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其债务怎样承担?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离婚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其债务怎样承担? 一、离婚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对于夫妻中以一方名义对外举债应当如何认定其性质的问题,《解释(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以债务形成时所处的时间阶段作为切入点,分成结婚前所欠债务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两种情形进行规定。
  (一)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况的证明责任由主张权利的债权人承担。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按照《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欠下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
  1、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2、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中对财产分割问题及债权债务的负担问题作出的处理,无疑对原夫妻双方之间有约束力。
   二、离婚后夫妻债务怎样承担?
   (一)什么样的债务要在离婚诉讼中进行涉及。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二)夫妻参与经营的企业的债务由谁来承担。
  有的夫妻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投资设立了企业以经营并获利,当然,胜败乃兵家常事,也有人的企业是对外欠很多债务的。那么这些债务是怎么来分担呢。
  简单地说,这和这些企业的性质有关。
  如有的企业是有限公司,夫妻一方或双方是这企业的股东,在此情况下如果存在此公司对外所负的债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只是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由公司以公司自己的财产来承担,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做为股东,不会分担公司的债务。(当然对双方在公司的股权进行分割,是肯定要依法进行的,而且法律也有规定)。
  根据债务形成所处的时间段不同,债务的承担就会有所差别。对于离婚后债权债务的处理,分成两种情形,即结婚前所欠债务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如果是夫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则由双方共同承担;而如果是婚前个人债务的,则由欠下债务的一方进行偿还,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多少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多少?具体计算方法:(1)执行款=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 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2)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迟延履行期间。《民事诉讼法》第229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


·福建省高院夫妻一方债务需要一起偿还吗?
      福建省高院夫妻一方债务需要一起偿还吗?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产生的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


·民间借贷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该怎样提出
      民间借贷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该怎样提出民间借贷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该怎样提出关于民间借贷纠纷的管辖权问题,有两种不同的意见。1、民间借贷纠纷不属于合同的范畴,应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向原告所在地起诉不应受理。如已经受理,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就应裁定移送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2...


·不申报债权能否直接起诉?
      不申报债权能否直接起诉? ?一、不申报债权能否直接起诉 债权人没有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 第五十六条 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


·如果多家银行欠钱不还怎么办?
      如果多家银行欠钱不还怎么办?多家银行欠钱不还的处理办法如下:1、协商还款,到这种时候,银行只是选择了起诉不还款的借款人。2、应该主动打电话到银行说明情况,一定要尽快还款,最好是全额。3、申明非恶意欠款,望与相关的负责人沟通,愿意全额还款,并承担相应的滞纳金,希望能撤诉。有些人试图...


·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钱不多
      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钱不多对于欠款追讨有很多途径,比如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协商是做好的办法。 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律师函可以对债务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及时还款,承担违约责任等,比起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方拒不归还,最...


·公司向股东借款利息不应超过多少
      公司向股东借款利息不应超过多少?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比例和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一)金融企业为5:1;(二)其他...


·公司债券的操作方式是什么?
      现如今社会高速发展的表现之一就是大中小企业公司在市面上琳琅满目地呈现在您眼前,不论有钱、没钱,只要肯努力有给予就可以创造属于自己的公司,同时每一个公司都可以发行属于自己的债券,那么在公司债券方面就有许许多多要考虑的问题,如:公司债券的操作方式是什么?我们来听听我们的回答吧。 一、...


·债务到期担保人无力偿还怎么办,如何承担保证责任
      一、债务到期担保人无力偿还怎么办担保人无力偿还债务的话,债权人可以起诉担保人。然后在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如果担保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以执行,那么只能暂停执行。如果担保人名下有房产,汽车,等财产。那么法院有可能对其进行拍卖,以此来履行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二、担保责任的承担保证责任的承...


·信用卡欠款自首流程是怎样的
      信用卡欠款自首流程是怎样的? 信用卡由于有透支功能而受到了许多人的欢迎。在使用信用卡时,用卡人应及时偿还透支的额度,信用卡逾期未还款的,有可能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我国法律规定了犯罪人员如果自首,在对其量刑时会给予减轻刑罚。那信用卡欠款自首流程是怎样的?一起通过以下...


·贷款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贷款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一、贷款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贷款人不得将借款人的营业秘密泄露于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贷款人的权利主要有: (一)有权请求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