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预售期房抵押是否有效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者可以用在建的建筑物或其他附着物作抵押担保,购房者也可以对依法获准建造的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因此预售商品房也是可以设定抵押的。但并非所有的抵押都是有效的,那么针对具体情况,预售期房抵押是否有效力呢?现在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预售期房抵押是否有效力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预售商品房设立的抵押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买卖合同,房屋竣工交付前的所有权人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财产有完全的自主权,房地产开发企业当然可以用在建的房屋进行抵押。但此时,如果预售方已经通过签订预售合同将房屋预售给购买方,购买方依据预售合同享有针对特定对象的一种请求权和获得将来利益的期待权,在性质上属于债权。而预售方将待售房屋抵押后,抵押人获取的抵押权则是一种物权。
  如果预售方不能如期与抵押权人结清债务,依据物权优于债权的原理,抵押权人特优先对房屋行使抵押权,这对购买方是极为不利的。因此对已经预售的商品房再抵押应属无效。
  对于特殊情况,须以预售房屋设立抵押的,应严格规定设立条件和设立抵押贷款占开发房屋价值的比例,避免开发商完全“借鸡下蛋”。并且,对于设立已抵押的合同,在开发商未将贷款还清前,应将购房者的部分房款提存于银行,在交易房屋权利无瑕疵的保证的前提下,开发商才能得到该笔房款。
   (二)购买方对顶售商品房设立的抵押
  购买方对顶售商品房设立的抵押,实际上多为预售商品房的贷款抵押。这种抵押是以未来将取得的权益作为抵押物。由于我国对预售商品房合同实行登记备案制度,这种未来可以得到的房地产,经过登记、备案已经特定了,因此它是可以作为抵押物的,与房地产抵押的特定性并不矛盾,况且,预售商品房抵押也是符合国际通行做法的。因此,预售商品房的购买方对预购的房屋设立抵押是有效的。
   (三)双方重复抵押。
  实践中,经常出现开发商已设立抵押的预售房屋,购买方在购房时又以该房为标的设立抵押,使抵押权人和预购方的利益风险系数明显增加。对重复抵押行为,应当认定无效。
   二、预售商品房抵押效力是怎样的
  购买方以预售商品房设立抵押,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抵押行为方可有效:
  (一)抵押人是预售商品房的购房人。购房人购买在建的商品房后,对所预购商品房享有所有权之期待权,购房人以预售的商品房作为抵押,是对其享有的权利进行的处分。
  (二)购房人与预售人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按合同约定支付了到期购房款,抵押时要提供付款凭证。
  (三)商品房预售合同须为有效合同。预售商品房抵押是以预购的商品房作为抵押标的,要使抵押行为有效,预售人与购买人之间的预售关系合法有效是重要前提。若预售行为违法无效,建立在此基础上的抵押行为必然无效。
  (四)预售商品房抵押须办理抵押登记。《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以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生效。
  鉴于这种情形,在这里要提醒打算购房的您们,在购房时,要对所购房屋的产权有无暇疵作出清楚的了解。对于设立抵押的房屋,在开发商未将贷款还清前,应将购房者的部分房款提存于银行,在交易房屋权利无瑕疵的前提下,再付给开发商该笔房款。
  
  
  


·婚前父母赠予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父母赠予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后父母赠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法律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


·房产为婚前财产在婚后加名如何分割?
      ?婚后房产证加名字是属于共同财产,可以均等分割。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


·对于家里闲置的房屋,你是否有想过要出租给别人,然后收取一定的
      对于家里闲置的房屋,你是否有想过要出租给别人,然后收取一定的房租呢?其实不少人不仅这样想了,还付诸于实践。但他们可能不清楚,其实我国是规定了一些房屋不能租的。那究竟哪些房屋不能租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哪些房屋不能租,不可以租赁的房屋有哪些 1、未经综合验收、新建...


·有关涉外离婚房产的分配原则
      随着中国的现代化,中国人逐步走出了国门,和外国人的交流也多了起来,跨国婚姻也屡见不鲜。然而由于巨大文化和习惯差异,涉外婚姻离婚的不占少数。由于双方所处国的法律存在差异,这也导致房产的分配存在困难,本文网站我们将向您详细介绍有关涉外离婚房产的分配原则,希望对您有所裨益。 一、涉外...


·租房子并不比买房子轻松。在租房之初需要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协议,
      租房子并不比买房子轻松。在租房之初需要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协议,而在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可能一方当事人又想要解除房屋租赁协议。对此,我国法律中做出了规定,那究竟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协议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协议 根据《民法典》的规...


·实践中,当开发商违约时,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那么,具体而言,
      实践中,当开发商违约时,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那么,具体而言,究竟在什么情况下购房者能够退房呢?此外,对购房者而言,最“悲剧”的就是,刚买完房,房屋就降价了。对于这种情况,购房者自然是想解除购房合同的,那房屋降价应该怎么解除购房合同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解读。 一、什么情况...


·房屋有没有设抵押怎么判定
      买房子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无疑是件大喜事,但是要是买到被开发商抵押贷款的房子,相信大多数人都觉得挺闹心的。那么到底在买房子时如何判断房屋有没有设抵押?如果不够谨慎,一不小心购买到抵押房怎么办?下面本文就为您具体分析这两个问题,希望能帮助到您。 一、房屋有没有设抵押怎么判定 (...


·普通房产纠纷起诉要多长时间才能结案
      普通房产纠纷起诉要多长时间才能结案?普通房产纠纷起诉后一般要6个月才能结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的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


·遇到卖房违约怎么办?
      卖房毁约就是卖房人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不履行之前与买房人谈好的房屋买卖条件。这样就会使买房人蒙受一定的损失,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如此时买房人了解一些这方面的知识,就能在卖房毁约中很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下面我们就来讲一下,卖房违约怎么办? 一、卖房遇到违约究竟怎么办呢? 遇到卖房违...


·疫情期间房贷能延期还款?
      疫情期间房贷能延期还款?疫情期间房贷能延期还款,但具体要以银行的政策为准。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


·最新合肥购房政策包括哪些内容?
      近年来,受长三角效应影响,合肥商品房买卖异常火爆。不管是合肥本地人还是外地人,只要有购房意向,就得提前熟悉合肥购房政策。因为说不准什么时候房管部门就会出台房地产政策,那么最新合肥购房政策有哪些内容值得留意?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做个详细了解。 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