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情形包括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就夫妻财产来看,具体可以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财产。对于不同性质的财产,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具体的处理是不一样的。那么您知道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情形有哪些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为共同生活的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从婚姻法关于个人财产的界定可以推断出,夫妻一方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形成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可见,夫妻一方因身体受侵权而所获得的赔偿也不是夫妻共有财产,而是一方的个人财产。相对地说,夫妻一方对他人的侵权之债,也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是侵权一方的个人债务,应当由其个人承担,其配偶对外没有义务赔偿。
  二、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要件
  夫妻一方未实施侵权行为,主观上也无过错,令其分担对方的侵权责任,与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相抵触。在民法上,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应具备以下四个要件:(一)行为人对受害人实施了侵权行为;(二)该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了损害后果;(三)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四)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夫妻一方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因为故意或因为过失,总之造成损害的原因是夫妻一方的侵权行为及主观过错,而另一方未实施侵权行为,主观上也不具有过错,不符合承担侵权责任的四个构成要件,故不应承担对方致人损害产生的债务。很显然就是归夫妻一方所有的,当然要是日后夫妻离婚的话,另一方也就不可以就该财产要求进行分割。而能够分割的,仅仅是夫妻财产中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部分。若在分割财产方面遇到了什么问题的话,可以先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然后在进行具体的处理,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遭遇到家庭暴力能起诉离婚吗
      遭遇到家庭暴力能起诉离婚吗 婚姻关系中,常见的家庭暴力行为都是由男方向女方施加的,而女方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也就会选择离婚。那女方在遭遇到家庭暴力的情况下,是否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离婚呢?在离婚的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应的家暴证据,这种时候又该如何收集证据?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重婚罪应该怎么样起诉?
      重婚罪应该怎么样起诉? 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由有关单位、个人或者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报告,或者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刑法第87条规定,五年以内的最高刑罚,五年后不再追诉。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的最高刑罚为二年,重婚的追诉时效为五年。...


·双方军人离婚要怎么进行
      配偶是军人的婚姻通常称为军婚,军婚的结婚和离婚都比较特殊,还有一种更为特殊的情形,即本人是军人,配偶也是军人的。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人也就搞不清楚究竟双方军人离婚该如何操作了。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双方军人离婚要怎么进行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离婚案件...


·逮捕没有通知家属是合法的吗?
      一、逮捕没有通知家属是合法的吗? 逮捕没有通知家属是合法的,家属接到逮捕通知书后,只能委托律师会见,家属不能见到他本人。 1.目前在我国只有检察院和法院享有批捕权:对于任何公民的逮捕,除法院决定逮捕的以外,必须经检察院批准。 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审查...


·自愿离婚需要离婚协议吗?
      自愿离婚需要离婚协议吗? 自愿离婚需要离婚协议吗? 自愿离婚也需要离婚协议,当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本人的户口薄、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离婚诉讼没有男方身份证该怎么办
      离婚诉讼没有男方身份证该怎么办 能不能离婚或者是想离婚,需要根据男女双方的具体情况来看,看选择哪种离婚方式,你们是否存在可以判离婚的情形等。离婚有两种方式选择,一种方式是双方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理相关离婚手续,这种情况是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另一种方式是去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这种情...


·增加抚养费诉状是怎么写的
      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如果有需要的话可以对其抚养费数额做出变更,而现实中很多情况下都是要求增加抚养费。如果双方能够在这方面协商达成一致,自然是最好不过的。否则只能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那此时增加抚养费诉状是怎么写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增加抚养费诉状是怎么写的 原告:...


·夫妻一方怎么诉讼离婚证?
      夫妻一方怎么诉讼离婚证?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请求离婚;小孩的抚养问题;财产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2、到住所...


·一般起诉离婚去哪个部门?
      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很多人都在咨询我们究竟此时起诉离婚去哪个部门呢?其实起诉离婚去的并不是部门,而应该是法院。但由于我国的法院数量比较多,这也让很多人搞不清楚。 一、起诉离婚去哪个部门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


·如果两个人离婚怎样分割财产法定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两个人离婚怎样分割财产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可以按照双方意愿进行分割,若是无法协议分割,则法院会依照照顾孩子、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什么1、工资、奖金。 工资”是指按照国家统计在职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包括标准工资,有规定标准的...


·同居多长时间算是事实婚姻
      同居多长时间算是事实婚姻我国没有同居多久就构成事实婚姻的法律规定,只是有个时间界限,以1994年2月1日为界限: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