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务人已注销 债权人挂账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债务人已注销 债权人挂账 一、什么是挂账
  1、确认某会计要素、会计科目的意思。比如,“挂应付账款”,这里就是指确认为应付账款的意思,也就是,增加了应付账款。又如,“挂管理费用”,指确认为管理费用,即将费用计入管理费用中,从而增加了管理费用。
  2、应确认而不确认的意思,含有违规不处理的意思。比如,“亏损挂账”,这是一种明显地违反会计制度的做法,它造成的后果在于隐瞒了企业的亏损情况,歪曲了企业的实际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导致财务报表局部或整体的不可信,从而影响决策者做出正确的决策。
   二、公司已注销后的债务问题
  公司的注销通常有如下原因:
  (一)因破产而注销。公司还不起钱,由法院宣告破产而注销;
  (二)因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三)因解散而注销。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或股东的请求,都可能解散。由此可见,公司的注销可能是被动的,也可以是主动的。作为公司的出资人,公司的股东完全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解散公司。
  那么,如何保障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法律对此规定了清算程序。股东可以决定是否解散,却不能自行决定解散的程序。这个程序简单的说有二个内容:
  (一)公示。即要对外发出声明,我公司要解散了,债主赶快来要钱;
  (二)清偿。在公司正式注销前清偿债务,如果清偿不了,就要申请破产。到工商行政部门办理注销时,也会要求提供上述材料,说明公司已经经过了这些程序。某些地区工商局要求股东出具声明:公司债务已清偿完毕,若有未了事宜,股东愿意承担责任。
  如果公司的清算组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就让公司“消失”了,那债权人怎么办?答案是找清算组成员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成员就是公司股东)公司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债务重组的形式
  目前的债务重组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以资产清偿债务;
  (2)修改债务条件,如减息、延长债务偿还期限等;
  (3)债务转移或债务交换,如债转股、债务从上市公司转移到大股东手中等;
  (4)债权人豁免,如大股东豁免上市公司的部分债务。
  如果您遇到债务人已注销 债权人挂账的情形,自己作为其中的债权人,也就意味着自己的利益将要受损。没有人继续承担对自己履行债的义务。这样的情况在实际生活中也是不少的。因此,我们提醒您,在发生债务关系前要确定债务人是否已经注销,这也是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损的关键所在。
  
  
  


·连带债务的追缴方式是什么样的?
      连带债务的追缴方式是什么样的? 我国民事诉讼的设定模式大多数是单一债务而言,很少有连带债务的规定。但是连带债务的追缴流程和程序,要依法进行。连带债务的执行,与单一债务有多不同,因此要特殊情况特殊对待。单一和连带债务的相关法律,都要不断改进。 一、连带之债执行的民法依据 从诉...


·有限公司倒闭后的债务该怎么处理?
      有限公司倒闭后的债务该怎么处理?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 (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第四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如何做
      一.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如何做《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夫妻...


·继承的遗产能被强制还债吗?
      继承的遗产能被强制还债吗只要当事人在去世前有债务没有还清,继承的遗产就会被用来强制还债的。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继承遗产时应当清偿完被继承人依法应当归还的欠款,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可以不用偿还。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的,可以不用对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负责。《民法典》第一...


·私人讨债技巧有哪些
      私人讨债技巧有哪些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我们在借给别人钱之后,最怕遇到无赖,但是,只有我们掌握好一定的方法和技巧,还是比较容易将自己的钱财要回的。那么,私人讨债技巧有哪些呢?我们该如何进行讨债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私人讨债技巧有哪些 (一)强制执...


·夫妻一方在外面借钱配偶要还吗?
      夫妻一方在外面借钱配偶要还吗?夫妻一方在外面借钱,如果是共同债务那么是要还的,具体情况应当对债务的类型进行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


·2023夫妻债务如何分配
      夫妻债务如何分配(一)若该笔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即使该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则该债务在离婚后仍应由其个人来负责归还,法院在审理中可只列该个人为被告,判决其承担偿还。这种情况应符合以下条件:1、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独自所负,其配偶及其子女都不知道,也不同意,更没有与其一...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情形有哪些
      在挪用公款罪中,有一种具体的犯罪行为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这具体包括了很多详细的情形,那么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情形有哪些?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什么是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


·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有何不同
      对于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可能很多人都无法准确地区分这两个犯罪,不得不说他们之间是存在一定相似之处的,但他们还是有很多不同点。那究竟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有何不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根据本法第384条的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


·夫妻无子女财产债务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夫妻无子女财产债务离婚协议书怎么写夫妻无子女财产债务离婚协议书需要写明夫妻双方及其姓名等基本信息,表明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无财产无债务。现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署名。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登记离婚的必备条件之一,在到婚姻登记机关申...


·债权人办理应收账款登记需要债务人同意吗
      债权人办理应收账款登记需要债务人同意吗? 一、债权人办理应收账款登记的,必须经债务人同意吗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 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有: 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