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福利细则内容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福利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由市财政保障,并享受国家和苏州市政府规定的社会保险。薪酬待遇具体按照苏人薪保[2016]1号文件《关于印发市区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福利细则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附:薪酬待遇简要情况
  
  1、新招录人员待遇:外勤类:2300元/月;内勤类:2100元/月(不包括奖金、津贴、加班费等项目)。
  
  2、以公安机关的服务年限为基础,按相关规定逐级晋升;
  
  3、按国家规定享受节日加班费、高温补贴;
  
  4、年度加班、绩效考核奖以市政府下发文件为准。
  
  二、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保障警务辅助人员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警务辅助人员在社会治安综合管理中的辅助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警务辅助人员的招录、履行职责、保障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按照本办法规定由公安机关统一招录并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辅助履行本办法规定职责的人员,包括治安辅助人员、交通协管员、特勤、文职人员等。
  
  第三条 市和县级市、区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警务辅助人员的统一监督管理,其所属的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机构具体负责警务辅助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监察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警务辅助人员的监督管理与保障工作。
  
  第四条 公安机关对警务辅助人员统一录用、统一管理。对警务辅助人员的管理,遵循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警务辅助人员是人民警察的助手,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统一指挥和监督下履行职责,其依法履行职责的法律后果由公安机关承担。
  
  第六条 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警务辅助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受到不法侵害的,依法追究侵害人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福利、装备配置及其日常管理等所需经费由财政部门按照财政体制予以全额保障。
  
  第八条 公安机关应当建立警务辅助人员监督制度,对警务辅助人员履行职责进行监督。
  
  第九条 警务辅助人员履行职责,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于警务辅助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有权投诉和举报。
  
  第二章 职责、纪律和权利
  
  第十条 警务辅助人员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按照相应岗位辅助履行下列职责:
  
  (一)治安巡逻检查、卡口值守、接处警、维持大型公共活动以及突发案(事)件现场秩序、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扭送、纠纷调解、治安宣传教育等警务活动;
  
  (二)疏导交通,劝阻、查纠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警务活动;
  
  (三)社区管理、特种行业管理、养犬管理等公安行政管理活动;
  
  (四)信息采集、数据统计、文字记录等警务活动;
  
  (五)专业技术、后勤等警务保障活动;
  
  (六)公安机关确认的其他辅助性警务活动。
  
  第十一条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不得安排警务辅助人员辅助履行下列警务活动: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警务活动;
  
  (二)案(事)件的侦查取证、技术鉴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三)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的决定;
  
  (四)刑事强制措施的决定;
  
  (五)公安机关确认的不得辅助履行的其它警务活动。
  
  第十二条 警务辅助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遵守公安机关规章制度;
  
  (二)保守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
  
  (三)服从公安机关的管理,听从人民警察的指挥,不得超越职责范围履行警务活动;
  
  (四)文明执勤,恪尽职守,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尊重社会风俗习惯。
  
  第十三条 警务辅助人员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二)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三)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
  
  (四)对本单位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依法提出申诉和控告;
  
  (六)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章 招录
  
  第十四条 警务辅助人员的招录计划和招录名额由公安机关提出,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审核确认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警务辅助人员的招录由公安机关统一组织,依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十五条 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二)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职责的能力;
  
  (四)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一)曾受刑事处罚的;
  
  (二)曾受行政拘留、劳动教养的;
  
  (三)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十六条 警务辅助人员的招录采取自愿报名、统一考试的方式,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安机关在招录特定岗位警务辅助人员时,可以优先录用退伍军人。
  
  第十七条 警务辅助人员招录应当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采取其他方式聘用特殊岗位警务辅助人员的,应当明确并公示聘用条件和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应当与录用的警务辅助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章 培训、考核与保障
  
  第十九条 公安机关应当对警务辅助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方可安排其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公安机关应当定期对警务辅助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
  
  第二十条 公安机关应当定期对警务辅助人员的工作绩效、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警务辅助人员奖惩的主要依据。
  
  第二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层级晋升。警务辅助人员层级根据其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年限、考核结果等情况确定。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警务辅助人员,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 公安机关会同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福利细则,设立岗位标准和调整机制。
  
  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为警务辅助人员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为警务辅助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二十四条 警务辅助人员因工受伤、致残的,根据受伤程度、伤残等级享受法律规定的受伤、伤残待遇。警务辅助人员因公牺牲、因工死亡或者病故的,其近亲属享受法律规定的抚恤和待遇。
  
