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上班走路摔伤可以认定工伤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般来说,如果职工上班期间因工作的缘故受的伤可以认定工伤,不过如果职工是上班走路摔伤可以认定工伤吗?此外,职工被派外地出差也是常有的事,那么如果职工因公外出受伤能否认定工伤?这就需要针对可认定工伤的情形来进行分析。下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上班走路摔伤可以认定工伤吗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结合实际,职工进入公司区域后在通往工作岗位的道路上步行,可以被认定为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工作,若因此而受伤,符合该条文第(二)项的规定,应属于工伤。
   二、因公外出受伤能否认定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5项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因工外出期间”既包括职工受单位指派出差到外地,也包括职工根据工作性质要求并经单位授权自行决定到外地,从事有关公务活动的时间和区域
  “因工外出”是指职工由于工作需要到本单位以外从事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工作,包括两种情况:
  一是到本单位以外但是还在本地范围内。二是到本地区以外或境外。在第一种情况下,可以是受领导指派,也可以是因职责需要自行到本单位以外的情形。在第二种情况下,则必须是受领导指派的情形。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受到的伤害,包括事故伤害、暴力伤害和其他形式的伤害。“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是指因遭受安全事故、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各种形式的事故而失去任何音讯的情形。在这种情形下,职工虽处于生死不确定的状态,但本着充分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精神,《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只要是在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造成职工下落不明的,就应该认定为工伤,其工伤认定不以宣告失踪为要件。
  上班走路摔伤可以认定工伤吗?某些情形下是可以的。实践中,员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有些单位都是消极对待,甚至是拒绝承认员工的受伤属于工伤而拒绝赔偿。此时员工或者员工家属就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向相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一般来说,如果职工上班期间因工作的缘故受的伤可以认定工伤,不过如果职工是上班走路摔伤可以认定工伤吗?此外,职工被派外地出差也是常有的事,那么如果职工因公外出受伤能否认定工伤?这就需要针对可认定工伤的情形来进行分析。下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淮安工伤待遇平均工资是多少?
      一、淮安工伤待遇平均工资是多少?淮安工伤待遇平均工资是600元,工伤保险待遇当中有一项赔偿是牵扯到月平均工资的,因为工伤的原因所以在治疗期间的原来的工资待遇是不能够停发的,但是绝大多数的工作岗位每个月的工资不会是一成不变的,工资只能按照平均工资来计算。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


·公司拖欠工资到哪投诉匿名
      公司拖欠工资到哪投诉匿名?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


·主动辞职还有经济补偿金吗?
      主动辞职还有经济补偿金吗根据《劳动法》,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


·建筑工程挂靠合同怎么写?
      建筑工程挂靠合同怎么写? 建筑工程挂靠合同 甲方(管理方): 乙方(挂靠方): 为了增强企业活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甲乙双方自觉自愿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工程项目及实施过程中,乙方挂靠在甲方名下,为保证该建设工程施工的质量、安全、工...


·虽然生活当中每天都有新的建筑工程在发生,其实从事建筑领域的人
      虽然生活当中每天都有新的建筑工程在发生,其实从事建筑领域的人都知道,建筑工程从招标投标开始,直到最后的工程竣工,这都是一个非常漫长,并且需要认真负责的一个过程。尤其是关于建筑工程的文件相关单位一定要保存好,因为在进行验收的时候是需要这些资料的。那么在我国,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资料主要...


·劳动协议书格式
      劳动协议书格式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结算方式   4、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 二、劳动合同含义  劳动法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


·劳动者被辞退之后能个人缴费吗
      劳动者被辞退之后能个人缴费吗被单位辞退后社会保险关系转为自由职业者,可以继续缴纳社会保险。个人缴纳社保,只能缴纳养老金和医疗保险这两部分。具体流程如下:1、个人如何缴纳社保可以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上社保(养老 医疗);2、参保条件:城镇户口或农转非户口;3、办理地点:当地社区街道的...


·女方没工作离婚要小孩要遵守怎样的规定
      女方没工作离婚要小孩要遵守怎样的规定 女方没工作离婚要小孩要遵守怎样的规定呢? 孩子不仅是一个家庭的未来更是一个国家的未来,所以对于子女由谁抚养如何抚养等子女抚养的问题我国法律是做出明确规定的。即便男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依然要依法抚养子女。 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因素: (一)...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主要内容是什么?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加强对施工关键部位安全防护的管理 对于升降机上下出口、楼梯口、通道口、施工预留口、阳台口、边缘口等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关键部位,应当设有安全防护措施,如安装防护栏杆、防护立网、加盖防护等。 二、加强对安全网架设的规范化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中...


·劳动合同不续签通知书
      在入职时劳动者和工作单位会签订一份劳动合同书。当劳动合同到期的时候,劳动者会想和公司进行劳动合同的续签。如果公司不想和劳动者续签,就会发一份劳动合同不续签通知书。可能很多人对格式填写还有许多问题,我们就为您推荐一篇劳动合同不续签通知书格式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动合同不...


·装修工程质量管理风险措施有哪些
      装修工程质量管理风险措施有哪些? 装修工程属于工程项目的收尾工程,其质量好坏直接影响业主的使用效果,严重者会导致业主发生人身伤害,因此,加强装修工程质量管理显得非常有必要。这就要求施工各级单位提高责任,针对风险点采取有力措施。那么装修工程质量管理风险措施有哪些?下面我们跟随我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