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网上借贷泄露个人信息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以及金融行业的模式转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网上借贷。网上借贷有着潜在的风险,网上借贷泄露个人信息也经常发生,通过将个人信息出售,获取非法利益。网络是一个新兴的复杂的事物,您一不留神就容易造成个人信息的泄露,因此您要加强保护意识,至于如何保护个人信息,可以随我们一起探讨下。
  
   一、网上借贷泄露个人信息怎么办
  网上贷款给了个人资料泄漏出去后,没有本人的签字,一般没什么事,可不承担责任。
  如果贷款当时不是你签字的,建议诉讼,确认当时的贷款合同无效。则可以不承担责任。
  报案。个人信息一旦泄露,应该报警。报案的目的一来是保护自己的权益,二来也是可以备案。一旦有更多的人遇到和你类似的情况,就可以一起处理。这样不仅可以维护自己的隐私权,还可以避免更多的经济损失。
  律师起诉。如果个人重要的信息丢失,而且知道怎么丢失的或者是有很多线索,那么就可以向专业的律师咨询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果律师给予肯定的答复,就可以利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如何防范网络借贷风险
   1、担保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称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出借人请求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利率问题
  《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不少人都经历过。网络比较复杂,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是比较困难的。网络上个人信息的保护首先要从源头做起就是要提醒您不要在一些陌生网站和不正规的网站留下个人信息,其次就是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立法,对于网络侵犯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法律惩罚,最后就是加强网络的秩序,关停一些带有欺诈行为的网站。
  
  
  


·超过诉讼时效届满后在催款函签字后果?
      超过诉讼时效届满后在催款函签字后果?对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权,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欠款催收函,债务人虽已签收但未在欠款催收函上签字的,仅表示其收到该欠款催收函,不能发生对原债务重新确认的法律后果。二、相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


·一、离婚后补偿款收条如何书写?
      一、离婚后补偿款收条如何书写? 应写明事由、补偿款具体金额(大小写)、收款人及时间。应注意,收款人应为判决书或调解书载明的对方,交给其他人可能面临履行不当的风险。如经过法院判决或调解后,对方未申请强制执行,可以直接交付给对方,如已申请强制执行,应通过人民法院给付。 二、法律条...


·可以毁约合同的免责条款情形有哪些?
      可以毁约合同的情形有哪些?(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将免责条款订入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2)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的;(3)免责条款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4)免责条款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5)免除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所生责任的条款无效;(6)...


·信用卡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信用卡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一)在认定信用卡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时,法院考量的因素主要是“信用卡消费是否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如果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应当认为为共同债务;(二)其次是主张信用卡债务属于共同债务方的举证责任问题:有真实的消费记录、有相关原件证据、消费来源于该...


·公司债券和公司股份的区别
      公司债券和公司股份的区别 一、公司债券和公司股份筹资的性质不同 债券的发行主体可以是政府、金融机构或企业(公司);股票发行主体只能是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证书,反映发行者与投资者之间的资金借贷关系,投资者是债权人,发行债券所筹集的资金列入发行者的负债;而股票是一种...


·离婚案一方伪造债务如何处理
      首先我们可以先了解一下,哪些债务是属于夫妻一方债务的。债权人指的是,按照民法中的债务关系的当事人约定好的或者是按照法定产生的,享有权利的一方。而负有义务的一方则是债务人。所以,按照债务承担,债务又可以分为按分之债和连带之债务,所以,夫妻关系还存在期间所拥有的债务需要由夫妻共同偿还...


·在我国出他项权证后多久放款
       应该说他项权证的办理没有什么意外的话是申请房贷的最后一个至关重要的程序,因为前期有什么不合格的,银行也就不会让当事人再去大费周折的办理他项权证了。所以等他项权证出来了以后人们也是迫切的关注,在我国出他项权证后多久放款?在这里就是希望您知道,银行放款的时间没有统一规定,如果是商品...


·欠钱不还对方死了怎么办
      欠钱不还对方死了怎么办?欠钱不还债务人去世的应该以其遗产偿还。《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有相关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


·违法发放贷款罪主体认定是什么?
      违法发放贷款罪主体认定是什么违法发放贷款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中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服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乡信用合作社及其他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以及上述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构成,其他任何单位包括外资金融机构(含外资、中外合资、外资金融机构的分支...


·离婚时债务清偿的规定有哪些
      离婚时债务清偿的规定有哪些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这是关于离婚时清偿债务的一般规定。债务的性质不同,当事人清偿责任也不相同。第一,夫妻共...


·什么样的公司可以发行债券
      什么样的公司可以发行债券 一、什么样的公司可以发行债券 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也就是具有发行公司债券资格的公司为: 1、股份有限公司; 2、国有独资公司; 3、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4、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在这四种可以发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