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间借贷可否要求利息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民间借贷可否要求利息 一、民间借贷可否要求利息
  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公民之间的无息借款,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要求借款偿付逾期利息,应当予以准许。”
   二、民间借贷的利息,约定多少才受法律保护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利息可能无效的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没有约定利息的。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或者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的一方无权要求借款人支付借期内利息。
   第二种情况: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借贷双方如果约定了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法院予以支持;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借款人还可以请求出借人返还超出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而已经支付的年利率24%至36%以内的利息,请求返还得不到支持。
   第三种情况:“预扣”的利息可以不算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比如借1万元,事先扣掉了800元做利息,实际到手的是9200元,而法院认定的本金是9200元。
  从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中可以知道,法律对此是没有做出强制要求的,因此约定利息也行,不约定也可。当事人可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约定。当然要是约定利息的话,也不宜过高,以免构成高利贷,从而导致高利不受法律保护。
  
  
  


·如果遇到敲诈所签下借条怎么办?
      如果遇到敲诈所签下借条怎么办?如果遇到敲诈所签下借条可以主张借条无效。“胁迫”有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以将要发生的、会造成被胁迫人生命、财产、名誉、自由、信誉的损害进行胁迫;还有一种情形是以直接对被胁迫人或其亲友实施不法行为,造成对当事人及其亲友的生命、财产、名誉、自由、信誉的损害...


·提起债务纠纷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
      提起债务纠纷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发生债务纠纷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如果不能通过和平协商的方式解决,就只能走诉讼的法律程序,提起债务纠纷诉讼了。具体说来,提起债务纠纷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呢?谁都知道,在一个诉讼中,当事人最重要的是要提供充足的证据,这样的情况下又应当收集哪些证据?下文中...


·不予行政处罚法律条款是什么?
       我们您对于处罚方面肯定都是很关心的,因为我们每一个人肯定都不想被处罚。处罚在我们国家法律规定当中形式有很多,其中在我们生活当中遇到的最多的处罚一般都是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对于我们来说已经很常见了,那么不予行政处罚法律条款是什么? 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


·债务人的保证人能否追偿反担保人?
      债务人的保证人能否追偿反担保人? 一、债务人的保证人能否追偿反担保人? 1、债务人的保证人能追偿反担保人,根据《民法典》(2021.01生效)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


·是否能将持有借条的推定为债权人
      是否能将持有借条的推定为债权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


·被继承人债务清偿放弃继承有哪些法律规定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


·关于货款欠条有诉讼时效吗?
      关于货款欠条有诉讼时效吗 欠条,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也被称为“白条”,是一方欠另一方钱款或者货物时所立下的字据。很多人都对欠条的诉讼时效有很多疑问,比如货款欠条有诉讼时效吗?若有诉讼时效,那么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解答关于货款欠条诉讼时效的问题。 一、确...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债务吗,需要共同偿还吗?
       一、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债务吗,需要共同偿还吗?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债务是需要进行偿还的。但是如果是其中一方由于赌博、涉黄、购买奢侈品的债务,对方是不需要共同偿还的。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


·打借条的格式是什么
      打借条的格式是什么 借条,对于您来说都不陌生,是日常业务往来中交易一方常常需要出具的书面凭证。借条的格式规范对于借条的法律效力有着很大的影响,直接关系到双方日后的维权问题。借条写的不规范对债务人、债权人都会有影响。那么规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条应该怎么写?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具体...


·超过诉讼时效届满后在催款函签字后果?
      超过诉讼时效届满后在催款函签字后果?对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权,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欠款催收函,债务人虽已签收但未在欠款催收函上签字的,仅表示其收到该欠款催收函,不能发生对原债务重新确认的法律后果。二、相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


·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可分为什么?
      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可分为什么? 一、附认证股权证公司债券 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Bond with attached warrant 或equity warrant bonds)(简称WBs) 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又称可分离债券,附认股权证公司债,附认股权债券,来自英文Bond w...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