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家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国家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及人社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确定新的日赔偿标准为315.94元。另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自2019年5月15日起执行该日赔偿标准。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时按照上述标准执行。二、国家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标准的原则是,既要使受害人所受到的损失得到适当的弥补,又要考虑国家的经济和财力负担状况。我国国家赔偿标准基本采用慰抚性原则。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计算标准国家赔偿法第26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1)造成身体损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人。减少的收人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2)造成部分或全部丧失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应当支付生活费。(3)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由此可见,在国家赔偿项目中,精神损失费是比较难确定的一个,也是最有争议的一项。国家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的制订要参考精神损害事实与受侵害程度、案件性质及办案人员过错及当地的人均生活水平。目前,精神损失费只有最低标准,不得少于一千元。具体赔偿多少就得结合实际情况而定。
  
  
  


·约定夫妻财产制效力是怎样的
      夫妻在婚后进行财产约定,然后就约定的内容签订相应的夫妻财产约定协议,这样对财产问题说明清楚,可以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那么夫妻之间进行的财产约定有怎样的效力呢?我们为您介绍约定夫妻财产制效力的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约定夫妻财产制效力是怎样的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


·非婚生子女要多少抚养费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也是享有被抚养的权利的。据此,在父母分开之后就可以要求没有直接抚养的一方支付抚养费。那么实践中,非婚生子女要多少抚养费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非婚生子女要多少抚养费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


·子女探视权法律规定是什么?
      子女探视权法律规定是什么?子女探视权法律规定是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的有关规定: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


·怀疑对方重婚怎么调查
      怀疑对方重婚怎么调查 一、怀疑对方重婚怎么调查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即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内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婚姻关系。构成重婚须具备两个要件: 1、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 2、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包括两种形式:一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


·事实婚姻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事实婚姻作为婚姻关系存在的一种方式,曾经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是大量存在的。然而自1992年4月1日起,我国就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了,但是在之前的一些法律当中仍有关于事实婚姻的规定,下面就让我们来告诉您事实婚姻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吧。2003 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


·生父母可以送养子女吗?
      生父母可以送养子女吗?有的家庭因为无力抚养子女,因此会将子女送给他人作为养子女。当然,也出于换取对价的意图,而将子女送给他人的。从法律角度分析,生父母可以送养子女吗?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1、哪些人可以作为送养人?《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九十...


·人身损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在日常生活当中,您都可能见到过当他人遭受到人身损害以后,有可能会得到巨额的补偿金,但是关于补偿金的具体发放方式,有着严格的计算标准的。因为对于当事人和行为人来说,对于补偿金额都是非常关注的,只有通过法律的约束才是对双方最公平的做法。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人身损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


·上海离婚率高的影响有哪些?
      上海作为我国的经济中心,经济发展始终走在全国的最前列。随之而来的使人们婚姻观念的改变。多年来高的离婚率就是这一现象的重要体现。那么,上海离婚率高的影响有哪些?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上海离婚率高的影响有哪些? 据上海民政局有关数据显示,2...


·离婚后如何保障自己的个人财产?
      离婚是很多人都不想遭遇的事情,但是如果事已至此,那么不如坦然接受,然后通过法律的手段,尽可能多的争取一些夫妻共同的财产,当然有些人为了能够获得更多的财产会动一些歪脑筋,那么离婚后如何保障自己的个人财产呢?我们在下面给您简单介绍一下。 夫妻各自财产如何“划清界线” 夫妻个人财产...


·一、离婚案件中放弃财产分割意味着不能分割财产吗?
      一、离婚案件中放弃财产分割意味着不能分割财产吗?离婚案件中放弃财产分割意味着不能分割财产,一般离婚诉讼中法院会询问财产分割意见,如果双方达不成一致也可以先判决离婚,以后再谈财产问题,可以在判决后两年内提起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的诉讼。离婚诉讼中法院采取的是“不告不理”原则,原告起诉...


·一、起诉离婚两次判不离应怎么办?
      一、起诉离婚两次判不离应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失败,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会支持,若仍然未判决离婚,可以再次到法院进行起诉,等待法院判决。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