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作是现代人生活的一部分,没有工作就意味着没有生活来源,所以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工作是现代人生活的一部分,没有工作就意味着没有生活来源,所以很多大学生一毕业就会积极的去寻找工作,由于找工作的心情急迫,难免会选择失误,找了一家不适合自己的公司,所以刚入职一两天就想要辞职。那么这个时候,入职两天怎么办离职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入职两天怎么办离职这个问题。
  一、入职两天怎么办离职?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刚刚入职尚未上班,劳动者想离职的,直接和用人单位沟通解除劳动合同,因为没有上班所以不存在工作交接的事宜,如果劳动者已经领用相关的工具等应当退还给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一般离职手续
  一般需提前30天向部门主管(或人力资源部)提交辞职报告,按公司规定执行。其他特殊行业的离职,当事人需要向该行业主管单位进行报备,如药师离职需要向药监局进行变更注册手续。 正式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流程:?
  1、如果当事人的劳动合同还没到期的话,需提前一个月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待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
  2、根据当事人工作岗位,由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有些只需部门主管批准,有些岗位级别高的需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通知当事人的部门领导安排工作交接。?
  3、当事人需要按公司的《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各公司规定不同),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
  4、工资中涉及保险,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用人单位会在15日内办理人事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当事人应该落实办理情况并索要相关书面办理资料。
  5、人力资源部统计其本月考勤,报上级领导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当事人的工资。?
  6、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当事人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到下一个新单位需要的,只要是正规大单位,一般都会要求出具的,有备无患。 如果是试用期员工,一般只需提前三天提出申请,手续办理也相对较简单。 通常离职程序,每个公司的规定不一样,有的可以比这些更复杂或更简单。
  因为刚刚进入单位,还没有进入工作状态,所以可以直接和公司协商离职的问题,但是基于道义应当提前告知公司,让公司有充足的时间安排人员工作。当然,工作刚两天,也不存在工资的问题。如果您对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懂的,建议您向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一下。
  
  
  


·劳动关系解除证明书该怎么写,有什么用
      根据《劳动法》规定,当你辞职离开公司时,要办理劳动解除证明,这样才能顺利的到新的公司报道入职,对于劳动者而言,也是保护自己和合法权益的手段,的我们下面为您介绍,劳动关系解除证明书的作用以及范文。 一、劳动关系解除证明书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工资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虽然不同岗位的工资待遇都会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但是有一点劳动合同法当中要求所有的用人单位在给员工支付工资的时候,是不得低于本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待遇各方面本身就是劳动关系当中的关键所在,本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可以先来了解一下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工资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工...


·申请劳动关系仲裁要提供什么证据?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对双方最有力的保障就是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对劳动中的相关事项作出说明。但事实上,往往有许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用人单位就可以以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作为逃避责任的理由。劳动者在申请劳动关系仲裁时,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据以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条例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条例的内容? 在我们国家,因劳动关系引发的劳动争议都需要通过劳动仲裁程序来进行仲裁调解解决,如果对仲裁调解结果不满意可以再向人民法院起诉,而对于劳动仲裁除了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以外,仲裁程序主要依据仲裁法,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工程项目合同平移合法吗
      不合法,工程项目合同平移属于将项目转让,是违法的。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


·劳动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有哪些 一、一般情况下的受案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


·脑震荡工伤能评上几级?
      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如果安全措施不到位,工人就容易发生工伤。有的工人被硬物砸到导致脑震荡,为了明确赔偿标准,职工要及时向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规定,工伤等级分为十级,那么脑震荡工伤能评上几级?我们就此整理了一些资料,我们一起学习了解下吧。一、脑震荡工伤能评上几级?脑震荡是指...


·无锡工伤认定十级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当劳动者在工作劳动中受到一定程度的伤害时应认定为工伤,关于工商劳动者最关心的莫过于赔偿方面的问题。有关工伤的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的鉴定标准来决定的,在工伤鉴定的基础上根据法律规定的工伤赔偿计算方式进行相关的计算,得出最终赔偿数额。那么下面我们就来简单介绍一下关于无锡工伤认定十级赔偿...


·房屋建筑工程旁站监理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工程旁站监理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工程旁站监理,是监理人员在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过程进行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由此可见,房屋建筑工程旁站监理工作在房屋建筑工程中是很重要的,了解具体的管理办法对该工作的开展是很有用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房屋建筑...


·不执行劳动仲裁决议的情形是什么
      不执行劳动仲裁决议的情形是什么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


·餐饮业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餐饮业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合同一经有效成立,就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适当履行,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这是中国法律所规定的重要原则。只是在主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情况下,合同继续存在已失去积极意义,将造成不适当的结果,才允许解除合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