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次债务人的债权人有多人怎么办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次债务人的债权人有多人怎么办
  
  一、如果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先依此原则):
  
  其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一个法院查封,扣押或冻结,如你所述已经被财产保全的。若无其他财产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在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完毕前,对该被执行人已经取得金钱债权执行依据的其他债权人,可以申请对该被执行人的财产参与分配。
  
  二、如果现在只有你有生效判决,先执行你的申请
  
  如果你的债权也未有生效判决,那就属于: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包括财产保全所采取的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你先财产保全,也是先执行你的。
  
  三、对债务人财产执行的措施
  
  你在申请执行时,只要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即可,至于执行中采取什么措施,那是法院的职权,不是你来定的。
  
  四、多个债权人对一个债务人申请执行和参与分配
  
  (一)从生效法律文书上分两种情况:
  
  1、多份法律文书;
  
  2、一份法律文书。
  
  (二)从被执行主体上分三种情况:
  
  1、企业法人;
  
  2、公民或其他组织;
  
  3、未经清理或清算而撤销、注销或歇业的企业法人。
  
  (三)从债权的种类上分四种情况:
  
  1、所有权,或请求移转标的物的请求权,或基于所有权而享有的债权;
  
  2、担保物权,或对该执行标的物有担保物权保障的债权;
  
  3、请求交付标的物的债权;
  
  4、一般金钱债权。
  
  (四)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多个债权人:
  
  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包括财产保全所采取的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五)按执行措施先后顺序受偿原则的条件:
  
  1、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了多个债权人;
  
  2、各债权的执行内容均是金钱债权;
  
  3、各债权对执行的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
  
  4、多个债权人向同一个被执行人申请执行。
  
  (六)按执行措施先后顺序清偿原则,适用以下被执行人:
  
  1、正常经营中有支付能力的企业法人;
  
  2、无清偿能力,但没有人申请其破产的企业法人;
  
  3、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公民或其他组织。
  
  (七)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多个债权人:
  
  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各债权比例受偿。
  
  按债权人参与分配原则清偿的条件:
  
  1、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多个债权人;
  
  2、各债权的执行内容均是金钱债权;
  
  3、各债权对执行的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
  
  4、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或者未经清理、清算而撤销、注销或歇业的企业法人;
  
  5、被执行人的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一个法院因执行确定金钱给付的生效法律文书而查封、扣押或冻结(包括财产保全),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
  
  6、在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完毕前;
  
  7、该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各债权的清偿顺序比例。
  
  只有相同的债权,且都是金钱债权的,才产生是否实行参与分配原则,如果债权种类根本不同,则不存在参与分配的问题,同时也不能按照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清偿。而应当根据债权种类确定优先次后的清偿顺序。
  
  (八)多份生效法律文书是一个法院做出的,如有下列情况可以考虑按比例清偿:
  
  1、债务人是同一个,各债权的性质相同,案件性质相同,都是基于相同的事由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2、尽管两个案件性质不同,债权性质不同,如果采取执行措施明确是为了两个案件的债权人共同实施的。
  
  (九)不同种类债权的清偿顺序:
  
  1、所有权和担保物权;
  
  2、请求交付标的物(指特定特)债权;
  
  3、一般金钱债权。
  
  所有权和担保物权同时出现时:一般情况下担保物权优先于所有权。
  
  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
  
  (十)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
  
  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的债权人尽管债权种类相同,但只能按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或者申请被执行人破产,按破产程序受偿。不能申请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参与分配。
  
  (十一)被执行人为未经清理或清算而撤销、注销或歇业的企业法人:
  
  债权人除了可以按债权种类的清偿顺序受偿外,还可以申请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参与分配。但不能申请被执行人破产。
  
  (十二)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
  
  其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一个法院查封,扣押或冻结,无其他财产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在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完毕前,对该被执行人已经取得金钱债权执行依据的其他债权人可以申请对该被执行人的财产参与分配。
  
  通过本文,您可以了解次债务人的债权人有多人怎么办。因为在生活中的欠债还钱关系会比较复杂,债权人实现债权时可能涉及到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那么应该怎么处理呢?就如上文描述的一样,上文规定了存在多个债权人时的清偿顺序与比例。
  
  


·民间借贷算不算放高利贷
      民间借贷算不算放高利贷 一、民间借贷算不算放高利贷 高利贷是一种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行为。2002年下发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第二条明确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


·还款协议书范本
      ?还款协议书范本以下是还款协议书的详细书写格式和相关要求:1.应在居中位置书写上标题,应注意字体的规范。2.开头部分由甲方(债权人)和乙方(债务人)的相关信息组成,任何一方都应有详细信息,均由各方姓名,详细地址,邮编以及电话构成,应注意每一项均应各占一行,清晰易懂。3.完成详细信...


·公司债券的七种债券分类方式是什么
      公司债券的七种债券分类方式是什么 一、按是否记名 1、记名公司债券,即在券面上登记持有人姓名,支取本息要凭印鉴领取,转让时必须背书并到债券发行公司登记的公司债券。 2、不记名公司债券,即券面上不需载明持有人姓名,还本付息及流通转让仅以债券为凭,不需登记。 二、按分配利润 1...


·在我国客户欠货款如何起诉
       生活当中,凡事都只能是通过人为操作尽量的将一些可能会潜在的风险降低到最小,但如此,也并不能绝对的避免各方人员都不想看到的一种局面。比如银行的客户真的就发生了欠贷不还的这种做法,一般银行是不会不知道在我国客户欠货款如何起诉的这个问题的,这种不还贷的做法直接到客户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能否取保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能否取保涉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符合《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依法申请取保候审,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依法决定。我国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是:(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


·被继承人债权债务处理范围有哪些
      被继承人债权债务处理范围有哪些 一、被继承人债务的范围 被继承人的债务属于遗产中的消极财产,又称为遗产债务。因此,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尚未清偿的依法应由其清唱的债务,才为被继承人的债务。被继承人的债务既包括被继承人个人负担的债务,也包括被继承人在共同债务中应负担的债务额。归纳起...


·欠债人欠债不还应该怎么办
      欠债人欠债不还应该怎么办 一、欠债人欠债不还应该怎么办 如果因欠债人欠债不还而发生了债务纠纷,对于纠纷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但是债务纠纷中一些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那么此时如何保护债务纠纷中的债权? 申请...


·连带责任条款和规定
      连带责任条款和规定实践中,我国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在民事立法中有一项比较重要的制度就是连带责任制度。通常,连带责任制度规定的连带责任人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下面,我们着重为您介绍,我国法律对于连带责任条款和责任类型的规定,希望给您带来帮助。 一、连带责任条款 法定原则连带责任...


·2023赌债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赌债是夫妻共同债务吗赌债是指夫妻一方因赌博所欠的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赌债是否是夫妻共同的债务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理由如下: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


·讨债技巧—围魏救赵催款兵法
      

围魏救赵这一兵法,动用到军事上,是指要避开敌人坚实的部分,而向敌人的弱点发起功击,这样比较有利消灭敌人;动用到经营活动中,则是乘虚生产新产品,开辟新市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争得一度之地;运用到催款活动中,强调要用迂回战略,找到牵制债务人的致命之处,迫其主动还债。

<...


·股权转让是借壳吗
      股权转让是借壳吗,二者有什么区别?一、股权转让 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及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引发的纠纷在公司诉讼中最为常见,其中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