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宅基地买卖纠纷的合同效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宅基地买卖合同的效力:

  
     1、本村村民之间买卖宅基地的,买卖合同有效。出卖人请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出卖人以法律规定农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请求确认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的,一般不予支持。

  
     2、初次购买宅基地的买受人虽然不是本村村民,但是,几经转手最终由本村村民购得宅基地的,应当认定买卖合同有效。

  
     3、不具备本村村民资格的买受人,不论在购买宅基地之前或者在购买宅基地之后,将户口落户本村的,均应认定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

  
     4、土地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宅基地只能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转让。同一集体组织仅限于村。虽然是同一乡镇农民,但是,不是本村村民,购买宅基地的,应当认定买卖合同无效。

  
     5、宅基地出卖人死亡的,继承人可以作为原告,请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返还宅基地。

  
     6、因土地征收、旧村改造原宅基地已经被拆除,出卖人请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请求返还原宅基地补偿对价的,一般不予支持。

  
     7、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集体组织所有的土地,自然变为国有土地。宅基地买卖发生在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之前,但是,出卖人在土地变为国有土地之后主张买卖合同无效,请求返还宅基地的,不予支持。

  
     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之后买卖原宅基地的,应视为城市私房买卖,出卖人请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农村宅基地买卖无效后的处理办法

  
     确认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没有时间的限制,不存在时效的问题。

  
     (一)、从时间上来看,如果宅基地买卖的时间较短,房屋和土地没有明显增值的,买受人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请求返还宅基地的,应当适用返还原则。买受人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和添附的,应当折价补偿。

  
     (二)、宅基地买卖时间较长,房屋和土地已经明显增值,这种情况合同无效的处置办法:

  
     1、 房屋没有翻建的,就房屋土地进行评估,按照评估价的三七开分配,即出卖方三,买受人七。

  
     2、 房屋已经由买受人翻建,则房屋的评估价,归买受人所有,土地的评估价,按照三七开分配,即出卖人三,买受人七。

  
     3、 如果房屋因旧村改造或者土地征收已经拆除,出卖人请求确认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要求返还拆迁补偿对价的,不予支持。


·买房是我们寻常百姓家的头等大事,所谓“有房才有家” ,很多人
      买房是我们寻常百姓家的头等大事,所谓“有房才有家” ,很多人奋斗一辈子或许也只能买得起一套二手房。面对巨额的购房款,还需要支付一笔不小的税费,我们只能能省多少是多少,此时二手房个税的避税显得格外重要。那么二手房个税怎么避税呢?下面是我们为您整理的一些合法的避税方法。 一、二手房...


·山东二套房政策有哪些
      买房的问题,是我们绝大多数人都会遇到的一个问题,在进行买房之前,一定要先了解清楚当地的政策和贷款条件。那么,山东二套房政策是什么样的呢?贷款条件主要是包括些什么呢?接下来,就一起跟着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知识吧。 一、山东二套房政策 目前,《关于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支...


·法院能查封过户给孩子的房产吗
      可以被查封。首先为了逃避债务,将财产转到子女名下,属于无偿赠的合同,有效;其次,合同法规定了债权人撤销权,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事由(财产变动)之日一年内行使,撤销你与子女的赠与合同,所以,是可以被查封的。再次,如果你的房产上已经存在抵押权且办理了抵押登记的,是可以对抗善...


·一、按揭的房子可以抵押贷款吗?
      一、按揭的房子可以抵押贷款吗? 1、就目前各行规定来看,很多银行都不接受为个人办理房屋二次抵押业务。所以按揭房只有在贷款全部还清之后,借款人才有申请房屋抵押贷款的可能。 2、若是申请者打算个人来安排按揭房产申请抵押贷款事宜的话,那么比较合理的方法,就是找到资金比较充裕的亲友,...


·离婚后房产怎样分割
      在实践中,夫妻离婚时除了十分的关心孩子的抚养权以外,房屋的归属亦是他们关注的焦点之一,毕竟相较于存款而言,房屋的价值可能会更大,况且每个人都有住房要求。那么,离婚后房产怎样分割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后房产怎样分割 (一)比较常见的离婚后房子分配 1、...


·拒绝收房的正当理由有哪些
      拒绝收房的正当理由有哪些1、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的;2、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经购房人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交房的;3、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的;4、开发商经批准改变房屋结构未经买家认可的;5...


·房产证加老婆名字收费吗?
      房产证加老婆名字收费吗?房产证加老婆名字收费,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只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明、《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登记申请书》等申请材料,由夫妻双方共同到有管辖权的房屋登记部门进行面签后,即可办理相关房屋权属变更手...


·子女怎样继承房产少缴税算划算?
      子女怎样继承房产少缴税算划算?子女在继承父母的房产之前,父母可以听过赠与的方式将房子赠与子女,或者子女购买父母的房子,这样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1、通过继承、遗赠取得的房产,都可以免收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只需要支付公证费和工本费。这样一套在市面上卖300万的普通住房通过子女...


·房产分割协议公证要注意哪些
      夫妻离婚的时候,可能需要对房产进行分割,然后签订一份分割协。而此时,办理离婚房产公证成为保证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生效的关键。那么办理离婚房产分割协议公证有什么要注意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1、区分被分割的财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对按份共有的财产,按已有之份额进行分割;对共同共...


·处理租房纠纷要哪些证据
      处理租房纠纷要哪些证据 一、处理租房纠纷要哪些证据 (一)证明双方诉讼主体适格的证据 1、自然人:自然人应当提交基本身份信息证明(如身份证、户口薄、居住证明、护照、港澳台胞回乡证等)。 2、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提交基本身份信息证明(如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


·一、离婚财产分割房子有贷款怎么判?
      一、离婚财产分割房子有贷款怎么判?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取得所有权后再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