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房二卖是民事欺诈还是刑事诈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房二卖”是指房屋所有人将同一房屋先后出卖给不同的买受人。出卖人往往已经收取了二个买受人部分或者全部购房款,而事实上却不可能同时满足所有买受人的购房需要。

  在判断“一房二卖”是否为合同诈骗时,要满足诈骗犯罪的构成要件,即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对方(受骗人)产生错误认识——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或第三者处分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害。

  “一房二卖”应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在我国关于房屋他项权证到期怎么延期
       生活当中有人对于房屋他项权证的这个证件上面标注的日期根本就没有理解其真正的含义,实际上该日期跟我们和银行约定的贷款偿还的时间都是高度吻合的。有人在房屋他项权证即将到期但是贷款还没有还完的时候,考虑的一个问题却是在我国关于房屋他项权证到期怎么延期? 一、在我国关于房屋他项权证到...


·针对我国公民来说,日益增长的房价让大家在购房的时候面对着不小
      针对我国公民来说,日益增长的房价让您在购房的时候面对着不小的压力。与此同时有一些单位,在日常的运营当中会通过集资合作建房的方式来解决员工的一些住房问题,对于员工来说,能够遇到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这种事情,无疑是值得庆幸的。但是集资合作建房也是有缺点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单位集...


·房改房产权年限是多久?
      房改房产权年限是多久?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70年产权到...


·买二手房贷款什么时间能批
      买二手房贷款什么时间能批 二手房贷款一般在25到30个工作日可以办完。 二手房贷款办理时间如下: 1.买卖双方贷款合同,一般花费1个工作日; 2.签订合同后,把申请材料提交给银行,一般会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购房者需要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一般花费1...


·要是有需要租赁房屋的话,此时需要与对方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
      要是有需要租赁房屋的话,此时需要与对方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才行,按照我国《民法典》中的规定,如果当事人之间约定的房屋租赁期限超过了6个月的话,那此时就必须要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才行,具体房屋租赁合同是怎么写的呢?我们带来房屋租赁合同样本一份,供你参考了解。 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出...


·一、要如何避免二手房违约?
      一、要如何避免二手房违约? 1、查实是否有其他产权人 二手房买卖合同应当要经过全体产权人签字才能生效,或者即使产权人没有签字,但事后明确追认的,合同依然有效,否则合同将因为侵害了部分产权人的合法利益而归于无效。 2、卖家拖延接受付款的行为需谨慎 二手房买卖需要按照一定的流...


·夫妻离婚后房产分配是怎样的根据《婚姻法》和其他法
      夫妻离婚后房产分配是怎样的根据《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1、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2、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


·一、买房子办他项权证是什么意思?
      一、买房子办他项权证是什么意思?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


·回迁房可以买卖吗,要注意什么事项?
      回迁房可以买卖吗,要注意什么事项?回迁房比一般商品房便宜,所以比较受到人们的关注,但是它存在着许多风险。对于回迁房,您了解吗?回迁房可以买卖吗?在具体实践中,购买回迁房具体需要注意哪些事项?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帮助你解开疑惑。 一、回迁房可以买卖吗? 回迁房在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书后...


·农村房屋买卖的效力如何认定
      农村房屋买卖需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基于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且不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得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的同意才具备法律效力,我国法律法规对农村房屋买卖效力的认定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与享有者特定的成员身份密切相关,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一、青岛二套房新政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青岛二套房新政规定是怎么样的?青岛二套房首付比例(一)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即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