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出让土地使用权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怎么出让土地使用权 一、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出让
  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是指在初始土地登记之后,单位、集体或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发生权属转移或用途改变而办理的登记。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其土地使用权不受法律保护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具体流程
  1、申请
  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因土地有偿出让、转让引起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出让、转让合同及有关批准文件。
  (2)用出让、转让获得的土地使用仅进行抵押、或因抵押终止引起权利消失的,应提交抵押合同和有关批准文件。
  (3)因买卖、转让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地上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等。
  (4)因继承地上附着物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地上建筑物的建筑物产权证明及公证机关有关继承权的公证书。
  (5)机构调整、企业兼并等引起土地权属变更的,应提交有关领导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原土地证书。
  (6)因处分抵押财产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有关的证明文件。
  (7)商品房预售,预售人应在预售合同签定后三十日内,将预售合同报土地座落区县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8)划拨土地使用权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提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金缴纳凭证及原土地证书。
  (9)土地使用者、所有者和土地他项权利者更改名称、地址的,应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和原土地证书。
  (10)国有土地的用途发生变更的,应提交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原土地证书。
  2、变更地籍调查。
  根据土地使用者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的内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审核权属并进行地籍测量。
  (1)权属审核。核实法人身份证明与申请书上的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与委托书上的姓名是否一致。在土地使用者相邻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共同确认变更后新界线、并将调查结果填入调查表内,同时让相邻者在表上签字、盖章。
  (2)地籍测量。对变更后新产生的宗地的形状、界址点、界址线的位置、宗地面积、地籍图等进行准确的测绘、计算;同时对原宗地的界址点、界址线的位置、宗地面积、地籍图等要进行相应的修测。
  (3)注册登记。变更登记申请经过变更地籍调查之后,其成果经检查验收,达到依据充分、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的要求,便可上报区县或市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更改或重新填写土地登记卡、归户卡。
  (4)填发土地证书。属于权属变更的要更换土地证书。
  通过的详细阐述我们可以得知,在怎么出让土地使用权这个问题上,我们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上交相关的买卖证明,土地变更依据和内容,在相关部门进行详细的调查后才可以进行,以保障我们土地使用权益和必要时提供法律依据,需要认真对待。
  
  
  


·土地使用权证管理规定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证管理规定是什么 为了更好的维护我国的土地资源,其实,我国针对于土地的法规还是比较多的。正因为如此,我国公民就需要了解一下我国的基本土地管理办法,以免因为不了解我国的法规而浪费了我国的土地资源。我国政府对于土地使用证有着非常严格的规定。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土地使用...


·土地使用权禁止转让有哪些规定?
      土地使用权禁止转让有哪些规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由于个人原因或是其他原因,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但是不能随意转让,必须要符合规定。而且其中也存在一些土地使用权禁止转让的情况,那么你知道土地使用权禁止转让有哪些规定吗?有什么限制条件呢?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起来看一下吧。一、土地使用...


·开发商土地使用证多少年?
      开发商土地使用证多少年?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在国家,开发商建设商品房,其拥有的是土地使用权。按照规定,开发商拿到土地使用证后才能开展预售登记,对外销售商品房。作为购房者,要明白自己买的房子有多少年产权,这点在土地使用证上能看到。那么开发商土地使用证多少年?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吧...


·国有土地拍卖的流程是什么?
      国有土地拍卖的流程是什么? 一、国有土地拍卖的流程是什么? 1、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2、有意竞买人按照公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索取拍卖文件,拍卖文件包括以下材料:   ①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②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须知;   ③ 竞买申...


·北戴河新区机场路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北戴河新区机场路征地补偿是怎样的?近年,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是一个文化历史悠久的国家,很多地区都需要因应社会发展进行重新规划和改造,全国各地都纷纷出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案例,当有了成功的案例后,其他地区都会参照案例来促成旧城改造。那么,北戴河新区机场路征地补偿是怎样的?现在就由...


·土地使用权类型依据有哪些详细的解释
       土地是我国的一类珍贵资源,我国对这类资源的管理和使用都有着严格的规定。我国的土地管理部门在进行相应的土地转让时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土地出让,一种是土地划拨。对相应的土地使用者土工这类土地的使用权益。 土地使用证分为农村集体使用证(包括宅基地),国有划拨土地使用证,国有出让土地使...


·运城铂郡东方土地使用纠纷怎么处理?
      运城铂郡东方土地使用纠纷怎么处理?土地使用纠纷问题在当前社会中也是时有出现,生活中不免能看到相关的例子,一般来说土地使用纠纷涉及到房地产开放商的话我们是不好进行处理的,因为对方在此方面是专业的人士,而且一般并不会妥协。那运城铂郡东方土地使用纠纷问题我们要怎么解决呢?房屋怎么判断是...


·连云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流程是什么?
      连云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流程是什么? 有很多人知道有土地经营权,但不清楚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是需要登记的,不同的事情登记流程也是不同的,事先了解登记流程,有利于提高办理效率,节约时间。那么,连云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流程是什么,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连云区农村土...


·一、农民所拥有的农村土地是遗产吗?
      一、农民所拥有的农村土地是遗产吗? 1、根据法律规定农村土地不是遗产,其所有权归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民可以依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立遗嘱时应注意的问题有: 2、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即成年人立遗嘱时应当神志清楚,能正确表达自己意愿。 3、遗嘱人的遗嘱只能处分属于自...


·征地补偿地类认定部门是谁?
      征地补偿地类认定部门是谁?征地部门发布征地补偿标准的时候,会根据土地使用类型进行划分,不同的等级对应的补偿款不同。因此,在征地过程中,对土地类型进行认定就显得十分关键,这关系到补偿款的多少。那么,征地补偿地类认定部门是谁?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一、征地补偿地类认定的部...


·自从国家颁布限购令之后,关于居民购买第二套商品房各个省市地区
      自从国家颁布限购令之后,关于居民购买第二套商品房各个省市地区都有了不同的认定标准,同时也制定了不同的首付比例。许多选择分期贷款的购房者对此不太了解,那么今日我们就带您了解一下长沙买第二套房首付是多少,认定标准是什么,请您往下阅读。(一)长沙买二套房有限制吗?1、2015年第二套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