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法修正案八拖欠工资的相关规定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员工在企业工作期间,企业会为员工的工作支付报酬,也就是工资。员工在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时就有约定工资如何计算。不过现实中,有一些企业会发生拖欠员工工资的情况,我国刑法修正案八增加了关于拖欠工资的条款,今后,如果拖欠工资情节严重,会承担刑事责任。下面我们和您一起了解一下刑法修正案八拖欠工资的相关规定。
  
   一、刑法修正案八拖欠工资的相关规定
  《刑法修正案八》在侵犯财产类犯罪中增加了一个新罪名——恶意欠薪罪。
  《刑法修正案八》四十一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被拖欠工资怎么办?
  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5、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而员工的工资发放也会更有保障。刑法修正案八中规定了拖欠工资情节严重,构成恶意欠薪罪的,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如果该企业拖欠工资并未达到犯罪标准,员工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可以直接将欠薪企业起诉至法院,由法院裁决企业支付工资。
  
  
  


·拖欠农民工工资170万,怎么量刑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端午节放假加班工资怎么算
      端午节放假加班工资怎么算一、端午节放假加班工资怎么算根据国务院对国家节假日的规定,端午节放假时间为农历五月初五端午节当天,允许可以与周末进行调休。因此如果单位安排劳动者在中秋节当天安排劳动者加班的话,应该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其日工资300%的加班报酬。进行调休的时间加班的,应该支付...


·工程承包合同书怎么写?
      工程承包合同书怎么写? 承包是建筑工程实施过程中最常见的一种方式,在一般情况下,建设方就拟建项目举行招投标,符合招标条件且有兴趣的施工单位可以制作标书进行投标,最终确定的中标单位与建设方协商达成工程承包意向,其后签署工程承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工程承包合同书怎么写呢?...


·遇到工程款支付纠纷的处理方法
      遇到工程款支付纠纷的处理方法 一、工程款的分类 (一) 预付款 预付款指开工前发包人应预付给承包人用于为合同工程施工准备的款项。施工准备事项包括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 ...


·劳动关系的主体客体是指的什么
      可能我国公民在生活当中也有注意到这样一个问题,越是在一些一线城市,劳动者的自我维权意识也是比较强烈。相对来说,在一些二三线城市的劳动关系就没有这些一线城市处理的好,主要还是因为这些地方劳动者本人的法律意识非常薄弱,甚至对于劳动关系的了解都知之甚少,就比如劳动关系的主体客体,有很多...


·工伤保险条例因公死亡赔偿方式和标准故员工因工死亡的
      工伤保险条例因公死亡赔偿方式和标准故员工因工死亡的,近亲属可获得三项费用,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三项费用标准如下: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公式: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依据国家统计局2017年2月28...


·基础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
      基础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内容 日常生活当中,我们的生活离不开各种建筑。建筑工程在飞速发展的同时,对自身的要求也是越来越高,要求在最短的时间内保质保量的完成。国家在对一些基础工程质量验收的时候,对验收的内容,是有着明确规定的。那么,基础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内容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


·一、一般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一式几份?
      一、一般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一式几份?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至少一式三份,一联存根留用人单位保存,一份交劳动者保存,一份放劳动者档案。应该公司和劳动者签字盖章!如果原件不够,可以请收取原件的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鲜章,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原件存何处的字样。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其实劳动本身就是员工和公司之间相互合作的一种关系
      其实劳动本身就是员工和公司之间相互合作的一种关系,签订的劳动合同也并不是卖身契,因为有些劳动关系转换比较频繁的用人单位,面对频繁更换的劳动关系不检讨内部的管理制度上的缺失,反而对提出离职的员工百般阻挠,以各种借口就是不正常的给其办理离职手续。那么,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吗? 如果...


·欠债被法院判决后怎样扣工资?
      欠债被法院判决后怎样扣工资?法院批准扣债务人工资收入的,能扣多少钱依据债务人工资而定,但工资不能全部扣除,需要保留债务人一定的生活所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


·一、员工生病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员工生病解除劳动合同吗 1、根据以下法律依据计算一下医疗期,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单位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第二条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