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的共同债务包括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夫妻的共同债务包括哪些 一、夫妻的共同债务包括哪些
   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满足两个条件:
  1、 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2、借款的目的是满足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需要。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离婚,也应当共同清偿。具体情况分为3种:
  1、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2、 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3、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
  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大致分为以下几类: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所负的债务。
  6、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二、夫妻个人债务包括哪些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下列债务可以认定为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5、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6、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一般夫妻中一方是因为婚姻家庭共同生活而欠债的话,那么这样的债务通常就是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的。当然,婚后一方因为赌博欠债,这样的债务不仅不属于共同债务,同时也是非法债务。
  
  
  


·委托贷款的风险定义、分类及其防范措施是什么?
      委托贷款的风险定义、分类及其防范措施是什么 委托贷款从字面的意思上看,就是银行接受委托人委托,将其放在银行的存款依据委托人意愿借贷给他人。这种操作看似对银行方面没有风险,还能带来额外的资金沉淀。但是实际则不然,其实内藏了一些风险,下面将对委托贷款的风险进行解释分析并给出防范建议...


·人死债权债务消灭吗
      很多人认为人死债权债务就会消灭,这是不正确的,事实上两者没有必然的联系;这是一种误解,人死了不代表债权债务就消灭了,不论是债权人死亡还是债务人死亡的,债权人仍然拥有要回债务的权利,债务人也依然要偿还所有欠款。首先说说债权人,债权人的债务不因欠款当事人死亡而消灭。一方由于某些原因借...


·打伤赔偿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打伤赔偿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应当根据是否由夫妻双方共同实施的伤害行为而定,对于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有犯罪嫌疑人赔偿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但如果没有离婚,另一方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夫妻共同债务是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


·欠条和借条在法律上有什么区别
      欠条和借条在法律上有什么区别1.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2.欠条和借条诉讼时效不同(1)借条的诉讼时效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依...


·起诉后债务人还是无力偿还债务该怎么办?
      起诉后债务人还是无力偿还债务该怎么办? 1、双方协商请求延期还款 债务人在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后想要按时偿还债务,但如果因为公司破产或个人没钱还债等原因无法按时履行债务或者无力偿还债务时可以主动与债权人协商,告知目前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请求债权人可以给与一定的缓冲还款的时间,延长债...


·债务关系中怎样的借条无效
      债务关系中怎样的借条无效?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如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2、非法金融业务...


·债的转移有两种方式,分别是哪两种?应注意什么?
      生活中人们会遇到债的转移的情况,如果处理不好会出现不少问题。依据相关规定,债的转移有两种方式,那么分别是哪两种呢?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您提前了解关于债的转移方式的知识,能够为自己提供便利。我们在下文为您整理相关知识,供您参考。 一、债的转移有协议转移和法定转移两种方式。 除依继承...


·债券与股票的区别在于什么点
      债券与股票的区别在于什么点1、发行主体不同。作为筹资手段,无论是国家、地方公共团体还是企业,都可以发行债券,而股票则只能是股份制企业才可以发行。2、收益稳定性不同。从收益方面看,债券在购买之前,利率已定,到期就可以获得固定利息,而不管发行债券的公司经营获利与否。股票一般在购买之前...


·变造股票债券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 变造股票债券罪构成条件有哪些?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与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相同,亦为国家有关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价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伪造、变造,已在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


·夫妻一方借钱离婚后怎么分割?
      夫妻一方借钱离婚后怎么分割?一方借钱,在离婚后不可以分割处理,夫妻债务只能对共同债务进行分割处理。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


·执行到期债权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由于我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编中没有对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执行进行规定,只是对债权特例的收入、存款的执行措施进行了规定,因此执行到期债权的过程比较麻烦。那么执行到期债权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也即执行到期债权应该注意什么呢?下面将作一个具体的说明。 一、执行到期债权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