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时“全职太太”可否请求经济补偿?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因素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实践中,对于夫妻双方因分居或者一方长期在外地工作,由另一方单独留守家中照顾子女和老人的情况,当事人如果有初步证据并结合本人陈述,法院一般可以认定其对家务负担较多,进而支持其提出的家务劳动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将家务劳动由“无偿”变成了“有偿”,但并不是赞成将夫妻关系物质化,也并非支持付出家务劳动较多的一方在离婚时可以漫天要价,家务补偿的诉求需要有理有据合理要求,否则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
      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无法定抚养人应该如何处理?
      无法定抚养人应该如何处理? 一、无法定抚养人应该如何处理? 无法定抚养人应该是可以申请五保的,这里所说的五保,实际上就是我们国家对于农村地区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方面没有一些具体的保障的成员实行的社会保险制度,他主要是一种社会救助方面的制度,因为没有相关的抚养人去抚养他。对于没有...


·离婚起诉前要进行调解吗
      夫妻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有的虽然最后解除了婚姻关系,但却不是判决离婚,而是调解离婚。这是不是就意味着离婚起诉前要进行调解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进行详细解答。 一、离婚起诉前要进行调解吗 夫妻离婚,按中国人传统习俗,双方能对共同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债务...


·未婚生子分开后如何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未婚生子分开后如何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需要支付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部分或全部,支付费用的多少和期限时间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支付子女抚养费需考虑的因素 1、子女实际需要; 2、父母双...


·还没有结婚证孩子归谁抚养?
      还没有结婚证孩子归谁抚养?未成年的孩子在离开父母后,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为了确保其能健康的成长,我国法律规定,不论孩子的父母婚姻是否存续,都必须抚养孩子,对于没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按照约定支付孩子的抚养费,那么,没有结婚证孩子归谁抚养呢? 一、孩子还未出世就分手的 对于孩子还...


·离婚时小孩抚养权如何判定
      离婚时小孩抚养权如何判定 一、离婚时小孩抚养权如何判定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


·离婚协议抚养权归女方还可以变更吗
      离婚协议抚养权归女方还可以变更吗?抚养权是可以变更的,《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如果要离婚怎么去起诉离婚手续?
      当夫妻双方决定离婚时,在办理相关手续前需要先就双方是否均同意离婚、共同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一致,之后签订离婚协议,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合意,则只能到法院进行起诉,请求判决离婚,那么,如果要离婚怎么去起诉离婚手续呢?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


·离婚财产鉴定机构在哪
      离婚财产鉴定机构在哪 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第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收取的是诉讼费,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证人等人员的交通、食宿费、误工补贴。法院无权收取鉴定费,因此,法院也就没有收取鉴定费的收费标准。法院给房子鉴定估价的说法是不准确的,准确的说法应当是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


·起诉离婚过错方怎么分财产
      起诉离婚过错方怎么分财产?离婚双方中的一方存在过错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也应遵循平均分配的原则,但存在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行为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