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票和公司债券风险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股票和公司债券风险股票和公司债券都是投资者可以投资的项目。投资者也是认真考虑了股票和公司债券风险以后才会进行投资。股票和债券的风险也是可控的,有着严格的市场制度约束着。但是两者的风险究竟有多大,这也是不少人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您一起就风险问题展开讨论。
  一、股票和公司债券风险
  
  1、股票的风险
  (1)购买力风险:购买力风险,又称通货膨胀风险,是指由于通货膨胀引起的投资者实际收益率的不确定。(2)利率风险:一般来说,银行利率上升,股票价格下跌,反之亦然。投资者从3月19日央行加息引发的市场震荡可见一斑。(3)汇率风险:汇率与证券投资风险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本国货币升值有利于以进口原材料为主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不利于产品主要面向出口的企业。因此,投资者看好前者,看淡后者,这就会引发股票价格的涨落。本国货币贬值的效应正好相反。(4)宏观经济风险:主要是由于宏观经济因素的变化、经济政策变化、经济的周期性波动以及国际经济因素的变化可能带来的意外收益或损失。会给证券市场的运作以及股份制企业的经营带来重大影响,如经济体制的转轨、企业制度的改革、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人民币的自由兑换等等,莫不如此。(5)社会政治风险: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是经济正常发展的基本保证,对证券投资来说也不例外。倘若一国政治局势出现大的变化,如政府更迭、国家首脑健康状况出现问题、国内出现动乱、对外政治关系发生危机时,都会在证券市场上产生反响。此外,政界人士参与证券投机活动和证券从业人员内幕交易一类的政治、社会丑闻,也会对证券市场的稳定构成很大威胁。(6)市场风险:是投资者对股票看法(主要是对股票收益的预期)的变化所引起的大多数普通股票收益的易变性。
  2、公司债券的风险
  (1)利率风险。利率是影响债券价格的重要因素之一,当利率提高时,债券的价格就降低,此时便存在风险。债券剩余期限越长,利率风险越大。(2)流动性风险,流动性差的债券使得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的价格卖掉债券,从而遭受降低损失或丧失新的投资机会。(3)信用风险,是指发行债券的公司不能按时支付债券利息或偿还本金,而给债券投资者带来的损失。(4)再投资风险。购买短期债券,而没有购买长期债券,会有再投资风险。例如,长期债券利率为14%,短期债券利率13%,为减少利率风险而购买短期债券。但在短期债券到期收回现金时,如果利率降低到10%,就不容易找到高于10%的投资机会,还不如当期投资于长期债券,仍可以获得14%的收益,归根到底,再投资风险还是一个利率风险问题。(5)回收性风险,具体到有回收性条款的债券,因为它常常有强制收回的可能,而这种可能又常常是市场利率下降、投资者按券面上的名义利率收取实际增额利息的时候,一块好饽饽时常都有收回的可能,我们投资者的预期收益就会遭受损失,这就叫回收性风险。(6)通货膨胀风险,是指由于通货膨胀而使货币购买力下降的风险。通货膨胀期间,投资者实际利率应该是票面利率扣除通货膨胀率。若债券利率为10%,通货膨胀率为8%,则实际的收益率只有2%,购买力风险是债券投资中最常出现的一种风险。
  二、股票和公司债券的区别
  (1)法律性质不同。股票是所有权证书,股东在法律上享有特定财产权即股权,股票持有者是公司所有者;债券是一种债权凭证,债券持有人与债券发行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债权债务关系。(2)法定的权利和义务不同。股票的持有人是公司的股东,是组成公司的成员,有权参加股东大会并进行投票,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有权分享股利和剩余财产分配,但同时在自己股份内承担风险责任:而公司债券的持有人是公司的局外人,仅仅是公司的债权人,有权按照约定期限取得利息,收回本金,但无参与公司经营的法定权利,也无权分享公司剩余财产,但在公司清算时,有权比公司股东优先得到债务清偿。债券持有人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不承担责任。(3)期限不同。购买股票是一种永久性投资,股东不得要求公司返还本金,它不存在到期日;而公司债券则有一定的清偿期,届时公司必须返还本金。(4)收益的风险与方式不同。除优先股外,股票没有固定的利息,投资者的收益与企业经营状况密切相关,只有公司在盈利后才能分取利息和红利,风险比较大;而公司债券则有固定的利息率,无论公司是否盈利,均须向债券持有人支付约定的利息。选择风险低的投资,是实现投资利益最大化的需要。不顾风险的投资是不可取的,股票和公司债券,虽然也有风险,但总体来说,风险是可控的。个人投资可以根据需要进行选择。
  
