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双方补签的协议是否有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离婚后双方补签的协议是否有效对于双方离婚之后签订的协议,其实是改变了离婚协议的内容。离婚协议已经生效,双方应当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互相履行权利义务。但是,实际生活中也会出现双方想改变协议内容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协商一致,签署协议,改变原来离婚协议的内容。但是,这种改变是有一定条件的:1、符合法律的规定;2、有关解除夫妻关系的内容不能改变;3、必须双方协商一致。二、离婚和好协议有什么效力和好一词,根据词典的释义,为恢复和睦的感情。从这一含义理解,和好协议的内容应限定在夫妻双方就修复夫妻感情而达成的协议。从民事诉讼诉的分类分析,离婚之诉属变更之诉,只有在离婚时才涉及财产的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故调解和好系维持双方业已存在的夫妻关系。《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和好协议的效力有以下方面:1、维持婚姻效力。离婚诉讼系变更之诉,双方在诉讼中达成和好协议并经法院认可,即产生维持双主业已存在的夫妻关系的效力。故和好协议的效力相当于原告撤回起诉。2、终结诉讼的效力。双方当事人经调解过成和好协议后,即具有终结诉讼的效力。受理人法院可以调解和好作为结案方式结案。3、对当事人诉权的限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对原告在调解和好的案件,原告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这一法条的规定,系对原告在达成和好协议后的一定期间内诉权的限制。因为协议离婚中,离婚协议书是必要的材料,因此一般夫妻是无法在离婚之后进行补签的。但要是诉讼离婚的话,虽然此时法官会对案件作出判决。但夫妻也不一定就必须要按照判决书的内容来履行。若判决之后双方还能达成一致的话。
  
  
  


·一般来说离婚协议书该如何写
      在协议离婚中,需要夫妻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否则申请办理离婚手续的最终也无法解除婚姻关系。那到底这个离婚协议书该如何写呢?其中包括了哪些内容?这可能是很多离婚夫妻搞不清楚的地方,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协议的形式要符合民政机关的要求 如何写离婚协...


·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最新处罚标准是什么?
      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最新处罚标准是什么?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最新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


·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很多人之所以会选择起诉离婚,主要是因为夫妻之间无法协商一致离婚,就只好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但在协议离婚中对方就不同意的,起诉离婚也不会有多大改变。那现实生活中,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才好?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如果一方不...


·一审判决无罪国家赔偿有吗
      一审判决无罪国家赔偿有吗 一、一审判决无罪国家赔偿有吗 一审无罪,是没有国家赔偿的。刑事赔偿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当事人人身权、财产权造成损害而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法》对刑事赔偿作出具体规定,对于进一步促进...


·离婚诉讼庭审技巧都有哪些?
      离婚诉讼庭审技巧都有哪些? 1、夫妻感情问题技巧一:感情问题,诉状上要多讲“理”,法庭上要多动“情”,加深法官直观印象,反复强调也不为过。律师对此一般不做陈述。技巧二:原告方如确无直接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可以从其他角度入手。因为《婚姻法》中规定,法院在调解无效后应判决离婚的情形...


·一、夫妻共有财产的执行是怎样进行的?
      一、夫妻共有财产的执行是怎样进行的?夫妻共有财产的执行需要分情况进行:1、财产登记在被执行人一方名下的登记在被执行人一方名下的财产,各地法院均认可直接视为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性措施。如果被执行人的配偶提出异议,认为财产虽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但实际所有...


·2023年婚姻法离婚财产分配是怎么规定的
      2023年婚姻法离婚财产分配是怎么规定的 一、婚姻法离婚财产分配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


·离婚抚养权归男方女方代养多久?
      离婚抚养权归男方女方代养多久? 一、离婚抚养权归男方女方代养多久? 离婚抚养权归男方女方代养的时间法律上并无规定,这样看双方协商的结果。法院将孩子判归男方抚养的情况: 第一, 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第二, 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


·新中国历来对老人、妇女、儿童的权益都是提供了更多的保护
      新中国历来对老人、妇女、儿童的权益都是提供了更多的保护,毕竟在整个社会上,这三类人可以说是处于一种比较弱势的地位,所以很有必要加强对他们合法权益的保护。因此我国也相应的制定了一些法律,如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下文中本站我们带来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妇女儿童...


·夫妻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其实不仅在协议离婚中需要离婚夫妻提供一定的材料,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也是需要的,只不过因为离婚的方式不一样,因此实际需要提供的材料也是不同的。那夫妻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


·分居期间财产,离婚后怎么分?
      目前,社会上有很多对夫妻都是在分居了一段时间后离婚的,此时双方离婚也是有两种方法可供选择,但不管是怎样的方式离婚,都需要对分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做出处理。那么分居期间财产,离婚后怎么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分居期间财产,离婚后怎么分 我国现行《民法典》未对夫妻分居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