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家征地补偿规定都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国家征地补偿规定都有哪些?
  
  征地补偿一向是老百姓关心的问题。在我国,国家要征用老百姓的土地,应给予被征地人一定的补偿。对于被征地人员来说,征地的补偿标准和补偿项目等问题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所以,了解一些国家征地补偿规定十分重要。下面我们整理了征地补偿规定的相关知识,希望可以给您带来帮助。
  
  一、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规定
  
  1、各项征地补偿标准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二、征地补偿项目的相关规定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三、征地补偿费用分配的相关规定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四、征地补偿纠纷如何解决的规定
  
  1、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2、征地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3、征地信息公开纠纷。属于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在征地过程中,我们要依法办事,要把个人利益与社会兼顾起来,一方面要支持政府征地工作,对征地补偿不能漫天要价,要严格按照补偿标准进行。
  
  国家针对征地补偿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但各个地区和城市会因为当地的经济水平不同,导致征地补偿标准的不同,但无论征地怎么补偿,首先应建立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基础上,这样才能有效地保障被征地者的合法权益。
  
  


·渭南征地补偿办法有哪些内容?
      渭南征地补偿办法有哪些内容? 在我国,有许多农村地段,政府会征用一些土地地段,为了给予拥有此地段的拥有者一些补偿,政府实施了征地补偿标准。政府会根据土地价值,土地面积,土地类型,人均耕地数量和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均最低生活收入水平等因素,实行相对应的标准。那么在渭南征地补偿办法...


·民事诉讼法地域管辖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地域管辖有哪些内容? 一、什么是地域管辖 地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二、地域管辖的具体内容 地域管辖与级别管辖不同。级别管辖从纵向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解决某一民事案件应由哪一级人民法院管辖的...


·土地使用证可以加名字吗?
      土地使用证可以加名字吗?对于土地使用来说,土地使用证能够证明我们的土地使用权,在办理一些土地事项的时候土地使用权都非常重要。那如果想要在土地使用证中加名字的话到底能不能呢?在可以加名字的情况下需要什么材料,需要缴费吗?下面根据土地使用证可以加名字及相关的问题做一个整理,可以做相应...


·如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确认
      如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确认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人们只对土地享有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的确认是需要经过严格的程序以及所需的材料,依法申请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是确认土地所有权的依据。在我国,如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呢?下面,我们将针对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来为您做出详细介绍。 一、...


·我国规定在外地怎么起诉离婚
      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的步伐已经越来越快,其实也是出于这一点的原因,导致我国现在的人口流动是非常大的。很多夫妻在结婚以后,虽然说是在本地办理的结婚证,但是实际上却是在外地生活,如果想要离婚的话,也只能在外地起诉离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我国规定在外地怎么起诉离婚? 一、我国规定在...


·农村宅基地危房能不能翻建?
      “乡村宅基地上的老危旧房子,到底能不能翻盖建筑呢? 1、严厉遵照乡村房屋建立规范建房 乡村房屋的建立有一定的规范,农民在宅基地上盖房必需遵照规范来翻盖,不可随意加高 2、坚持“一户一宅”的准绳 这个就不多说了,一户只要一套宅基地,一户多套的宅基地想要盖房 根本别想了,不会...


·单方面离婚要多久的时间诉讼在被告常住一年以上地方的法院提起
      单方面离婚要多久的时间诉讼在被告常住一年以上地方的法院提起,如适用简易程序,一般三个月审结。如查明夫妻感情已破裂,法院则会判决离婚。一般对方坚持不同意离婚,法院很难在第一次诉讼时判决离婚,可在判决后六个月再次起诉,第二次起诉获得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很大。自己不知道如何去做或没时间,可...


·宅基地买卖诈骗要怎么处置?
      农村的农民大部分都有着或多或少的宅基地,在必要的时候,就可以根据相关程序进行买卖。不过,这种宅基地的买卖时常会出现问题,而利用村民淡薄的法律意识进行诈骗就是其中一种。那么,宅基地买卖诈骗要怎么处置呢?接下来就随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诈骗用于新建宅基地房应该如何处理 诈骗用于新建宅...


·耕地可以建养殖场吗
      在所在乡(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拟占用的耕地列为畜禽养殖场用地的范围,有关养殖户就可以直接在其上建立养殖场,无须获得建设用地的审批(但兴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除外)。但是具体养殖场的设立还需要符合《畜牧法》和《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第三十七条 国家支...


·集体林地无偿使用合同范本包含哪些内容?
      集体林地无偿使用合同范本包含哪些内容? 一、集体林地无偿使用合同范本包含哪些内容? 集体林地无偿使用合同范本包含的内容有林地的面积、无偿使用的期限等,我国虽然所有的土地都是属于国家的,但是依旧有不少主体可以通过政府划拨等的方式,获得一定的可以无偿使用的土地面积,此时林地等类型...


·私人企业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私人企业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私人企业的征地补偿还需要考虑到企业的生产资料的补偿,以及员工的安置方案等。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