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借款人逾期还款应该怎么办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借款人逾期还款应该怎么办 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应该怎么办
  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如果借款人在合同期满不能归还借款,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关于违约责任的形式,合同约定有违约金的,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借款合同违约责任在于借款人逾期还贷的情况下,法律规定偿还的是逾期利息。
   二、怎么计算逾期还款利息
  逾期利息与以往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借款人在逾期归还借款时所应当支付的罚息时有所区分的,罚息实际上是指借款人不按照合同的约定期限还款时,贷款人向借款人收取的超过正常借款利率的带有一定惩罚性的利息。而逾期利息则是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借款人逾期归还借款本息时支付给贷款人的超期使用资金的利息。逾期利息与罚息的关系是:逾期利息既包括罚息,又包括法定利息,确定逾期利息的标准本身就含有惩罚性,计算标准一般要高于一般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借款人在逾期归还借款时的逾期贷款利息,应自借款到期后的次日起算,逾期付款违约金应计算到判决所确定的宽限期内的实际给付之日止。借款人在法院判决所确定的宽限期内履行债务的,贷款人只能行使违约金请求权。宽限期届满后借款人仍未履行的,这时应该由贷款人行使竞合选择权,可以选择行使违约金请求权,也可以选择迟延履行金请求权,但不论选择何种请求权,另一种请求权即丧失。
  作为借款人首先需要知道,自己是有权利追究借款人的违约责任的,至于该让对方承担怎样的违约责任,要看双方之间的约定或法律中的规定。不管是进行赔偿还是支付违约金,都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操作。
  
  
  


·刑事诉讼法不予立案的法律条款是什么?
      在如今的法制社会中,当我们遇到有人破坏公共秩序,威胁到个人人身安全,为了保护自己的及他人我们都会第一时间想到人民警察、想到向法院申请诉讼,但是有的时候当我们向法院及人民警察院申请诉讼了,法院不予立案,那么刑事诉讼法不予立案的法律条款是什么呢,下面就跟本站我们一起来了解下。一、刑事...


·借条打印版的有法律效力?
      借条打印版的有法律效力?借条打印版的有法律效力,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借条无论是自己手写还是机打下来的都是具备法律效力的,不过要求符合有关规定,那么借条才能有效。也就是说在判断借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时候,并不是看借条的形式。但是电脑打印的借条就需要注意一些问题,以免这些借条不生效...


·信用卡的债务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信用卡的债务算夫妻共同财产吗信用卡欠款收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进一步区分对待。通常情况下,信用卡都是由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办理,供个人使用,一般情况下属于个人债务。在司法实践中,认定信用卡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时,法院考量的因素主要是“信用卡消费是否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如果是用于...


·信用卡一多,还款日期就会相当混乱难记,还款逾期的情况屡见不鲜
      信用卡一多,还款日期就会相当混乱难记,还款逾期的情况屡见不鲜,许多人不以为然。可是,一到要买房的时候,许多人想起曾经逾期还款,不仅开始忧虑。网的编辑就来为您阐述一下买房和信用卡逾期之间是否有关系,如果有,买房信用卡逾期怎么办的问题。一、信用卡还款逾期的后果1、信用卡透支后逾期不还...


·离婚后产生的债务是共同债务吗?
      离婚后产生的债务是共同债务吗?夫妻离婚后产生的债务因婚姻关系的消灭而成为个人的债务,但是离婚时双方具有共同财产的,对于已届清偿期的共同债务应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清偿债务后剩下的部分,由双方分割。在此情形下,夫妻共同债务因清偿而消灭。双方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


·企业欠债认缴注册资本的规定是什么?
      企业欠债认缴注册资本的规定是什么?企业欠债认缴注册资本的规定是允许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理论上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可以申办“一元钱公司”。允许自主约定首次出资比例...


·借条笔迹鉴定流程要多久才能出结果
      借条笔迹鉴定流程要多久才能出结果?司法笔迹鉴定从申请后一般需要1个月左右的时间,如果案情复杂的时间会长一些。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征、在书写的字迹与绘画中的反映,来鉴别书写人的专门技术。笔迹鉴定是同一认定鉴定,整个过程可以分为分别检验、比较检验、综合判断三个阶段,每个阶...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条款是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合同...


·挪用公款罪归个人使用的情形有哪些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的行为和贪污的行为,之所以最终构成的罪名不同,主要还是因为行为人主观心态的不同,其中挪用公款里面是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仅仅是挪用公款罪归个人使用。那现实中挪用公款罪归个人使用的实际情形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一、挪用公款罪归个人使用的情形有哪些1...


·做生意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没有欠条?
      做生意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没有欠条? 一、做生意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没有欠条? 欠债没有打欠条,并且也没有还,非常麻烦。打官司都不能赢的。 一是把他说借钱的话录音,最好还有两个以上的人在场当证人。不能暴露打官司的意图,就是说讲讲理; 二是到法院起诉,把录音及证人向法院举证。等...


·借钱跟非法集资的区别是什么?
      我们您知道,当资金短缺时,会想方设法筹集资金,比如借钱,贷款,那么,借钱跟非法集资的区别是什么?借钱是指向别人暂时获取一部分资金,并且承诺到期归还,而非法集资是指向社会公众大量筹集资金,并且承诺会得到高额回报率,属于非法行为。 非法集资的特点就是许以高息,分期回报! 跟借钱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