  
  


·债权人可以选择收回债权时间的期限和条件
      债权人可以选择收回债权时间的期限和条件 一、债权申报的期限 债权申报期限是允许债权人向法院申报其债权的固定期间。限定债权串报期间,对于破产程序及时、顺利地进行是必要的。因为,只有在债权人人数和债权数额业已确定的情况下,才能召开债权人会议和进行清算分配。对债权申报期限的立法体例。...


·欠钱不还找不到被告怎么办
      可以去被告人住所地所在的基层法院起诉。虽然人跑了,但可以先申请冻结债务人的银行账户查封房子或者扣押车子等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即使找不到这个人,但是能明确提供此人的准确信息,姓名、户籍等相关资料,仍然是可以在法院立案起诉的。如果不能确定是谁或者只知道一些外号等别称,那是无法立案的...


·违法发放贷款罪公安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违法发放贷款罪公安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违法发放贷款罪公安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对违法发放贷款案(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立案追诉标准规定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


·什么是商号出借?
      什么是商号出借?商号所有人可以对自己所有的商号进行处置,包括转让和出借,但是我国法律对于商号的出借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很多人急切的想了解商号出借的相关问题,我们专门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知识。 一、什么是商号出借? 商号出借是指商主体将商号使用权部分或全部让与他人...


·欠钱不还不知道家庭住址怎么办
      一是债权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追讨借款。债权人起诉时,应当到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只要有足够证据证明该借贷关系存在,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立案受理条件,人民法院就会立案受理。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法院受理后一般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


·民法总则中民间借贷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总则中民间借贷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总则是最新颁布的关于民事法律的一般性规定,人们的行为都需要遵守民事法规的规范。在日常是中,民间借贷的情况是十分常见的,为了维护债权人的利益,制定了一些约束民间借贷行为的法律规范,你是否知道民间借贷的规定有哪些? 一、民法总则中的民间借款是...


·出借人自己写的借条有用吗
      借款人自己写的借条有用吗?借条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四)有出借行为。二、借钱不还起诉的条件是什么?(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


·别人欠我钱有欠条人跑了怎么办
      (一)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二)向法院提起诉讼。事实上对被告下落不明,无法当面送达开庭通知的被告,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三)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


·债权人撤销权之诉的甄别
      债权人撤销权之诉的甄别合同法中“债的保全”包含了两方面的法定类型,一是债权人撤销权之诉,二是债权人代位权之诉。本文中主要为您解析债权人撤销权之诉,看司法审查中,应如何对尚未解释明确的法律问题进行审慎甄别。合同法设置的“债的保全”制度包括债权人撤销权之诉和债权人代位权之诉两种法定类...


·被继承人债务怎么清偿
      被继承人债务怎么清偿 一、被继承人债务怎么清偿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继承人接受继承,应当承受被继承人的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也就是说,继承人表示接受继承,就应当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如果继承人放弃了遗产继承,则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没有清偿责任。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


·双方为债务离婚的判决书有几部分组成
      双方为债务离婚的判决书有几部分组成 一、双方为债务离婚的判决书有几部分组成? 民事判决一般由四部分构成,即 ①首部,写明民事案件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基本情况以及案由; ②主文,是民事判决书的核心,要求对该案所涉及的事实和证据作明确的概述,特别是法院查明的事实要写清楚;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