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申请书范本是怎样的,流程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对于房屋租赁,为了确保当事人的权益,双方需要就此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当我们与房屋租赁方当事人订立合同之后,租赁当时人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备案。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申请书范本是怎样的,流程是什么?
  
  一、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申请书范本
  
  编号:房租备〔 〕第 号
  
  种类:房屋出租□ 房屋转租□ 承租权转让□ 承租权互换□ 商品房预租□
  
  租赁双方情况 甲方(出租)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房屋情况 房屋座落 产 别 产权证号 房屋面积 结 构 用途 租赁情况 牌匾名称 租赁用途 租赁面积 租赁合同起止时间 租赁合同生效日期 租赁金额 询问记录(出租人):
  
  二、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流程
  
  (一)项目名称:
  
  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二)政策依据:
  
  《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第 号令)
  
  (三)受理条件
  
  居住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租赁当事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其中,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订立租赁合同的,应当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代为办理。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关系终止的,租赁当事人应当到原登记备案部门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租赁当事人双方、单方均可申请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四)申请材料: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新增提交以下资料:
  
  1、租赁当事人订立居住房屋租赁合同后,申请新增登记备案应提交以下资料:
  
  (1)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2)租赁合同(原件);
  
  (3)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房地产权证等有效权属证明(复印件)。
  
  2、租赁当事人订立居住房屋转租合同后,申请新增登记备案应提交以下资料:
  
  (1)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2)转租合同(原件);
  
  (3)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房地产权证等有效权属证明(复印件);
  
  (5)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资料(原件)。
  
  3、租赁当事人订立公有住房转租合同后,申请新增登记备案应提交以下资料:
  
  (1)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2)转租合同(原件);
  
  (3)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复印件)。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变更提交以下资料:
  
  4、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更后,租赁当事人申请变更登记备案应提交以下资料:
  
  (1)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信息变更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延续提交以下资料:
  
  5、因租赁合同到期订立续租合同的,租赁当事人申请延续登记备案应提交以下资料:
  
  (1)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租赁合同或者续租协议(原件)。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注销提交以下资料:
  
  6、租赁合同到期不再续租,或者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租赁当事人申请注销登记备案应提交以下资料:
  
  (1)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其中,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需要提交提前终止协议。
  
  注:以上六种备案情形涉及委托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但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代办的,只需提交该经纪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办理程序:
  
  1、申请人提交相关资料;
  
  2、受理人员核验相关申请资料;
  
  3、符合规定的,发放备案通知书。
  
  (六)受理部门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联农路297号5号窗口
  
  (七)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综上所述,即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申请书范本,以及登记备案流程的具体介绍。对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双方当事人都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申请。在申请过程中,租赁当事人需要提交一定的资料,以确保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顺利进行。另外,如果租赁合同到期,或者提前解除合同关系,需要租赁当事人注销登记备案。
  
  


·上海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办理流程
      各个省份的房屋租赁 备案合同登记办理地点与流程都有所不同,但是需要准备的资料大部分相同,尤其是北上广一些大城市中一定要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下面的我们为您整理上海房屋租赁备案合同登记证明办理流程。 一、办理地点: 区房地产交易中心。 二、办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9:30-...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的协议都包含哪些内容?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的协议都包含哪些内容?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商品房的需求量也是越来越大。房屋买卖对于大多数人都是大事,而一些房屋合同对房屋的具体细则都没有明确标注。这时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的协议作为平衡购房者的合法权益的合同尤为重要,下面我们就带你了解一下此合同都包含哪些内容...


·房子男方婚前财产女方离婚带女儿可以分割房产吗
      房子男方婚前财产女方离婚带女儿可以分割房产吗?一般是不可以的,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公证过但未过户的赠与房产合同可以撤销吗
      公证过但未过户的赠与房产合同可以撤销吗?公证过但未过户的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一般情况下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了就不得撤销赠与合同,对一般的财产赠与通常是以财产是否交付来认定财产权利是否转移,但对于房产的赠与,因房产是以进行房产登记确认所有权...


·男方首付离婚房子归谁?
      近年来,我国的离婚率高居不下,似乎已经迎来了一个所谓的“离婚潮”。离婚最常提到的就是财产分割问题,对于普通家庭而言,房产是结婚前基本具备的。离婚时,围绕房产的分割势必会引起离婚双方及其家人的争论。对于房产问题,情况较多也较复杂,离婚的双方通常是“公说公说有理,婆说婆有理”,那么,...


·二手房买家拖延不过户应该怎样办理
      二手房买家拖延不过户应该怎样办理如果买房的违约了,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金,而且不退还定金。根据《担保法》第五十条规定,二手房的违约金约定为总房价的20%。但是很多人都是以为只能约定为是20%,其实是规定了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二手房网签后房主违约,可以根据双方合同...


·一、买房子怎样算夫妻共同财产?
      一、买房子怎样算夫妻共同财产?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


·有房产离婚后如何分割,怎样办理
      有房产离婚后如何分割,怎样办理 (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


·父母去世房产如何继承?
      父母去世房产如何继承?房屋的产权人是父母,当老人去世后,如果生前没有立下遗嘱,则只能按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程序来办理房屋产权继承过户。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关于父母去世的遗产继承顺序,是按照第一顺序,第二顺序依次排列顺序继承。父母其中一方的配偶、其子女、...


·开发商出售商品房的,不仅仅是出售一个房屋,此时包括房屋内必要
      开发商出售商品房的,不仅仅是出售一个房屋,此时包括房屋内必要的设施如水管电线、门窗等等,也是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做好,之后一起交付给购房者。而对于房屋内的不同设施,我国规定的保修期限不同。那究竟房屋的保修期一般是多长呢?下面我们一起进行具体了解。 一、房屋的保修期一般是多长 房屋的...


·合肥市回迁房买卖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合肥市回迁房买卖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民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发展商自己出售的房子。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回迁房,商品房都出房产证了,那交易都一样。没出房产证的,回迁民手持的是合同,就有一定的风险。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