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务人逃债的原因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债务人逃债的原因有哪些
  
  一、债务人逃债的原因有哪些
  
  债权相对性原理。
  
  债权作为一种相对权,其本身就存在某些限制。当普通债权与其他权利发生冲突时,普通债权往往被置于次要地位。主要有:
  
  (1)物权优先原则。债务人为了逃债,虚假设立了另一物权用以对抗债权,致使债权最终无法实现。
  
  (2)特种债权优先原则。债务人为了逃债,虚假设立了特种债权用以对抗普通债权,致使普通债权无法实现。
  
  2、债权相容性、平等性原理。相容性是指同一标的物上可同时存在数个债权人;平等性是指数个债权人对于同一个债务人先后发生数个普通债权时,其效力一律平等,不因其成立先后而有效力上的优劣之分。由于多个债权相容而平等,可是,债务人清偿债务却是自然会存在一个先后顺序的,于是又衍生出了“多个普通债权自然有序原理”。当同一个债务人面对多个债权人时,各个债权之间虽然在法律上是不存在先后次序的,但客观上是自然会存在着先后次序的。个人债务人可能会依照先履行先清偿,先到期先清偿原则进行逃债。法人债务人则有可能会进入到破产程序中,在破产程序中实施逃债。
  
  二、逃债的手段有哪些
  
  (一)破产逃债。
  
  破产逃债是企业借助破产偿债程序并在破产事务管理上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违法违规操作以逃避债务的行为。
  
  常见表现有:
  
  1、名为集体或私营法人企业,实为个体企业或不具备法人条件的其它组织。
  
  2、政府指令破产,将逃债而非还债确定为破产目标。
  
  3、法院或者清算组强行否定破产财产上的他物权,使担保债权沦为普通债权。
  
  4、宣告破产前债务人非法减少可供还债的财产。
  
  5、将破产财产高值低估,从而降低清偿率。
  
  6、故意提高破产费用和税金,从而减少可分配财产。
  
  7、只清算固定资产不清算权利资产,或在财产清算完毕前终结破产程序。
  
  8、给关联债权临时设定抵押或进行突击清偿,增加破产财产的负担。
  
  破产逃债利用了“法人人格原理”和“履行不能原理”,即企业法人系独立承担责任的,如果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则可能进入破产程序。破产的特点是“有多少还多少,还多少算多少”,并且,破产程序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而这正是产生逃债的关键所在。古人云:“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而破产却是既跑了“和尚”又跑了“庙”。
  
  针对名为法人企业实为个体企业或不具备法人条件的其它组织的情况,应请求法院确认其为非法人的主体(不管工商登记为何种性质)不适用破产的规定,裁定驳回其破产申请,并告知各债权人按民法及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请求司法部门及时保护其合法权益,以挫败债务人企图通过主体欺诈逃避债务的图谋。
  
  针对其他破产逃债情况,其一,我国需要进一步完善有关破产法律法规;其二,债权人应充分利用现行法赋予的权利;其三,债权人应当监督清算组和法院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实施破产。
  
  (二)改制逃债。
  
  改制逃债是指企业在改制过程中逃避债务或妨害债权人行使债权的行为。常见的表现有:
  
  1、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时,以优良资产组建不承担债务的股份制企业,由资产既少又劣的原企业承担债务,或者企业整体股份制改造时,新股东否认债务并在出资协议里擅自处置债务。
  
  2、企业在进行兼并重组时,设立“无债企业”,只接收财产、不承担债务,只调整资产结构、不理顺债务关系。
  
  3、企业进行承包租赁后,业主与承包、租赁人只处置财产的占有和利润的分割,而不安排企业债务的承担。
  
  要是债务人出现了逃债的情况,此时债权人就要先了解清楚对方逃债的原因是什么,这样才能有进一步的处理。需要注意追债也是讲究方式方法的,不能一味的按照自己的喜好进行,这样追债之路可能就比较漫长了,说不定还会给自己带来其他的不利后果。
  
  


·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的区别是什么?
      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的区别是什么?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其中,既包括国有或者集体所有的资金,也包括公民个人所有、外商所有的资金。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款的使用权和国家机关的、国家...


