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患如何解决纠纷问题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医患如何解决纠纷问题 一、引起医疗纠纷的因素
  1、由于医生与患者角色的不同及两者对医疗服务标准的理解和要求的差异。
  2、由于患者社会地位的不同,及不同社会地位的患者对社会医疗服务的不同要求。
  3、由于医护人员素质的差异和服务意识的差异。结合其他原因,临床工作中便不可避免地产生医务人员及患者之间的矛盾和纠纷。
   二、医患纠纷解决方式
  1、医患双方自行商议解决。
  2、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解。
  3、经向法院提请诉讼后的裁决。
   三、医患纠纷具体解决方案
  1、双方树立医患沟通的基本理念。
  理解与尊重。每个人的出生环境、生活理念等等都不一样,双方应充分地理解对方,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要做到理解他人、尊重他人。尤其是在治疗过程中,关于隐私的问题。希波克拉底誓言云:“凡我所见所闻,无论有无业务关系,我认为应守秘密者,我愿保守秘密。”同样,在《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中有明文规定:“医务人员应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诚信与公正。作为医者,“以诚待人,公正对人”是我们所必须具备的品质。作为医者,应尽力医治患者,对其真心以待,这样才不会辱没“白衣天使”的名称,这样才对得起救死扶伤的职业。求同与存异。求同以承认差异为前提,但是其目的都是为了患者病情的治疗与康复。在治疗过程中会有不同和争议是正常的,但医患双方应该做到宽容而不懦弱,做到求同与存异共存。以德与依法。德是医之根本,法律则人人都要遵守,我们的道德不应与法律发生冲突,我们要在治疗的全过程中做到德法并存。
  2、双方注重沟通技巧和方法
  在态度上,要尊重、热情、真诚。在行为上,要倾听,共情,积极关注。在言语上,要提问,解释,技术指导。交谈时医务人员应注意善解人意,尊重和关爱患者的生命,尊重患者的个人隐私;同情患者的处境,理解他(她)的内心感受,关注情感差异,个性化的处理谈话方式和交谈内容结构;关注患者的生存状态,用平易亲切的语言、呵护的情态“探讨”医疗问题,内容明确,表达准确,并始终流露和充满对患者生命的关爱和体恤;在谈话中尽可能不用或是少用医学术语,尽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表述疾病治疗中的相关问题,对文化层次较低的患者,应反复讲解,充分应用生活中丰富、生动的各种形象的例子或是比喻,以提高交流的质量,达到沟通的目的。把握好沟通时的体态语言分寸,自然而不失庄重、严谨又充满温情、愉悦但不夸张,恰到好处地传达医务人员的交谈信息和丰富的人文精神。同时注意患者的接受心理和审美感受,使交谈更富有生气和感染力,使医患沟通更富有成效。
  3、双方在日常生活中多做沟通
  沟通是双向的。对于医者,谨记医德,树立正确的医疗观念和沟通理念,针对患者不同的心理活动和期望以及在医疗活动不同时期的情绪反应,疾病治疗的轻、重、缓、急,有效地把握好沟通时间,或及时或暂缓,或分层次逐渐深入,或先突出重点再兼顾全面,围绕医疗活动的进程,注意把握沟通的时效性和沟通效果,体现医务人员的人文情感和关怀。对于患者,要多多体谅医者的不易和心血,要同样做到尊重理解医疗方面。在表达自己的看法和了解实情之时,还要做到与医者的相互沟通和交流。沟通是双方面的,任何一方都应该努力去做好沟通,都应该努力是医患关系缓和。
  综上所述,医患如何解决纠纷问题已经揭晓,医院和医患之间存在的纠纷主要是由于缺乏沟通导致的。再加上医疗费用的昂贵,很多人都难以承受这样的经济负担,希望能让家属康复,治疗失败时容易迁怒于治疗者。因此,在治疗前就应该做出协议,将条款公示说明责任。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医疗事故赔偿有哪些费用
      医疗事故赔偿有哪些费用(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


·离婚后抚养费医疗费是怎么进行承担的?
      很多夫妻在感情破裂之后,会选择离婚来结束自己现有的生活,但是对于一些在婚姻存续期间有孩子的夫妻来说,在离婚后还常会为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进行争论,那么离婚后抚养费医疗费是怎么进行承担的?下面给您简单的介绍一下。 一、抚养费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


·医院误诊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医院误诊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医生虽然比普通人更清楚该如何治病救人,但不同的医生在职业方面的素质、水平不一样,因此即使是医生也是有可能出现误诊的情况,对于这样的情况其实我们也应该适当的理解一下,但因为误诊造成了损害的,此时也可以要求赔偿。那一般医院误诊赔偿标准是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


·医疗事故精神抚慰金怎么计算
      医疗事故精神抚慰金怎么计算医疗事故在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的同时,也会给患者以及患者家属造成一定的精神方面的损害,因此除了要做出物质赔偿,还要赔偿医疗事故精神抚慰金。那么该如何计算医疗事故精神抚慰金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患者因医疗事故承受精神创伤而应获得的以货币方...


·医疗事故赔偿年限最长多久时间?
      医疗事故赔偿年限最长多久时间? 一、医疗事故赔偿年限最长多久时间? 1、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支付年限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八款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


·故意伤害与非法行医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故意伤害与非法行医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故意伤害与非法行医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故意伤害罪的量刑 根据《刑法》第234条之规定: 1、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他人...


·安徽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参考依据是什么?
      安徽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参考依据是什么?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


·在我国申请工伤鉴定医生严格吗?
      在我国申请工伤鉴定医生严格吗?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不凭医生确定等级,按具体伤残情况进行评定。根据人社部、卫计委《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不是凭医生写好材料,有专家组凭相关医学诊查报告、病历资料和现场检查,对照鉴定标准提出伤残等级意见...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程序通则是什么?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程序通则是什么? 一、委托。 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


·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情形都?
      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情形都有哪些 一、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也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非法行医、医用产品侵权、故意行为等造成的患者人身损害则不构成医疗事故;或者虽然有过失但尚未造成患者明显的人身损害后果的也不...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一、医疗纠纷处理流程 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 2、因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