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起诉的程序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在因为交通事故产生纠纷的情况下,多数人还是会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而此时法院受理了案件之后,一定要了解清楚这个交通事故起诉的程序内容,以免在诉讼过程中给自身造成不利影响。那到底交通事故起诉的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分析解答。
   一、交通事故起诉的程序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是民事侵权案件。它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程序。审判程序有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二审程序`特殊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等程序。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主要应用一审普通程序,现介绍如下:
  (一)起诉和受理。交通事故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经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受理后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诉。
  (二)审理前的准备。法院立案后五日内将起诉状附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15日内提答辩状,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检诉讼材料进行必要的审理前的准备工作。
  (三)开庭审理
  1、开庭三日前通知诉讼参与人。
  2、审理前核对讼诉参与人,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当事人有关讼诉权利与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3、法庭调查
  1)当事人陈述起诉请求和理由。
  2)证人作证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作证。
  3)出示证据
  4)宣读鉴定结论
  5)宣读勘验笔录。
  6)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所有的证据。
  7)质证双方就赔偿争议所得供的证据应互相质证。
  4、法庭辩论。原告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及答辩后互相答辩
  5、法庭辩论终结,双方当事人争议核实清楚后法庭调查结束,应依法作出判决。
  6、法庭能够调解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及时判决
  普通程序的审判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需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子。
  一审普通程序结束后,如果当事人不服而提出上诉,则一审裁判不生效力,而进入二审程序。
  二审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是终审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一经宣告或送达当事人就具有法律效力。对此裁判,当事人即不能再行起诉或上诉。
   二、交通事故起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二)交通事故证据材料,主要包括:
  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2、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4、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最好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
  5、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
  6、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
  7、其他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以上证据材料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相应增减,并按民事起诉状的份数提交给人民法院。
  (三)还需向人民法院提交原告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
  处理交通事故纠纷的方式比较多,但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很多人在遇到这样的纠纷时,更多的还是会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处理。那么此时不了解清楚交通事故起诉的程序内容,就有可能导致不利的判决后果。
  
  
  


·交通事故车损
      车辆贬值损失是指车辆发生事故后,经过专业维修后外观恢复并可继续使用,但其安全性、舒适性、驾驶操控性等性能无法恢复到事故前而使车辆价值有所降低,事故后车辆价值与正常使用情况下无事故车辆的价值之差。车辆贬值损失的实现需以贬值达到一定程度为条件。对车辆贬值损失的赔偿应当持谨慎态度,原则...


·车辆抵押反担保合同基本条例有哪些?
      车辆抵押反担保合同基本条例有哪些? 第一条、释义 1.本合同中的乙方是指反担保法律关系中接受甲方提供的财产抵押担保的抵押权人,也是为丙方提供保证担保的保证人。 2.本合同中的甲方是指反担保法律关系中的反担保人,即向乙方提供财产抵押担保的抵押人。 3.本合同中的债务人是指对...


·自带车辆的司机与运输公司之间是何种关系
      自带车辆的司机与物流公司、运输公司之间是何种关系应结合具体情况分析,区分是劳动关系还是承揽关系的关键在于一方是否接受另一方的管理与指挥。一般而言,在劳动关系中劳动工具和劳动场所都应该由用人单位提供,但是特定情况下也会出现劳动者提供生产工具的情况。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司机虽然自带车...


·交通肇事罪 缓刑程序是怎样的?
      随着人们经济收入的增加,不少人选择购买私家车,不少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不遵守既定的交通法律的规定,故而在现实生活中,交通肇事现像是时有发生的,在被判处刑罚后,当事人可以按照交通肇事罪 缓刑程序的规定,申请判处缓刑。 一、交通肇事罪 缓刑程序是怎样的? 1、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及其...


·肇事逃逸车上携带枪支的判罚是什么?
      肇事逃逸车上携带枪支的判罚是什么?肇事逃逸的情况下,还存在携带枪支的,需要追究两种犯罪行为的判罚结果。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交强险理赔的程序是怎样的
      交强险理赔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交强险理赔的程序是怎样的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被保险人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要求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被保险人签发书面文件,说明赔偿标准,以及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通...


·交契税能隐瞒多套房吗
      不能。国家各部门的法规(如税局、海关等)都规定如少征税,是可以在一定时间内要求补交的,所以必须要交。这个属于逃税行为。《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逃税罪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交通事故财产赔偿包括哪些
      交通事故中的损害包括了两方面,即人身方面的损害和财产方面的损害,那么这其中的交通事故财产赔偿具体包括了哪些呢?实践中,很多人都想了解这方面的内容,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害赔偿 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直接减损。通常包括车辆、随身...


·1、当事人把机动车给没有驾驶证或者驾驶证被吊销的人使用的
      1、当事人把机动车给没有驾驶证或者驾驶证被吊销的人使用的,当事人驾驶证会被扣留,情节严重的,还会吊销当事人驾驶证。 2、无证驾驶的,由交警部门依法罚款,并拘留十五天。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200到2000元的罚款: ...


·一、交通事故对方起诉后对方不赔偿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对方起诉后对方不赔偿怎么办?(一)调解: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二)诉讼:(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3)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4...


·醉驾车辆如何年检过户?
      醉驾车辆如何年检过户? 机动车年检和过户,都是在车辆登记的车管所申请办理。 年检需要车辆登记人持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带车一起,在车检合格标识到期前三个月以内去办理。 过户车辆,需要双方持身份证,和车一起到车辆登记车管所办理。需车辆违章事故处理完毕,车辆手续证件齐全有效。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