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已经购买的商品房是否可以退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已经购买的商品房是否可以退 一、已经购买的商品房是否可以退
  从法律角度上说,购房者要求退房,实际上就是接触购房合同。因此,购房者的退房理由实质上就是解除购房合同的理由。
  那在已经购买商品房的前提下,能够解除购房合同吗?答案是:能!但也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可以根据购房合同中的退房事由来退还已经购买的商品房。
   二、什么条件下才能够退商品房
   (一)满足房屋买卖合同中的退房事由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都明确约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可以以合同中开发商未能履行的事由来退还商品房。
  在这方面最常见的是在房屋买卖合同中都明确约定了交房期限,将来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则购房者可以选择适用解除合同这一条款。但要注意的是有些开发商会在条款中附加一个月的期限,即如果在这个期限内没有行使则视为放弃行使合同解释权。如果可能的话,购房者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些其他的解除合同的事由,比如一些不构成根本违约的事由,再如达不到购房者的特殊要求等等,还有就是出现一些不确定的情形出现。
   (二)满足法律上规定的退房条件
  如果满足以下法律上规定的退房条件,那么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后也可以要求退房。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6、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7、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8、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9、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10、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
  11、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12、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
  13、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14、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15、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16、商品房销售后,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
  17、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在起诉前仍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
  我们现在已经知道就算是购买过的商品房在发现问题后也能够退还,所以如果您在购买商品房后发现问题需要退还的,可以根据购房合同中的退房里有或者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退房。买房是件大事,一定要认真对待。但是退还商品房的理由在实际生活中千奇百怪,如果你想知道自己购买的商品房是否符合法律上的退房条件,不妨先来电咨询一下我们的专业律师。
  
  
  


·房子转租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进行房子的转租,一般都是由承租人进行的,而此时根据原出租人是否同意转租,区分为了两种情况,不同情况下的转租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不同的。并且要是进行转租的话也有需要注意的事项,那么房子转租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私房转租的前提是必须经原出租人同意 其...


·国家公房拆迁如何补偿?
      国家公房拆迁如何补偿一般是按面积1:1,但具体你那里这次拆迁如何补偿,请关注当地政府的拆迁公告。1、公房拆迁,补偿款不会全部给居住人的,还有房产所有人公房所属单位的补偿部分。2、给与公房承租人的补偿一般是:由公房所属单位另行安排住房;或者直接给予补偿款,具体补偿款是多少,还要看公...


·房屋的基本情况: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拆迁安置房屋座落的地理位置(见附件的平面图),安置房屋面积是多少平方米,公共部位共有分摊建筑面积是多少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现尚未办理产权证。 二、本合同中所述房屋为甲方拆迁安置房,是甲方的家庭共同财产。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


·结婚后按揭买的房子离婚怎么办
      结婚后按揭买的房子离婚怎么办双方结婚后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1〕18号)规定:第十...


·农村房屋买卖注意事项是什么?
      对于房屋买卖来说,大伙都屡见不鲜了。无论是首套房居住还是二套房改善,都需要经过有关的房屋买卖流程。随着经济的发展,除了城市里的房屋买卖之外,农村房屋买卖也越来越频繁,由于国家对农村房屋买卖的限制较多,导致房屋买卖的纠纷也逐渐增多。那么农村房屋买卖注意事项有哪些?怎样才可以避免这类...


·房改房继承政策规定是什么?
      房改房继承政策规定是什么?房改房继承政策规定是依照我们国家现行法律当中的规定,是可以办理房改房的继承手续的。上市房改房,又称为“已购公房”、“上市公房”,是职工将单位以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房产以有关部门指定的价格将产权买断为个人所有的房产类型,在房改房中,只有产权性质为“成本价购买...


·一、房屋买卖居间协议法律保护吗?
      一、房屋买卖居间协议法律保护吗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机会并支付报酬...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现如今,为了促进城市建设,很多地区面临着拆迁,尤其是一些农村地区。但是村民得到的补偿不合理也是时有发生的事情,下面就让我们为您介绍一下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希望您都能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1、房屋拆迁补...


·新婚姻法的房产是如何规定的?
      夫妻双方离婚后,对于双方婚前的共同财产要进行分割,其中包括房产。房产这个问题在很多离婚的案例中都很棘手,因为根据不同的情况,离婚后对于房产的分割是不一样的处理。那么,新婚姻法的房产是如何规定的?今天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根据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


·婚后父母赠予一方房屋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父母赠予一方房屋夫妻共同财产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其中明确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


·房产他项权证抵押骗局应担如何处理
      现如今随着生活压力的增大以及相应的需要增多,许多人都过着入不敷出的生活,于是便想到通过房屋抵押进行贷款,这其中是有很多风险的。那么,房产他项权证抵押骗局应当如何处理呢?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若是骗局已经造成当事人严重的经济财产损失应当走司法程序解决问题。一、房产他项权证抵押骗局如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