·欠钱不还该怎么办没欠条
      欠钱不还该怎么办没欠条?1、和对方协商要债,要债过程中注意保管好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材料。2、有担保人的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3、没有担保人,对方也不计划还债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二、借款纠纷有哪些注意事项?(一)个人借款可以约定无息借贷,但如果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


·挂靠人拖欠货款法律责任是什么样的?
      挂靠人拖欠货款法律责任是什么样的?很多的企业为了赚钱在没有资质的情况下想方设法挂靠到有资质的公司里面开展公司的日常运营活动,而对于这些挂靠人,被挂靠企业并不会过多的去进行管理。当这些挂靠人拖欠了货款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呢?下面给您介绍一下挂靠人拖欠货款法律责任。一、责任的认定...


·如何进行合法的讨债?
      随着人们间的经济来往越来越广泛,债务纠纷也会越来越多。从古到今,登门讨债几乎都已在人们心目中形成了一种思维定势。第一种是和对方签订还款协议。如果对方并不抵赖,而只是以种种借口拖延还款,那就可以与其签订还款协议,明确还款的方式和期限。如果可能的话,还可以和对方约定如果到期不还的话,...


·合同诉讼条款示范内容有哪些?
      合同诉讼条款示范内容有哪些?合同的拟定,甲乙双方就达成了合作协议,为了达到共同的利益,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事宜。当其中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就会发生合同纠纷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原告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制的方式给予法律上的保护。总的来说,诉讼条款主要包括:诉...


·公司债券最小面值是多少
      公司债券最小面值是多少现代社会里面,人们的生活渐渐变好了,也有了多余的钱进行投资管理,大多数人会选择债券,股票以及基金进行投资。在债券中数公司债券的收益较大,一般在发行债券时会确定债券的面值。下面为您介绍公司债券最小面值的相关内容。 一、公司债券最小面值 目前,我国发行的债券,一...


·民间借款利率标准最高多少合法?
      民间借款利率标准最高多少合法? 民间借款也是一种借款方式,借款利率的多少是衡量是否合法的关键。一般情况下,民间借款利率普遍高于银行借款利率。那么什么是民间借贷?民间借款利率标准最高多少是合法的?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 一、什么是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


·二方债权债务转让协议
      二方债权债务转让协议 一、二方债权债务转让协议范文 双方债权转让协议 收购方(甲方): 地 址(甲方): 出让方(乙方): 地 址(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双方就乙方转让其拥有的---- 公司(注册号) 110 公司股权于甲方,并甲方同意购买该股权并负责...


·怎么防范欠款人欠债不还
      怎么防范欠款人欠债不还 债作为一种民法上的制度,有其自身的特殊性。而这些债本身的特殊性,将有可能成为逃债的有力武器。 1、债权相对性原理。 债权作为一种相对权,其本身就存在某些限制。当普通债权与其他权利发生冲突时,普通债权往往被置于次要地位。 2、债权相容性,平等性原理。...


·我国刑诉法没收保证金条款?
      在刑事诉讼中,基本上都是关于人身自由的规定,比如逮捕、拘留、监视居住等等,但是在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措施中,存在着两种不同的保证方式,也就是保证金和保证人。在犯罪嫌疑人不遵守取保候审规定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会没收保证的一部分或者全部。下面一起来看刑诉法没收保证金条款。 一、刑事诉讼法...


·双方债权债务抵销协议如何写?
      双方债权债务抵销协议如何写? 双方债权债务抵销协议模板 债权债务抵销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互负债权债务抵消一事,根据《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一致达成本债权债务抵消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债权债务抵消 1.1双方确认,甲方对乙方负有附件1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