  第二十五条 具备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设立警务辅助人员抚恤资金,用于补助因训练、执勤以及抢险救灾等受伤、致残的警务辅助人员和死亡的警务辅助人员的近亲属。公安机关可以视岗位的危险性或者特殊性,为警务辅助人员投保适当的商业险。
  
  第二十六条 警务辅助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统一着警务辅助人员服装,其服装样式、标识由市公安局规定。警务辅助人员的服装样式、标识应当区别于人民警察。
  
  第二十七条 经市公安局批准,警务辅助人员可以根据工作岗位配置和使用必要的装备,但不得持有或者使用武器、警械等警用装备。
  
  第二十八条 警务辅助人员离职时应当将配发的服装、标识以及装备等归还公安机关。
  
  第五章 责任与处分
  
  第二十九条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反本办法有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的,由上级主管机关或者其所在单位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 警务辅助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办法规定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尚不构成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公安机关给予处分。警务辅助人员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对警务辅助人员的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手续完备。警务辅助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应当给予处分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警务辅助人员本人,警务辅助人员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警务辅助人员对县级市、区公安机关的处分决定不服的有权向市公安局申诉。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市公安局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外勤类的工资要比内勤类的高一些,在规定的工资中不包括津贴、奖金和加班费,和一般公安机关人员一样,也享有高温费,奖金的数额要看年度绩效考核而定。
  
  


·劳动法中关于代通知金有分类有几种?
      劳动法中关于代通知金有分类有几种? 代通知金有两种,第一种北京市的“代通知金”是在《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中的第40条、第47条规定,是终止劳动合同代通知金。 终止劳动合同代通知金是指在劳动合同终止前,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的,应该支付没有提前通知的日期对应的...


·确认存在劳动关系有什么依据?
      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劳动者因工受伤,或者是由于企业改制损害了职员的权益,但是用人单位以与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绝赔偿的现象是时有发生的,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需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那么确认存在劳动关系有哪些法律依据? 一、确认劳动关系的依据有哪些: 劳动关系,即双方当事...


·一、劳动合同不签订规定会有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一、劳动合同不签订规定会有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根据《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并没有规定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一些用人单位为了使自己在劳动者维权时处于主动地位,往往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劳动者在维权时无法证明双方约定合同内容,甚至...


·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
      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又称即时辞职,是指劳动者无须向用人单位预告就可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38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


·哺乳期单位能辞退女职工的情形是什么
      哺乳期单位能辞退女职工的情形是什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劳动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


·劳动争议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在发生劳动争议之后劳动者往往会优先考虑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会去申请仲裁,诉讼解决劳动争议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可是即使是起诉也需符合一定的条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起诉的,那么劳动争议起诉的条件是什么呢,在劳动争议起诉时要交哪些材料呢,这样的问题我们会在下文告诉您,希望您看我之后可以知道...


·网赌公司员工怎么量刑
      网赌公司的员工的判刑要根据该员工在其网赌中发挥的作用大小而定,也就是其员工的量刑情节。因为该员工一般为从犯,所以会在法律所规定的判刑基础上根据作用大小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一、误工费周末是否要记入误工时间?
      一、误工费周末是否要记入误工时间? 根据工资发放情况,周六周日有工资的话,也可以算上。 1、非持续性的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 ...


·解除劳动合同登报声明需要公告多久解除劳动合同登报
      解除劳动合同登报声明需要公告多久解除劳动合同登报声明需要公告一个月。各地报社都有专门广告代理公司办理登报声明,也可直接找报社,拿上单位的介绍信,本人的身份证就能办理,登报声明解除合同一般最少需要公告1个月。对此,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职工回单位并对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


·年终奖辞退时需要发给员工吗?
      年终奖辞退时需要发给员工吗?是否需要支付就要看实际的情况。1、被公司辞退了,那么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是不可以再享受到公司福利的,那么也就不能得到年终奖。2、被公司辞退,需要公司与员工工资结算完毕,工作交接完成。公司需要足额支付员工工资,但年终奖属于公司对员工的福利,不属于工资中的...


·民工维权法律法规都有哪些?
      我国每年都有大量的农民工进城务工,他们干的活往往是最累的,由于农民工处于弱势地位,其合法权益经常受到伤害,工资被拖欠的事情经常发生。农民工维权要依法进行,不得蛮干,否则不但不能有效的追讨工资,还会给自己找来麻烦。那么,民工维权法律法规都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介绍下相关知识。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