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情形包括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就夫妻财产来看,具体可以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财产。对于不同性质的财产,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具体的处理是不一样的。那么您知道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情形有哪些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为共同生活的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从婚姻法关于个人财产的界定可以推断出,夫妻一方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形成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可见,夫妻一方因身体受侵权而所获得的赔偿也不是夫妻共有财产,而是一方的个人财产。相对地说,夫妻一方对他人的侵权之债,也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是侵权一方的个人债务,应当由其个人承担,其配偶对外没有义务赔偿。
  二、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要件
  夫妻一方未实施侵权行为,主观上也无过错,令其分担对方的侵权责任,与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相抵触。在民法上,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应具备以下四个要件:(一)行为人对受害人实施了侵权行为;(二)该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了损害后果;(三)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四)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夫妻一方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因为故意或因为过失,总之造成损害的原因是夫妻一方的侵权行为及主观过错,而另一方未实施侵权行为,主观上也不具有过错,不符合承担侵权责任的四个构成要件,故不应承担对方致人损害产生的债务。很显然就是归夫妻一方所有的,当然要是日后夫妻离婚的话,另一方也就不可以就该财产要求进行分割。而能够分割的,仅仅是夫妻财产中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部分。若在分割财产方面遇到了什么问题的话,可以先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然后在进行具体的处理,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规定协议离婚的内容写什么?
      法律规定协议离婚的内容写什么?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住房问题的...


·一、同时请求离婚和分割财产可以吗?
      一、同时请求离婚和分割财产可以吗?离婚案件属于民事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对哪些事项判决,取决于原告在起诉时提出了哪些诉讼请求。无论法院认为该诉讼请求是否属于受案范围,无论法院是否支持该诉讼请求,都会在判决书中进行判断和决定。所以,如果原告只提出要求离婚,法院就只会对...


·1、请专业离婚律师起草
      1、请专业离婚律师起草 很多当事人基于隐私、律师费用等方面的考虑,直接到网上下载范本简单修改后使用,对于财产数额较小且争议不大的离婚这件做也未尝不可,但对于涉及房产、公司股份、争议财产在五十万以上的离婚案件,最好是请专业的离婚律师来起草。 对于对方聘请律师起草好的离婚协议书,...


·婚姻法军人离婚有什么特殊规定
       不管是普通人离婚,还是军人离婚,此时都必须要严格按照《婚姻法》的规定来办理离婚手续,然后才能解除夫妻关系。那么婚姻法军人离婚有什么特殊规定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婚姻法军人离婚有什么特殊规定 1、婚姻法对军人的婚姻主要在离婚时有特殊的法律保...


·孕妇离婚有什么补偿标准是多少?
      孕妇离婚有什么补偿标准是多少?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律的规定体现了对特定期间内对妇女、胎儿和婴儿的特殊保护。这是因为,在上述期间内妇女的身心都处于比较虚弱的状态,如果在此期间内男方提出离婚,对女方的身心健康和胎儿、...


·离婚后两个孩子的抚养权会如何判决?
      夫妻双方在离婚后即代表婚姻关系的结束,但父母和子女的亲情关系是永远也无法终结的,因此,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夫妻双方要就子女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协商不成的通过起诉方式由法院审理后判决,司法审判会参照相应的标准,一般情况下在男女双方条件相差不大时一般会将孩子判给女方,但如果是有两个孩子...


·重婚罪应该向哪里报案
      重婚罪应该向哪里报案1、对于由被害人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仍按1979年12月15日发出的《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的规定执行,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2、对于被害人不控告,而由人民群众、社会团体或有关单位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应否对该案件提起公诉...


·不离婚户口能迁回原籍吗
      没离婚,能把户口迁移回原籍。当事人想转移户籍,需要先到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提交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取得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迁入的准迁证。然后当事人凭准迁证和上述证件材料,回到当事人目前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申...


·一、起诉离婚对财产分配有异议应如何处理?
      一、起诉离婚对财产分配有异议应如何处理?起诉离婚对财产分配有异议应依法上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


·离婚起诉后能否变更诉讼请求
      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首先要法院受理了,然后才能启动离婚程序。而在具体书写离婚起诉书的时候,要格外注意其中诉讼请求的内容。那么,在离婚起诉后能否变更诉讼请求?本文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起诉后能否变更诉讼请求 根据我国婚姻法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允许原告变...


·分居期间获得的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夫妻出现矛盾,很可能会选择分居。在分居期间,双方是各自生活的,但这段期间也会有财产的收入等等。那么对于夫妻分居期间获得的财产,日后要是离婚的话,这部分财产应该如何分割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分居期间获得的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现行《婚姻法》未对夫妻分居期间的婚姻当事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