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而签订的协议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而签订的协议书,一般的劳动合同都是有年限规定的。如果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进行赔偿的,下面您就跟网站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吧。
  
   一、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
  1、合意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现行的规定是:当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合同时,“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进行补偿,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而对于劳动者提出协商解除合同并没有是否给予经济补偿的明确规定,一般以双方协商的结果为准。
  2、过失性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由于合同的解除是由劳动者的过失行为所致,故不必支付经济补偿金。
  3、非过失性辞退的三种解除属于法定特例,除了必须按服务1年给予1个月的经济补偿和必须提前30天通知外,各有特殊规定。“不能胜任工作”类的,必须经过培训或调整仍不能胜任工作时,才能解除合同;“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从事新安排的工作”才能解除合同,还必须支付不少于本人6个月的工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来的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又不能就更改合同达成一致”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这种情况的经济补偿不以12个月的工资为限。
  4、用工单位经济性裁员时,被裁减的人员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获得服务1年给予1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5、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分两种情形:第一种情形是用人单位不按合同支付工资、不提供工作条件等,劳动者除了可以立即解除合同外,还可以得到1年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二种情况是用人单位没有法定过错,劳动者自己提出辞职的,用人单位一般不必给予经济补偿。
  6、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除了合同有特别约定外,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
  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都以被解除合同的劳动者本人的月工资作为计算的基准。月工资收入如何确定?《劳动法》界定了工资及其他收入的界限,即工资是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收入,应该符合上述条件,按国家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实得工资性收入。所以,计算经济补偿金时作为基数的月工资收入应按劳动者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月实得工资性收入计算。
  劳动合同解除之后按照劳动法规定是需要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额的。虽然对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有所规定但由于目前各类企业经济效益良莠不齐,计发办法也会有所不同。若您在劳动纠纷方面需要专业律师的帮助,欢迎详情咨询我们网站上的在线律师们。
  
  
  


·公司财务、会计需要做哪些工作?
      公司财务、会计需要做哪些工作?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


·签劳动合同后辞职需要付违约金吗?
      签劳动合同后辞职需要付违约金吗 承包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加工承揽合同纠纷装饰合同纠纷仓储合同纠纷 在企业的运行中,难免会有员工因为种种原因而辞职的,但是有很多员工在辞职的时候,被该企业告知需要赔偿违约金,很多员工对此都疑惑不解。今天,华律的我们就来给您专门的做一个...


·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争议仲裁概念及流程是怎样的
      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争议仲裁概念及流程是怎样的 1、劳动争议调解是什么 劳动争议调解是指在企业与员工之间,由于社会保险、薪资、福利待遇、劳动关系等发生争议时,由第三方(例如专业性的人才机构、争议调解中心等)进行的和解性咨询,通过劳动争议调解达到法律咨询、和解方式等的说明。 2、...


·年薪级工资标准是什么?
      年薪级工资标准是什么 一、薪级工资标准 1、岗位工资(元) 中学高级教师(副高职称)岗位为七级(930元) 中教一级岗位(小教高级)为十级(680元) 中教二级(小教一级)岗位为十二级(590元) 中教三级(小教二级、员级)岗位为十三级(550元) 2、薪级工资 注:共...


·十级工伤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十级工伤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办理程序是什么?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办理程序是什么?一、 登记立案: 发现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并经过审查由劳动监察机构确认有违法事实的,应当登记立案。登记立案应当填写立案审批表,报劳动监察机构负责人审查批准。劳动监察机构负责人批准之日为立案起始时间。 二、 调查取证: 登记立案后,劳动...


·一、劳动合同法辞退工资时间一般是什么时候发放?
      一、劳动合同法辞退工资时间一般是什么时候发放? 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工资等,应在十五日内办结。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


·建筑工程质保金什么时候退还?
      建筑工程质保金什么时候退还?在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开发商时常迫于承包施工方的压力,如农民工讨薪、提前终止工程等,通过续签协议的方式将工程质保金退还给工程施工方,使得工程质保金并没有真正发挥督促施工方科学规范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的目的,那么,到底工程质保金什么时候退还呢?一、工程质保...


·5级工伤鉴定情况有哪些?
      对于工伤鉴定相信您也并不是很陌生,那么对于5级工伤鉴定的评定有哪些情况呢?工伤鉴定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做出工伤鉴定后用人单位需要赔偿支付给劳动者一定得赔偿金,可以知道的是五级伤残鉴定的情况较多,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五级工伤鉴定情况包括有哪些? 劳动监察劳动...


·劳务派遣合同范本怎么写?
      劳动者在进行劳动的时候如果不满足用人单位的要求,会有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劳动派遣,也就是解除劳动的关系,那么对于这时候的情况下,是需要书写一份具体的劳务派遣合同的,这样双方各执一份进行通知,所以具体的法律固定下的劳务派遣合同范本怎么写? 劳务派遣合同范本怎么写? 解除劳务派遣合同...


·公路工程质量自检流程有哪些
      公路工程质量自检流程有哪些? 一个城市道路的建设不仅关乎到以后这个城市的经济发展,还对人们的出行安全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一般公路的建设之后都会有相应的部门对其进行自检,但是公路工程质量自检流程是什么您可能不太了解,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公路工程质量自检流程有哪些? 根据建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