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债券的发行转换条件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公司债券的发行转换条件一、可转换公司债券概念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被赋予了股票转换权的公司债券,也称可转换债券。发行公司事先规定债权人可以选择有利时机,按发行时规定的条件把其债券转换成发行公司的等值股票(普通股票)。可转换公司债是一种混合型的债券形式。当投资者不太清楚发行公司的发展潜力及前景时,可先投资于这种债券。待发行公司经营业绩显著,经营前景乐观,其股票行市看涨时,则可将债券转换为股票,以受益于公司的发展。可转换债券对于投资者来说,是多了一种投资选择机会。因此,即使可转换债券的收益比一般债券收益低些,但在投资机会选择的权衡中,这种债券仍然受到投资者的欢迎。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国外债券市场上颇为盛行。这种公司债券最早出现在英国,目前美国公司也多发行这种公司债。日本于1938年“商法”改正后-些公司开始发行这种债券。由于可转换债券具有可转换成股票这一优越条件,因而其发行利率较之普通债券为低。
  二、转换条件
  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时预先规定有三个基本转换条件这三个转换条件是:
  (一)转换价格或转换比率;
  (二)转换时发行的股票内容;
  (三)请求转换期间。
  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行使转换权利时,须按这三个基本转换条件进行。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这种条件是与这种债券具有转换权联系在一起的。因为要将这种公司债券转换成同一个发行人即同一家公司的股票,那么就要求这个公司既有发行公司债券的能力,又有公开发行股票的能力,这个公司只应是一个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所以,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应当既按发行公司债券,又按发行股票的要求申请批准、核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司,除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股票发行的条件。所以规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司必须具备两方面的条件:
  (一)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如果不具备就不能发行这种债券,迈不出第一步;
  (二)具备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可转换公司债券如不能实现转换权,这不仅是不行的,还将对投资者构成一种欺骗行为,因为这是对无条件实现的权利作出了承诺。所以,有一些尚不是股份有限公司更不是上市公司的企业,如果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应当对其有所警惕,以免酿成投资风险。
  因此,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转换时必须符合转换价格、股票内容、转换期间这三个条件;同时,公司债券的发行转换条件既需要满足公司股票发行的条件,也需要满足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其发行方式也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对于国有企业改制发行可转换公司债的,其发行条件不同于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的条件。
  
  
  


·在我国网络借贷属于金融行业么
      可能未来还会不断的在我国经济转型的过程当中衍生出一些新的金融产品,比如近几年来几乎火爆市场的网络借贷就给传统的借贷模式带来了很大程度的挑战。业界和我国普通民众有一部分人认为网络借贷属于我国金融机构的监管范围当中,所以我们下面将着重的给您介绍一下,在我国网络借贷属于金融行业么? 一...


·债权债务双方冲抵协议应该怎么写?
      债权债务双方冲抵协议应该怎么写? 债权债务抵偿协议书 甲方:甲公司 乙方:乙公司 丙方:丙公司 鉴于: 1、截止2007年05月31日,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七万元。 2、截止2007年05月31日,乙方欠丙公司货款五万元。 3、截止2007年05月31日,丙方欠甲公...


·债权人怎么打债务官司
      债权人怎么打债务官司 一、债权人怎么打债务官司 1、确定被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您是否起诉了夫妻双方;债务人是公司的,股东是否出资不实、虚假出资、过桥出资、抽逃出资,股东有无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给债权人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应追加股东为被告。目的在于扩大偿还主体...


·关于债权债务法律法规有哪些
      关于债权债务法律法规有哪些?人们签了借贷合同后,就建立了债权债务关系,这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民事权利关系。在民间借贷领域,债权债务纠纷时有发生。我国在调整债权债务关系上面也有多部法律法规,对于民间借贷当事人而言,有必要进行一定了解,那么关于债权债务法律法规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


·欠多少钱可以立案抓人?
      欠多少钱可以立案抓人? 一、相关问题介绍 1.欠钱不还,不受数额限制,多少都可以起诉;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2.借贷关系,借条是证据之王,如果有借条,内容清晰完整,胜诉概率是100%!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


·夫妻债务最高人民法院是如何认定的?
      夫妻债务最高人民法院是如何认定的?最高人民法院17日发布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就当前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的夫妻共同债务认定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并合理分配举证证明责任,平衡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该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


·如何进行企业拆迁补偿款征税?
      如何进行企业拆迁补偿款征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规定,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缴个人所得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什么样的借款合同会无效
      什么样的借款合同会无效 一、什么样的借款合同会无效 1、非书面形式签订的借款合同无效(民间借贷除外); 2、主体不合格:对贷款人而言,根据贷款通则22条,必须持有人行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六批准登记。对借款人而言,按贷款通则第17...


·夫妻离婚时债权怎么承担
      夫妻离婚时债权怎么承担离婚诉讼中夫妻针对共同债权的争议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双方争夺债权。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信用度高,债权容易实现:或者债权数额大,甚至超出其他共同财产的总价值或有潜在的增值因素。二是双方均推让债权而争夺其他共同财产。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的信用度差或无履行能力;或...


·股票和债券最本质的区别是什么
      股票和债券最本质的区别是什么1、发行主体不同。作为筹资手段,无论是国家、地方公共团体还是企业,都可以发行债券,而股票则只能是股份制企业才可以发行。2、收益稳定性不同。从收益方面看,债券在购买之前,利率已定,到期就可以获得固定利息,而不管发行债券的公司经营获利与否。股票一般在购买之...


·去世前离婚债务另一方是否承担?
      一方去世前离婚债务另一方是否承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一般夫妻有共同偿还的义务,一方死亡不免除另一方的偿还义务。如是个人债务可先用其遗产偿还,不足部分再由配偶偿还。如果子女继承了死者的遗产的话,应当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清偿其的债务,没有继承的话,是可以不偿还债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