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交通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是什么?
  
  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买车代步,加之道路拥堵,部分人不遵守交通规则等原因,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越来越多,了解交通事故的等级划分和处理流程,对于车主朋友来说十分重要。我国交通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为您收集整理了相关知识。
  
  一、什么是交通安全事故
  
  “交通事故(Traffic Accident)”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
  
  二、交通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六条 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规定: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具体标准由公安部制定。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如下:
  
  1、轻微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在事故统计中,公安部《关于做好交通管理统计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统计范围不变动。死亡仍以事故发生后7天内死亡为限;重伤,按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执行;轻伤,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布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执行;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不含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也不含停工、停产、停业等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在事故处理中,死亡不以事故发生后7天内死亡的为限;重伤、轻伤同样按上述标准确定;财产损失,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等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三、交通安全事故处理流程
  
  1、受理报案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
  
  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4、裁决处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
  
  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
  
  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6、向法院起诉
  
  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综上所述,我国交通安全事故等级划分国家有专门的法律规定,划分标准是根据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程度来决定的。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我们要先向交警报案,等待交警做事故责任划分,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等待交警部门裁决,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交通事故电动车被撞赔偿项目有哪些
      交通事故电动车被撞赔偿项目有哪些 电动车被撞发生后,责任认定一般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交警会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责任认定有异议,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重新作出责任划分,伤势医治结束后,先向司法鉴定所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具体几级以鉴定结果为准,双方协商不成,可...


·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是什么?
      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是什么? 为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我国的交通法规规定了对于违法驾驶的一些处罚措施,其中最常见的就是扣分。驾驶证一年只有12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如果分数被扣光就不能再开车了。那么,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是什么? 一、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 1、 驾驶证扣分...


·买卖交易和房产置换两种二级住房交易方式不知道大家更清楚哪种呢
      买卖交易和房产置换两种二级住房交易方式不知道您更清楚哪种呢?房产置换比较特殊,因为是买和卖双向进行的交易,相当于进行了两次交易,而且这过程中,还应该会有第三方,也就是第三方。所以我们今天来给您简单的讲讲关于房产置换的一些相关的知识。 一、房产置换的定义 置换交易是一种特殊形式...


·强迫交易罪的行为表现有哪些
      强迫交易罪的行为表现有哪些构成强迫交易罪的情形有如下:1、强买强卖商品的;2、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3、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4、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5、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二、如何理解强迫交易行为“情节特别...


·离婚诉讼中对没有产证的车库是怎么分割的
      车库其实也是属于不动产当中的一种,因此一般在取得了相应的产权证之后,才能意味着拥有所有权。那要是在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情况下,夫妻离婚的话则也是需要对没有产证的车库做出分割的。那此时到底离婚诉讼中对没有产证的车库是怎么分割的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吧。《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一...


·刑事判决罚金交不起怎么办?
      刑事判决罚金交不起怎么办?如果没有钱交罚金,法院会查是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如果目前确实没有,可暂缓缴纳。但法院在任何时候只要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可以随时追缴。只有由于不可抗拒的灾难导致确实无法缴纳的,法院才会酌情考虑减免。如果不缴纳罚金,不会加刑。法院的判决一经做出就具有拘束...


·私人大额交易要交税吗
      不需要。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


·土地使用权赠与要交什么税
      土地使用权赠与要交什么税在公民依法获得一定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后,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对土地进行转让,或者进行赠与,无论是采取何种方式,都是需要纳税的。对于赠与的行为,受赠方与赠与方所需要缴纳的税额是不一样的,具体来说,土地使用权赠与要交什么税?土地使用权赠与需要缴纳的税额:一...


·交通肇事逃逸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交通肇事逃逸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很多肇事者为了逃避赔偿责任以及法律责任会选择逃逸,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逃逸会对肇事者加重处罚。因此对于交通事故逃逸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十分重要,那么交通肇事逃逸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呢?请您跟随我们一起阅读下面这篇文章,了解这方面的知识...


·一、交通事故致1人死2伤刑事责任处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致1人死2伤刑事责任处罚是什么? 交通事故致一死两伤要负刑事责任的,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后有误工赔偿吗?
      发生交通事故后有误工赔偿吗? 有赔偿; (一)、有固定收入的,包括非农业人口有固定收入的和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两部分。非农业人口有固定收入的,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是指在国家机关、 企事业组织、 社会团体等单位按期得到收入的,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