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借款时是否要审查借款用途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借款时是否要审查借款用途 一、借款时是否要审查借款用途
  出借人在借款时应注意审查借款的用途,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并不是所有的债权都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也不是所有的借款合同都有法律效力。
  例如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借款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等借款合同也无效。
  再如,明知对方借款用于赌博、嫖娼、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仍出借,那么非但该债权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出借人还有可能被牵连到犯罪当中。
  另外,为了维护市场秩序,法律还规定,自然人与非金融机构企业的借贷有下列情形的应属无效: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社会非法集资的,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的等等,以避免非金融机构非法集资融资,保护自然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出借人应尽量要求借款人在借条上写清借款的用途,以便于借款人将借款用于不法活动时,出借人仍能很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借款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为了避免纠纷,在借贷前后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注意订立书面协议。
  在现实生活中,没有借据的借贷,一旦一方予以否认,对方就会因为拿不出证据而陷入“空口无凭”的境地,即使诉至法院,出借人也会因无法举证而败诉。所以,借贷双方应该就借贷的金额、利息、期限、责任等内容签订书面借据或协议。必要时,还可以办理公证。书写借据时,要用稳定性能较好的碳素墨水,切忌用圆珠笔,以免时间长了字迹不清。
   (二)注意约定的利率不能超过法定范围。
  法律明确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贷款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超过此限度的部分被称之为“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
   (三)避免借贷关系无效。
  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必须是出于自愿,根据法律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无效借贷关系由借出人引起的,借入者只须返还本金;由借入人引起的,借入人除了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
   (四)注意担保行为的规定。
  在借贷关系中,仅起介绍作用的人,是不承担保证责任的。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识表示的,才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借贷需要保证人的,应在借款协议中明确并经保证人签字确认。
   (五)注意合理合法的催讨。
  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不讲信用的人,他们有的到期不还,有的借整还零等等。因此,凡借出的款项已经超过双方约定期限,但借款仍未归还的,出借人就要考虑催讨,提醒借款人,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返还借款。
   (六)注意及时起诉。
  借贷双方权利受侵害的,被侵害者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的二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了起诉权,而且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因非法借款用途的借款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民间借贷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一些人的燃眉之急,但民间借贷中也存在着不少的非法现象以及其他的法律风险,这些都是债权人以及债务人需要注意防范的。实践中,您在借款给他人时需要对各方面进行审查,不要轻易借款给他人。
  
  
  


·公司债券的监管机构及监管原则是什么?
      公司债券的监管机构及监管原则是什么?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开放和发展,越来越多的公司如雨后春笋般涌出,而公司的发展壮大,离不开发行债券,进行扩股融资。我们都知道公司的经营以及债券的发行需要遵纪守法,那么公司债券的监管机构和监管原则是什么?下面就随我们一起了解一下。 一、公司债券的监管...


·公司债券发债周期是多久?
      公司债券发债周期是多久?公司债券发债周期是一年以上,发行之前必须要向指定的机构提出请求。第一周发行人与中德证券沟通第二周公告董事会决议第三周完成评级报告初稿、法律意见书初稿、募集说明书初稿第四周发行人股东大会第五周主承销商向证监会提交申报材料。二、发行公司债券的审核周期中国证券报...


·转移合同债务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转移合同债务需要具备什么条件(一)个人债务的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合同法》第84条:“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方,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这条规定要求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现行很多人误以为债务转让方式只有一种,即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债务转让协议后再经债权人同意。同意是...


·债权债务转让重组有什么区别?
      债权债务转让重组有什么区别? 一、债权债务转让重组的区别 债务重组一般是债务人还不起债务的时候和债权人协商改变还款的金额和方式,债权债务转让是债权人债务人主动做出的转让行为。还款能力发生变化的时候发生债务重组,债权债务转让没有这些条件,是一种商业买卖的行为。 二、企业债务重组...


·一、民间借贷合法利息几分合法?
      一、民间借贷合法利息几分合法? 不超过借款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利息就合法。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也可以是无偿的,是否有偿由借贷双方约定。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离婚协议书有债务约定怎么处理
      离婚协议书有债务约定怎么处理1、协议离婚时需要对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进行约定,如下:(1)在财产问题上,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共同财产具体数目的查明,分割某些财产的法定手续等等;(2)在子女问题上,涉及到合适抚养方式的选择,抚养费的合理确定,探视方式的确定等等;(3)在债权债务...


·留置权是债权,其条件和效力是什么
      留置权是债权,其条件和效力是什么双方通过签署抵押合同建立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债务人违约,不承担债务,债权人有权对抵押物进行处理。其中留置权是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基本保证,下面我们就根据我们整理的相关资料,来看看留置权成立条件、法律效力都包括哪些内容。 一、留置权是债权人实现债权的手段 ...


·老赖欠钱不还怎么延长诉讼时效?
      老赖欠钱不还怎么延长诉讼时效? 一、老赖欠钱不还怎么延长诉讼时效? 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延长诉讼期: 1、通过书面的方式催还,自宽限之日或者催还之日起,重新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 2、可以重新打借条或者更改还款期限,债务人对债权表示承认、请求延期履行、提供担保、支付利息等...


·民间借贷关系该怎么才能合法有效
      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法人与法人之间用于生产、生活的借款行为,借款利率不超过24%,都是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的。但是,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列五种情形民间借贷合同应认定为无效,不受法律保护:(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


·公司债券的分类有哪些?
      公司债券的分类有哪些? 公司债券按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 1、按债券期限,公司债券可分为短期公司债券、中期公司债券和长期公司债券。根据我国公司债券的期限划分,短期公司债券期限在1年以内,中期公司债券期限在1年以上5年以内,长期公司债券期限在5年以上。 2、按债券是否记...


·赌债其他非法利益绑架罪如何处罚?
      赌债其他非法利益绑架罪如何处罚?赌债其他非法利益绑架罪的处罚方式应当按照非法拘禁罪来进行一个定罪,因为这样的一种债务它是非法的,所以并不受到法律的客观保护,因此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当中就是按照非法拘禁罪来定罪量刑。如果行为人为索取不受法律保护的非法债务而实施绑架、拘禁他人的行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