们都是按照不同的偿还期限来决定的。而由于偿还期限时常不同,因而长期债券的收益率高,但是长期债券的价格也高。因此,当您准备购买时,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经济能力。以上内容我们为您整理到此,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双方认定的解押借条怎么打?
      双方认定的解押借条怎么打? 抵押借款合同的格式如下: 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方: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保证方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也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 第二条:借款用途 ...


·转移合同债务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转移合同债务需要具备什么条件(一)个人债务的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合同法》第84条:“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方,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这条规定要求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现行很多人误以为债务转让方式只有一种,即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债务转让协议后再经债权人同意。同意是...


·被迫签字的借条算数吗?
      被迫签字的借条算数吗?被迫签字的借条是不算数的,借条的签订必须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办理,如果一方受到胁迫的,应当在被胁迫情形解除或消除后,受害人应立即以受到“敲诈勒索”而报警,警方的办案结果的调查结论可以作为解除欠条(借贷合同)关系的证据。行使撤销请求权,受害者可以在一年之内...


·个人债务可以转让吗?
      个人债务可以转让吗? 个人债务一般表现为民间借贷或者亲戚朋友之间的借贷,民间借贷是有合同和信用的联系所以比较规范,而亲戚朋友之间碍于情面或出于信任,不会出具书面字据等等,这样一旦借款人否认,出借人就很难保障债权。一般的债务转让是当事人自愿原则,但对于法律规定应由国家批准的合同,...


·抵押合同的条款包括什么
      抵押合同的条款包括什么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4)担保的范围。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


·欠钱不还起诉被告不来怎么办?
      欠钱不还起诉被告不来怎么办?开庭当天对方不来,法院可以缺席判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一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


·中小企业私募债流程
      中小企业私募债流程 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流程较为复杂,其工作阶段大致可以分为前期准备、材料制作、申报、备案以及发行这五个阶段。以下的我们将详细地为您介绍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流程每一阶段的工作流程以及重点事宜,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中小企业私募债流程 (一)前期准备阶段 1...


·没有借条欠钱不还的怎么办
      没有借条欠钱不还的怎么办 一、没有借条欠钱不还的怎么办 没有借条的,当事人可以搜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欠款。可以用证人证言和手机信息作为证据,起诉要求还钱。适用普通程序的,人民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欠款纠纷怎么预防 发生欠款纠纷如何保护债权
      欠款纠纷怎么预防 发生欠款纠纷如何保护债权企业难免会有欠款的产生,产生了欠款并不是不利的事情,但如果发生了欠款纠纷,则会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企业要注意预防。具体来讲,企业对于可能发生的欠款纠纷怎么预防呢?作为债权方,如果发生欠款纠纷企业如何保护债权才有效呢?对于这些问题,本...


·还款期不明的债务诉讼时效多长
      在实践中,由于借款双方的疏忽等原因,有时会出现还款期约定不明的情况。那在法律上,还款期不明的债务诉讼时效有多长呢?搞清楚诉讼时效是债权人诉讼讨债的前提。那具体而言,对于还款期不明的应该如何计算时效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解读。 一、还款期不明的债务诉讼时效多长 超过诉讼时效...


·什么是债权人撤销权对象,成立条件有哪些
      什么是债权人撤销权对象,成立条件有哪些当债务人与债权人利益息息相关更甚者危害到债务人利益,双方关系因此不得已要打破的时候,债权人有权利行使撤销权,在行使债权人撤销权之前,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债权人撤销权对象以确保该权利能起作用生效,通过下文来为你解答与债权人撤销权对象相关的法律知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