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解除劳动关系工资发放的流程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我们经常到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发生的一系列事情和问题,当我们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如何才能获得了自己应得的利益呢?相信很多人都很关心解除劳动关系工资发放的问题,今天就由我们来向您介绍关于解除劳动关系工资发放与补偿金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的工资发放
  1、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工资应当在办理完辞职交接手续后立即支付。
  2、如公司工资核算需要时间的,应在核算完后立即支付。员工同意延期支付的,可以延期支付。
  3.《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二、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我们辞职的时候,经常会遇到解除劳动关系工资发放的问题,我们在这里希望能够帮您解决实际的难题,要知道只有我们了解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我们才能刚好的拿起法律的武器,避免我们的合法权益被侵害。如果还有其他的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上海企业工资指导线
      工资是经济市场中劳动者最关心的问题,而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工资指导线不断上浮,相对应地,企业职工的工资也在不断上涨。上海作为一个沿海经济发展较快的大城市,其企业工资指导线一般都高于内地城市的企业工资指导线,且逐年上涨,上涨速度较快。下面,我们为您提供关于上海企业工资指导线...


·做工伤伤残鉴定几天出结果
      做工伤伤残鉴定几天出结果在被认定为工伤且伤情稳定后,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即劳动能力鉴定受理后最长需九十日。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台球厅要签劳动合同应该注意些什么?
      很多人认为只有写字楼里的大公司才需要签劳动合同,以免工作中遇到薪资和工作时长变动,社会保障缴纳不及时等问题,像路边小商店或者台球厅这种市井小店,工作时间不固定,很多也涉及不到社会保障问题的,应没有必要签劳动合同,这样是不对的,劳动合同是保护受聘方和聘用方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是确立...


·非全日制用工薪酬怎么算?
      非全日制用工薪酬怎么算? 非全日制用工薪酬怎么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


·不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适用什么范围
      我们都知道为用人单位工作最好是要签订劳动合同,以此来保证双方的利益。那么有的时候也会有劳动者是没有签劳动合同的。那么这个时候你们是否知道不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一些相关规定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具体的内容是什么吧。 一、适用“双倍工资”的范围 我们说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适...


·未认定工伤前可否解除劳动关系
      在工作中,由于疏忽或者是本身所处的工作环境,劳动者往往会遭遇工伤问题。一旦劳动者遭遇工伤事故,不正规的企业就会通过恐吓或者欺骗要劳动者自己解除合同,甚至企业自己单方面解除合同。那么,未认定工伤前可否解除劳动关系?下面和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未认定工伤前可否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者...


·弱电工程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弱电工程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弱电工程合同怎么写? 弱电工程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 乙...


·辞退员工未满一年赔偿金怎么算
      辞退员工未满一年赔偿金怎么算?1、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


·劳动关系的概念与分类是什么?
      劳动关系是社会关系中比较重要的一类社会关系,劳动关系的产生是必然的,由于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因此国家制定劳动法对劳动者进行保护,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在生活中比较普遍,但是关于概念性的东西很多人不太了解,比如劳动关系的概念与分类是什么,下面我们就此为您解答。 ...


·公司迁址辞退员工补偿需要给吗?
      公司迁址辞退员工补偿需要给吗? 一、公司迁址辞退员工补偿需要给吗? 如果公司搬迁,导致员工被辞退,员工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拒不支付或者拖延支付,员工可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提起诉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


·渠道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渠道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很多工程在施工时由于因素受限,也处于节约人力、物力、财力的考量,施工单位会采取修建渠道工程的方法解决难题。一般来说,有能力的承包方在接手工程后会先考察施工环境,对有必要修筑渠道工程的项目制定渠道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渠道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